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的居民;冬天的访客
我经历了几场快乐的暴风雪,在炉火边度过了许多个愉快的冬夜,那时候雪在屋外狂飞乱舞,连猫头鹰的叫声都听不见。有好几个星期,我在散步途中没有遇见一个人,只是偶尔来几个伐木工,他们将砍好的树木用雪橇运到村子里。不过,大自然倒是帮我在林中积雪最深的地方辟出了一条路。因为我一走过,风便将橡树叶子吹进我的脚印里,它们躺在那里吸收太阳光,融化积雪。这样不仅我的脚可以踩到干燥的树叶,而且夜里它们形成的黑色线条还可以为我指路。说到交往,我不禁想起这一带森林中以前的居民。在镇上许多人的印象里,我家附近的那条路上曾经满是人们的欢声笑语;尽管当时道路两旁的森林要比现在的繁密得多,可是到处分布着花园和住宅。我还记得,在某些地方,松树枝会同时刮擦一辆轻便马车的两侧;不得不只身步行去林肯的女人和小孩,打这条路上过,都会胆战心惊,有时会跑着走完很长一段。尽管这只是一条通往邻村的普通道路,是专供伐木工走的,但因其景观变化多端,那时它给旅人带来的乐趣,比现在的还要丰富,令人长久地留恋。现在那里是大片开阔的田野,从村里一直延伸至森林;而当时则穿过一个枫树丛生的沼泽地,路基是原木铺就的,毫无疑问,一些残留下来的原木,仍然卧在目前这条尘土飞扬的公路底下,公路从斯特拉顿家,即现在的阿尔姆斯屋农场,一直通到布里斯特山。
在我的豆田以东,这条路的对面,住着一个叫加图·英格拉哈姆的人。他是康科德乡绅邓肯·英格拉哈姆的奴隶;邓肯为这个奴隶建了一所房子,并允许他住在瓦尔登森林里;我说的这个加图不是尤蒂森的加图[1],而是康科德的。有人说他是几内亚黑人。一些人还记得他在胡桃林中的一小块地,他让那里的胡桃一直长着,直到他老了,它们派得上用场为止;但是,最后这块地还是被一个年轻的白人投机商买走了。加图现在住在一间同样狭长的房子里。他那个半掩着的地窖仍在,但是因为周围长满松树,挡住了路人的视线,所以绝少人知道。那里生着光滑的黄栌树(Rhus),还有一种原始的黄色紫苑(Solidagostricta),长得郁郁葱葱的。
在我豆田的拐角处,离城镇较近的地方,有一座小屋,住着黑种女人齐尔发。她在那里给乡亲们织细麻布,由于嗓音洪亮而动听,她唱歌的时候整个瓦尔登森林都听得见。最后,在1812年的战争中,一群英国士兵,其实是一群获得假释的战俘,放火烧了她的房子。那天她正好不在家,她的猫、狗、母鸡统统被烧光了。从此,她度日艰难,几乎过着非人的生活。据一个常来森林的老者回忆,一天中午他路过这个女人的房子,听见她对着吱吱作响的水壶喃喃自语——“你们全是骨头,全是骨头!”我曾经还在那里的橡树林中见到过一些砖头。
沿路而下,在右边的布里斯特山上曾经住着布里斯特·弗里曼,“一个心灵手巧的黑人”,当过乡绅卡明斯的奴隶。现在那里还长着他亲手种植的苹果树,已经是参天老树了,果实尝起来仍是野生苹果的味道。不久前,我在古老的林肯公墓见到他的墓碑。墓碑稍稍歪向一边,挨着几个没有署名的英国士兵的坟,那几个士兵是在康科德撤退中牺牲的。他的墓碑上写着“西比奥·布里斯特”——他还有资格被称为“西比奥·阿非利加努斯[2]”——一个有色人种,就好像他曾经是“无色人种”似的。上面还醒目地注明了他去世的日期,间接证明他曾活过。他和他那热情好客的妻子住在一起,妻子是算命的,然而特别讨人喜欢——个子高高的,圆圆的,皮肤黝黑,比任何夜间出生的孩子都要黑,这么一个黑糊糊的肉球在康科德是空前绝后的。
