独居

这是一个美妙的夜晚,我的整个身体,乃至每一个毛孔都充满了喜悦。我极其自由地往返于大自然间,仿佛自己就是它的一部分。天阴凉凉的,还刮着风,我只穿一件短袖在湖畔的乱石滩上散步,眼前的一切都是那样寻常,但出奇地合乎我意。牛蛙欢叫,宣告夜的到来。风吹过湖面,携来夜莺的歌声。看着飞舞的桤木和白杨树的叶子,我满心欢喜,激动得简直无法呼吸。然而,我的平静,正如这湖水,只是漾起了涟漪,并未褶皱。这些被夜风吹起的小小涟漪,就跟波平如镜的湖面一样,离暴风雨还远着哩!尽管现在天黑了,可风还在森林里吹拂并咆哮着,波浪拍打着湖岸,一些生物还在为另一些生物唱着催眠曲。大自然从未彻底平静过。最凶猛的动物还没歇息,它们仍在寻找猎物;狐狸、臭鼬、兔子此时正在田野和树林间,肆无忌惮地游逛。它们是大自然的看守人,是链条,串联起了一个又一个生机勃勃的白昼。

我回到家的时候,发现有访客来过,他们还留下了名片,有的是一束花,有的是用常青藤编织的花环,还有的是一个用铅笔写在黄色核桃叶或木片上的名字。不常来森林的人,总喜欢在林间随手抓个小玩意,一路把玩,后来就有意无意地落在我这里了。有个人曾把用柳条编的戒指留在了我的桌上。我总能通过一些蛛丝马迹,或者是弯折的树枝、青草,或者是地上的足迹,或者是漂浮不散的雪茄、烟丝味,分辨出我不在的时候是否有人来过;并且能大体判断出他们的年龄、性别和人品,比如说,从一朵掐断的花、一把扔在半英里外铁路上的草就可以看得出。不仅如此,我常常还能通过烟丝的气味感知到,一个旅行者正在六十竿以外的高速公路上行走。

我们周围的空间是充足的。地平线远在我们触不到的地方。茂密的森林、湖泊到我们家门口总会间隔一块空地。这空地是我们从大自然那里抢夺过来的,我们给它围上了篱笆,对它很熟悉。我为什么会拥有这么大一片土地,若干平方英里人迹罕至的森林全归我一个人所有,人们都抛给了我?最近的邻居离我也有一英里远,任何地方都看不到房子,只有走到半英里外的山顶上才能望见一些。森林是我的地平线,属于我一个人的地平线。极目远望,我还能看到湖的一边是铁路,另一边是用篱笆隔开的林间小路。大多时候,我仿佛住在一个孤零零的大草原上。这里远离新英格兰,就像远离亚洲和非洲一样;然而,我有自己的太阳、月亮和星星,我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小世界。夜里从来没人路过,没人敲我的门,好像这个世上就只来了我一个人或者就只剩下我一个人。只有在春天,隔很长一段日子,才会有几个村里人来这儿钓鳕鱼——很明显,在瓦尔登湖,他们钓起的更多是自己的天性,他们将黑暗装在鱼钩上当饵料——但是他们通常很快就离开了,背着轻轻的鱼篓离开了,把“这个世界留给黑暗和我”[1],没有任何人亵渎过黑暗的内核。尽管女巫已经都被吊死了,基督教和蜡烛已经被引入进来了,但我相信,人类依然对黑暗抱有恐惧。