从布里斯特山再往下走,在左边的林间老路上,还残留着斯特拉坦家的宅基。过去他们家的果园布满整个布里斯特山坡,如今早已被北美油松戕杀,只剩下几根树桩,其老根上杂树丛生。
在离城镇更近的地方,有一个叫布里德的地方,它在道路的另一侧,森林的边缘。那个地方因有妖魔出没而闻名,只是这个妖魔还未录入古代神话故事中;它在我们新英格兰人的生活中扮演着杰出而惊人的角色,理应像其他神话人物一样,有朝一日为它写一部传记。它先乔装成一个朋友或雇工来到你家,然后实施抢劫并杀害你全家——号称新英格兰的朗姆酒[3]。但是历史不会讲述发生在这里的悲剧;让时间多少将它们冲淡点,并为之描上蔚蓝色。隐约听说这里曾经有一家小酒馆,当然这只是传说,并没有确凿的证据;井还是老样子,供过往行旅解渴和饮马。那时候,人们在这里相逢,互告新闻,然后各奔东西。
布里德的小屋在十二年前还挺好,尽管长期无人居住。那屋子大小和我的差不多。如果没记错,是在一个总统大选的夜晚,几个顽皮的孩子放火烧了它。当时我住在村子边上,正全神贯注地阅读戴夫南特[4]的《根迪伯特》,那年冬天我得了嗜睡症——顺便说一下,我不知道是否该把这看作家族遗传,我有一位叔叔,刮着胡子都能睡着,为了在清醒状态下,守好安息日,星期天他不得不待在地窖里给土豆催芽;或者是由于我想一首不漏地读完查尔默斯[5]编的英国诗选,以致弄得昏昏欲睡。这部诗选在相当程度上征服了我的神经。正当我读得头昏脑涨的时候,忽然火警的钟声响了。救火车急速赶往那里,一群男人和小孩在前面疯跑;我跑在最前面,因为我纵身一跃就过了小溪。我们都以为着火处远在森林南端——我们以前都救过火——谷仓,商店,或者住房,或者所有这一切全都给烧了。“是贝克的谷仓。”一个人嚷道。“是科尔曼家。”另一个人肯定地说。接着,又一阵火花飞腾至森林上空,好像是屋顶坍塌了,于是所有人一齐喊:“康科德人快来救火呀!”马车疾速奔驰,上面载满了人,其中也许有保险公司的代理人,不管火灾现场有多远,他一定会赶到。救火车在后面呼啸着,声音越来越缓,越来越稳。事后人们议论说,跑在最后面的人就是放火报警的人。我们就这样一直往前跑,像一群真正的理想主义者,全然不顾眼观耳闻的实况,直至这条路的拐角处,听到噼啪声,切身感受到那边墙的热度,这才意识到,哎呀,我们到了火灾现场。然而,靠近火源,我们的热情反倒冷却了。起初我们想将整塘的水泼上去;可是后来决定就让它烧吧,已经烧成那样了,而且也没什么价值。于是我们站在救火车旁,相互推搡着,用扬声器发表自己的意见,或者低声议论世界上曾发生过的大火灾,包括巴什科姆商店的那次大火灾。私下里,我们想,要是大家能带上“桶”[6]及时出现,并且旁边正好有个满满的水塘,那就可以将最近那次骇人的大火变成一场洪涝。最后,我们什么坏事也没做就回去了——回去睡觉,回去看《根迪伯特》。说到《根迪伯特》,它的序文中有一段关于智慧是灵魂的化妆粉的话——“但是大部分人不懂智慧,就好比印度人不懂化妆粉一样”,对这段话,我不以为然。
第二天晚上,我恰巧又经过火场,大约在同一时间,听到低低的呻吟声。黑暗中,我慢慢走近,发现了这家唯一的幸存者,我认识他,他是这个家族所有优点和缺点的继承人,独有他对这场大火感兴趣。此刻,他正趴在地上,沿地窖墙看底下仍在冒烟的灰烬,还一边喃喃自语,好像那是他的一个习惯。他一天到晚在河边的牧场上工作,一得闲便来拜访他的祖先和自己年轻时住过的房子。他依次从各个方面、各个角落凝视地窖,身子总是伏着地面,好像记得石头中间还藏着什么宝物,其实那里除了砖和灰烬什么都没有。房子已经烧掉了,他要看看残余的东西。在他看来,我的出现便意味着同情,使他备感安慰。他尽可能趁着黑暗,指给我看井被盖住的地方;谢天谢地,井是烧不掉的;他在墙边摸了好久,找出他父亲亲手砍来并装上的水桶升降装置,然后用手抚摸着挂重物那头的铁钩或U形钉——这就是他现在所能抓住的一切——还说服我相信那绝不是普通的“升降装置”。我摸了摸那东西,每天散步还注意着它,因为那上面挂着一个家族的历史。
在左边那能够看到井和墙角丁香花的地方,在现在的旷野里,曾经住着纳丁和莱格罗斯。现在他们都回林肯去了。
在林中比上述地方更远、离湖更近的地方,陶匠怀曼曾占有一块土地,他为乡亲们提供陶器,还留下子孙继承他的事业。他们在物质上并不富裕,活在世上只能勉强守住土地;治安官来收税,常常是白跑,为了填表,而“押上一件毫无价值的东西”,我读过他的账目,上面无物可取。仲夏的一天,正当我锄地的时候,一个运着一车陶器上市场的人,在我的田边勒住马,向我打听小怀曼的近况。很久以前,他向小怀曼买过一架陶匠用的转轮,想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我曾在《圣经》里读到制陶的泥和转轮,可是我从未想过,我们所使用的罐子并不是古时候留存下来的完好遗产,也不是像葫芦一样长在某处的树上;我很高兴听说在我附近仍有人从事这种制造。
在我之前,这座森林的最后一位居民是个爱尔兰人,名叫休·夸尔(我也可以把他的名字写成科尔),他原先住在怀曼的宅子里——人称夸尔上校。有人说他曾参加过滑铁卢战役。如果他还活着,我一定要他重新演绎那场战争。他在这里的职业是挖沟。拿破仑被流放到圣赫勒拿岛,夸尔来到瓦尔登森林。有关他的一切都充满悲剧性。他举止优雅,谈吐不凡,像是个见过世面的人。他患有震颤性谵妄症[7],在大夏天还要穿着一件大衣,面部呈暗红色。我来森林不久,他就死在布里斯特山脚下的路上了,因此我不记得有他这么一位邻居。在他的房子被拆除之前,我去参观过,那会儿他的同伴视其为“不祥的城堡”,纷纷躲避。我看见那高高架起的床板上,堆满他的旧衣服,衣服都穿卷了,看上去就像是他本人躺在上面一样。壁炉上搁着一个坏烟斗,而不是在泉边摔破的碗。泉水永远不能作为他死亡的象征,因为他曾向我坦言,他虽听说过布里斯特泉,但从未亲眼见过。地板上撒满脏纸片,方块、黑桃和红心老K。还有一只没被行政官捉走的鸡,羽毛似黑夜一样黑,静得连咯咯声都不发,它依然栖息在隔壁房间里,像是等着列那狐[8]来抓。屋后隐约可见一个花园的轮廓,显然种过些什么,但是一次也没锄过,因为他的手颤抖得厉害,如今又值收获期。园里到处生着苦艾和叫花草,离开时,我的衣服上粘满它们的果实。屋子背面绷着一张新挂上去的土拨鼠皮,那是他最后一次滑铁卢的战利品;可是他现在不再需要温暖的帽子或连指手套了。
如今只有地上的凹痕和深埋的地窖石,记录着这些房子的旧址,向阳的坡地上长满草莓、悬钩子、覆盆子、榛树丛和黄栌;原来插烟囱的角落,现在生着北美油松和多节瘤的橡树;而原来是门槛的地方则长出芳香四溢的黑桦树,也许正迎风招展呢。有时候也能看见井坑,那里曾经有泉水冒出,现在覆满干瘪的野草;或许是最后离开的那个人,用石板将井盖住,并用长草深深掩埋——直到日后某天才被发现。多么可悲的行径啊——竟然将井掩埋!与此同时,人们会泪如泉涌。这里曾经有过热闹的人类生活,“命运,自由意志,绝对预知”,以某种形式和不同的方言被依次讨论过;而现在只留下些地窖坑和古洞,像是被遗弃的狐狸穴。然而据我所知,他们讨论得出的结论是“加图和布里斯特拔羊毛”,这几乎与著名的哲学流派的历史一样具有启发意义。