我有时候感觉到,大自然的所有事物,都可以是我们最甜蜜、最温柔、最纯真、最鼓舞人心的交往对象。哪怕可怜的厌世者,哪怕最忧郁的人,都能在这里找到伴侣。一个五官健全的人,身处大自然是不会感到黑暗、忧郁的。一切暴风雨在健全清白的耳朵听起来都是伊奥勒斯[2]的音乐。没有什么可以迫使一个单纯而勇敢的人染上世俗的感伤情绪。在我与四季建立起友谊以后,我相信,再没什么可以成为我生命的负担了。今天这场小雨,打湿了我的豆田,还让我一整天不能出门,但我并不沮丧,也不忧郁,反而觉得好。虽然它妨碍了我锄地,但下雨可比锄地有意义得多。雨下久了,会使地里的种子烂掉,也会使洼地的土豆受损,可对山上的青草有益。既然对青草有益,也就是对我有益。有时,我会拿自己和其他人作比较,我发现众神给予我的眷顾似乎更多,超过了我应得的部分;好像我有一张证书和保险单在他们手中,而别人没有,所以我受到了特别的指引和保护。我并没有自吹自擂,众神奉承我倒有可能。我从没觉得孤独,也不曾因寂寞而感到压抑,只有一次,那是我刚来林中的几个星期,我为“平静健康的生活是否一定要有邻居”这个问题苦恼了整整一个小时。毕竟,独居并不是件愉快的事。那时,我意识到自己的情绪有点失常,但我隐约预感到那是可以恢复的,正当这些思绪挥之不去的时候,天下起了小雨,我猛然感觉到大自然本身就是一位贴心、慈善的友伴。在啪哒啪哒的雨声中,屋子周围的每一个声音和景象都显得无比友爱。我一下子受到了鼓舞,之前的想法消失得无影无踪。每一根小松针都成了我的朋友,对我充满感情。我清楚地感觉到,即使是大家一贯称之为荒僻沉闷的地方,都有某种与我血肉相连的东西,而且最亲密、最富人性的并不是某个人或某个村民,所以我想再没有让我觉得陌生的地方了。——

哀痛过早地吞噬了悲伤;

托斯卡美丽的女儿啊,

她在生者的世界里已来日无多。[3]

春天或秋天长时间下暴雨的那段日子,是我最愉快的时光。那时候,我整天困在家里,是连绵不断的雨点和雨声抚慰了我。天早早就黑了,随后便是漫长的夜晚,这样我就有了充足的时间深化、拓展自己的思想。雨一个劲儿地朝东北方向泼泻,考验着村里的每一所房子。女仆们都拿着拖把和水桶,站在大门口挡雨;而我则坐在小屋仅有的一扇门后面,尽情享受它的保护。一次,闪电劈中了湖对面的一棵大油松,在它上面留下了一道规则的螺旋形深槽。从上到下,约一英寸深,四五英寸宽,十分显眼,就好像手杖上刻的槽一样。一天,我再次从它身边经过时,抬头看见这道深槽,八年前那势不可当的可怕闪电留下的痕迹仍然存在,而且更加清晰了,我不禁肃然起敬。人们经常对我说,“你在那里会感到孤独,想要与人亲近吧,尤其是在雨天和雪天。”我忍不住想这样回答他们——我们居住的整个地球,不过是宇宙中的一个小点。你想,我们的仪器尚不能测量出两个星球之间的距离,又怎么能知道这两个星球上,相隔最远的居民之间的距离有多远呢?我为什么要感到孤独呢?我们的地球不就在银河之中吗?在我看来,你提出的这个问题,并不是核心之所在。到底什么样的距离会使人脱离同伴,并且感到孤独呢?我发现,光靠腿的努力并不能拉近心与心之间的距离。我们最想与谁比邻而居呢?肯定不想住在人多的地方,像车站、邮局、酒吧、会场、学校、杂货店、灯塔山或五点区[4]这样人口最稠密的地方,而是靠近生命的源头,我们的生命得以延续的地方,好比柳树长在水边,就把根伸向有水的地方。这个因天性而异,但是聪明人挖地窖一定会选择在大自然中。一天晚上,我在去瓦尔登湖的路上,碰到一个城里人,他正赶着两头牛去市集。据说他已经积攒了一笔可观的财产——尽管我从没好好看过它们。他问我是怎么想的,怎么会放弃如此多的生活乐趣。我回答说,我确定我很喜欢现在的生活,我没开玩笑。说完,我便回家睡觉去了,而他则在黑夜和泥泞中赶往布莱顿——或者说光明之城[5]——大概明天早上才能到吧。

对一个死人来说,不论何时何地苏醒或复活,都无关紧要。这种情形发生的地点总是相同的,而且会让我们感到说不出的愉快。我们通常只把表面的、转瞬即逝的事情当作重要的契机。事实上,正是这些分散了我们的注意力。万物的塑造者才是最贴近万物的。陪伴我们的,是至高无上的自然法则,是造物主,是它们一直在发挥效用,而不是那个雇来的工人,尽管我们那么喜爱与他谈天说地。

“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

“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体物而不可遗。”