在门、门楣和门槛消失了三十年以后,丁香花依旧长得生机勃勃,每年春天都开出芬芳的花朵,供沉思的旅人采摘;从前孩子们亲手将它种植在庭院里,并悉心照料——现在它只能长在墙角僻静的草地上,将位置腾给新生的森林——最后一株丁香花,这个家族唯一的幸存者。那些皮肤黝黑的孩子做梦都想不到,一段只有两个芽眼的细枝,经他们插进屋子背阴处,日日浇水以后,居然生根发芽了,比他们活得还久,比为他们遮阴的房子、大人们种植的花园和果园都长寿;在这些孩子长大又死去半个世纪以后,它们还在向孤独的旅人娓娓讲述自己的故事——一如第一个春天那样,开出美丽的花朵,散发出沁人的幽香。我目睹了依旧纤柔、依旧优雅、依旧赏心悦目的丁香花色。
可是这个小村庄,明明可以萌生出更多事物的,为什么就消失了?康科德不是守住了自己的地盘吗?得天独厚的条件去哪了?——真的没有饮水优势吗?啊,深沉的瓦尔登湖,清凉的布里斯特泉水——在这些地方可以长期饮用到健康水,而这些人除了用水兑酒之外,再没加之以任何利用。他们全都是嗜喝之人。为什么编篮子、做马棚扫把、织席子、晒包谷、织细麻布、制陶等行业没有在这里兴盛起来,使这个荒野开出玫瑰样的花朵,让子孙万代都能继承祖先留下的这片土地?贫瘠的土地原本至少可以防止低地的退化。可叹啊!这些人类的记忆并未给这片风景增色!也许大自然想重新尝试,它让我当这里的第一位定居者,让我去年春天建成的房子成为这个村庄最古老的建筑。
我不知道在我居住的这片土地上,以前是否有人盖过房子。千万别让我住在一个建于古城旧址之上的城市,那里的材料都出自废墟,花园是原来的墓地,地是惨白色,像是受到过诅咒,就算是地球毁灭那天也不过如此。带着这些联想,我给森林重新安置上了居民,并渐渐睡去。
林中这个季节极少有客来访。积雪最深的时候,往往连着一两个星期,也没人敢深入林地,走近我的小屋,可我过得挺舒服,像草原上的一只老鼠,或者像牛和野鸡,据说它们埋藏在雪堆里,即使不吃不喝,也能活很久;或者像本州萨顿城的那家早期移民,1717年那场大雪将他们的整个小屋都埋住了,当时男主人正好外出,烟囱里冒出的热气把雪堆中融了个洞,一个印第安人透过这个洞发现了被埋藏的房子,从而解救了他的家人。不过,可没有好心的印第安人来关心我;其实也不需要,因为房主在家。好大的雪啊!听起来多么快活!农民们不能驾着马车来森林和沼泽地,他们不得不将屋前蔽日的树砍倒,一旦雪层冻硬,他们便去沼泽地伐木,到第二年春天一看,原来自己是在离地十英尺的地方砍下树的。
积雪最深的时候,从公路到我家那条长约半英里的小道,可以用两条迂回的虚线表示,两点之间空白很大。天气稳定的时候,整个星期,来来去去,我都以同样的步长,走同样多的步数,我刻意像圆规那样精确地踩在自己深深的脚印里——冬天将我们限定在老路上——不过脚印里常常映满天空的蔚蓝色。不过不管什么样的天气,都无法妨碍我散步,或阻挡我外出,我经常跋涉八英里或十英里雪路,去完成一次赴约,见一棵山毛榉,一棵黄桦,或者松林中某棵老相识;冰雪压弯了它们的树枝,使树顶显得尖尖的,将松树变成铁杉的模样;我踏着差不多两英尺厚的积雪,爬到最高的山顶,每走一步都把我头上的一大团雪摇落下来;有时候手脚并用,爬着、挣扎着朝那儿前进,那时候猎人已经躲进家里冬眠了。一天下午,一只花斑猫头鹰(Strix nebulosa)栖息在白松下部靠近树干的枯枝上,我就在光天化日之下,站在离它一竿远的地方,饶有兴味地观察。