“使天下之人,斋明盛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6]我很有兴趣做一项实验,把人当作实验对象。我们稍稍离开一下这个充满流言蜚语的社会,用自己的思想来鼓舞自己。孔子说得好:“德不孤,必有邻。”[7]

思考使我们明智。通过大脑有意识的努力,我们可以独立于行为及其结果之外;万物,无论好坏,都像湍流一样从我们身边经过。我们并没有完全融入大自然中。我可能是溪流里的一块浮木,也可能是高空中蔑视尘寰的因陀罗[8]。我可以为一场戏剧而感动,但对一件息息相关的事却可能无动于衷。我只知道自己是作为一个人而存在的;也可以说是思想和情感的载体;我感觉自己有着双重人格,可以像远离他人那样远离自己。无论经验多么具有说服力,我总能感觉到一部分自己在从旁挑剔。好像它不是我的一部分,而只是一个观众;它不分享我的经验,仅铭记经验。他不是我,也不是你。人生的戏可是出悲剧,等到收场时,观众也就散了。对观众而言,那是一种虚构,仅仅是想象力的产物而已。有时候,这种双重人格很容易使我们变成不受人欢迎的邻居和朋友。

我发现多点时间独处有益健康。与人结伴,哪怕是最好的伴儿,不久也会感到厌倦、想分开。我喜欢独处,没遇到过比孤独更好的同伴。大多数情况下,走到人群中比待在房间里更让人觉得孤独。一个人在思考或工作时总是孤独的,就让他一个人待着吧。孤独并不是以他与同伴的距离远近来衡量的。在拥挤的剑桥大学里,真正勤奋的学生就像沙漠中的托钵僧一样寂寞。农夫白天独自在田里或森林中劳作,锄地啊砍柴啊,却不觉得寂寞,是因为他有事可做。可晚上回到家,却没法一个人待在屋里,任由思绪飞扬,他必须到“能看见大伙儿”的地方娱乐一番,以此补偿白天的孤独。所以他很疑惑,学生怎么可以日夜一个人坐在房间里,而不感到无聊郁闷呢。然而,他没意识到,学生待在房间里,也就如同在田野里干活、在森林中砍伐,他们也会寻找相应的消遣和社交,只不过形式更凝练而已。

社交通常都没多大用处。我们见面的时间很短暂,以至于来不及从彼此那里获得什么新鲜而有价值的东西。我们在一日三餐的时候见面,相互品尝对方陈旧发霉的奶酪——也即对方自己。我们非得恪守一套美其名曰礼仪礼貌的规则,以使这种频繁的聚会能够持续下去,避免面红耳赤的公开对抗。我们白天在邮局、社交场合见面了,晚上还要围着火炉聚会。我们交往甚密,相互干扰,相互牵绊,我想,这样会失去对彼此的敬意。真正重要而诚挚的聚会,很少的次数足矣。想想工厂里的姑娘们吧,她们从不感到孤单,哪怕在梦里也不会。要是每平方英里只有一个居民,就像我住的地方一样,那该多好啊!一个人的价值并不在脸面上,所以我们用不着接近他。

我曾听说,有一个人在森林里迷路了,又饿又累,体力不支,倒在了一棵树下,奄奄一息。由于极度虚弱,他产生了奇怪的幻觉,这些病态的幻觉一直围绕着他,使他信以为真,于是孤独感便消失了。同样地,在身体和精神健康有力的时候,我们也可以通过这种类似的,但更为正常、更为自然的社交来振奋自己,从而认识到自己并不孤独。

我的屋子里有许许多多的同伴,尤其在清晨无人造访的时候。我想做一些比较,以此传达我的境况。我并不比湖里放声大笑的潜鸟孤独。请问,这孤独的湖有谁做伴?那蔚蓝色的湖水里,没有蓝色魔鬼,只有蓝色天使。太阳是孤独的——但魔鬼绝不孤独,它有诸多朋党,都可以组成一个军团了。一株长在牧场上的毛蕊花或蒲公英、一片大豆叶子、一棵酢酱草、一只马蝇、一只大黄蜂,它们的寂寞统统不比我少。还有密尔溪、风信鸡、北极星、南风、四月的雨、正月的融雪、新房里的第一只蜘蛛,我也不比它们寂寞。

漫长的冬夜里,大雪纷飞,狂风在森林中怒吼的时候,偶尔会有一个老移民来拜访我。他是这块土地原先的主人,据说瓦尔登湖就是他挖的,他沿湖铺了石子、栽了松树。他给我讲述古老的传说,讲述最近的趣事。我们愉快地交谈、说笑,虽然没有苹果和苹果酒,依然可以度过一个欢乐的夜晚。这个睿智幽默的朋友,我热爱极了,他甚至比谷菲和华莱[9]知道的秘密还要多。尽管人们认为他已经死了,但没人能指出他的坟墓。还有一位老妇人,她就住在我家隔壁,可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她的存在。我经常到她的芳草园里漫步,采集草药,听她讲寓言故事。她有着惊人的想象力和记忆力,能够说出每一个寓言故事的来源,以及它们背后的事实依据,好像这些故事就发生在她小时候一样。老太太面色红润,精神矍铄;而且不管什么天气,什么季节,总是一脸快乐,看着很可能会比她所有的孩子还长命。

太阳,风雨,冬夏——大自然莫可名状的纯真和恩惠,它们永远赐予人类以健康和快乐。它们对人类充满了怜悯,但凡有人悲伤,只要理由正当,它们都会受到感染:太阳为之黯淡,风发出人一样的叹息,白云落泪,盛夏的树木也叶落色衰。我和大地没有共通之处吗?难道我不是滋养树叶和蔬菜的土壤的一部分?

什么药可以使我们保持健康、平静和满足?不是你我的曾祖父传下来的秘方,而是古老的大自然——我们共同的曾祖母,留下的蔬菜和植物。大自然正是依靠它们,才得以永葆青春,活过了同时代的许多托马斯·派尔[10],并用它们腐化而成的脂肪来给养自己。

我们有时候看到双桅船似的黑马车上,装满了药水。据说那些药水是江湖郎中提取冥河和死海中的水混制而成的。然而,我的灵丹妙药可不是它们,而是清晨新鲜的空气!清晨的空气啊!如果人们不愿意在一天的开端呼吸新鲜空气,那我们又何必把它装进瓶子里,放在商店兜售呢?我们大可以不必理会那些失去早晨预定券的人。可是请记住,哪怕放在最凉爽的地窖里,空气也不可能保存至中午。早在中午之前,它就从瓶口溜出来,随曙光女神奥罗拉西去了。我并不崇拜许革亚[11]。她是古老的草药医师埃斯库拉彼斯的女儿,在纪念碑上,她一手擎着蛇,一手擎着酒杯,蛇还不时地在里边汲水。我宁可崇拜朱庇特的执杯者赫柏[12],她是朱诺和野莴苣的女儿[13],能够使众神和人类焕发青春的活力。她也许是打地球上走过的最健康、最具活力的少女。她走到哪里,哪里就是春天。


[1] 引自英国18世纪诗人托马斯·格雷(Thomas Gray,1716-1771)的诗《墓园挽歌》。

[2] 伊奥勒斯是希腊神话中的风神。

[3] 引自传说中3世纪爱尔兰英雄、游吟诗人奥西恩的诗《克罗马》。

[4] 灯塔山在波士顿,五点区在纽约,都是人口密集的居住区,前者为富人区,后者为穷人区。

[5] 布莱顿原文为Brighton,意即Bright Town,所以说光明之城。

[6] 引自《中庸》,子思引孔子的话。大意为:鬼神的德行真是大得很啊!看也看不见,听也听不到,但生成万物而没有遗漏。天下的人都斋戒净心,穿着庄重整齐的服装去祭祀它,无所不在啊!好像就在你的头上,好像就在你左右。

[7] 出自《论语·里仁》。大意为:有道德的人不会孤单,一定有志同道合的人与他相伴。

[8] 因陀罗,印度神话中的大地和风暴之神。

[9] 谷菲和华莱,都是审判查理一世的法官,在17世纪的英国大革命中,他们是克伦威尔的得力将领,后逃往美国。

[10] 托马斯·派尔(Thomas Parr),是英国老寿星,据说生于1483年,死于1635年,享年152岁。

[11] 许革亚(Hygeia),希腊神话中的健康女神。

[12] 赫柏(Hebe),希腊神话中负责司掌青春的女神,是宙斯(相对应于罗马神话里的主神朱庇特)与赫拉(相对应于罗马神话里的天后朱诺)所生的女儿,也是奥林匹斯山诸神的斟酒官。

[13] 相传朱诺吃了过量的野莴苣,就生了赫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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