它听得见我挪步和踏雪的声音,但是不能清楚地看到我。当我弄出最大的声响时,它会伸伸脖子,竖起颈上的羽毛,并睁大眼睛;但很快眼皮便垂下了,开始点头打瞌睡。观察半小时以后,我也跟着昏昏欲睡,它就那样双眼半开地栖着,像只猫,是猫生着翅膀的兄弟。眼皮之间仅仅留条小细缝,通过这条细缝与我保持着一种若即若离的关系;它就这样半闭着眼,从梦乡往外看,极力想辨认出我是个模糊的物体,还是揉进它眼里的灰尘。后来,由于响动太大或者是我靠得太近,它逐渐感到不安,在树枝上懒洋洋地翻了个身,似乎因美梦被打断而感到不耐烦;当它振翅飞起,在松林中翱翔的时候,翅膀展得异常阔,而我一点声音都没听见。它就这样,不是靠视觉,而是凭着对附近树木的精微感觉,在松枝间摸索;就仿佛用敏感的羽毛在微光里摸索,它找到一个新的栖息处,在那里平静地等待黎明的到来。
当我走过贯穿草地通往铁路的那段长长的堤道时,遭遇了阵阵咆哮的寒风,因为只有那里的风刮得最恣意;霜打在我的一边脸上,尽管我是异教徒,可我还是把另一边转过去让它打。从布里斯特山下来,走在马道上也没好受些。因为我还要像一个友好的印第安人那样进城去,那时候风会把旷野上的东西都堆积到瓦尔登道路两侧的墙垣之间,半个小时就足以将前一个行人的足迹覆盖。我返回时,又有新的雪堆形成,我在雪堆里踉跄而行,在那里,忙碌的西北风已经将路的一个拐角处堆满了粉状雪花,看不见野兔的足迹,更别说田鼠那细小的脚印了。可是,即便在隆冬时节,我也能找到温暖而松软的沼泽地,在那里草和美洲观音莲依然长出四季常青的叶子,偶尔还能看见几只比较耐寒的鸟在等待春天的回归。
有时候傍晚散步归来,即便在下雪,依然能看见伐木工留下的深深的脚印,一直通到我门口,我还在壁炉上发现一堆他削下的木屑,屋子里充满了他的烟斗味。或者某个星期天下午,我碰巧没出门,听见一个长脸农夫踏雪的声音,他从森林深处来到我家,来寻求一点社交“刺激”;他是为数不多的几个“种田人”中的一个;他穿着工服,而不是教授的服饰,他引用教会和政府的道德言论,就如同从牛棚里拉出一车粪那样随意。我们谈到了原始时代,那时候气候寒冷宜人,人们围坐在篝火旁,个个头脑清晰;如果没有别的点心吃,我们就用牙齿试那些聪明的松鼠早就吃腻了的坚果,壳最厚的,往往里面是空的。
一位诗人从最远的地方,踏过最深的积雪,冒着最阴郁的暴风雪,来到我屋子里。一个农民,一个猎人,一个记者,甚至一个哲学家,都可能会望而却步;但是没什么可以吓住一位诗人,因为他受纯粹的爱的驱使。谁能预知他的来去?他的职业呼唤他随时出门,哪怕当时连医生都睡了。在小屋里,我们时而谈笑风生,时而窃窃私语,弥补了瓦尔登山谷长期的沉默。相形之下,百老汇都显得寂静荒凉了。隔一段时间,我们便漫不经心地大笑一阵,要么为刚说出的俏皮话,要么为即将要说的诙谐语。我们一面喝着盘子里的稀粥,一面创造出许多“崭新”的人生哲理,这就把宴饮之乐与哲学上所要求的头脑清晰结合起来了。
我不会忘记,住在瓦尔登湖的最后一个冬天,还有另外一位受欢迎的访客来看过我。有一次,他穿过村子,冒着雨雪和黑暗,一直走,直到透过树林看见我屋里的灯光,于是进来和我共度了几个愉快的冬夜。他是最后那批哲学家中的一位——是康涅狄格州把他献给世界的——他起初兜售那个州的商品,后来宣告要推销自己的智慧。他还推销这些:抬高上帝,贬损世人,只有大脑才能产出果实,它好比坚果里的果仁。我相信他一定是活着的人中最有信仰的一个。透过他的言谈举止可以看出,他总是幻想着一个更好的状态,比其他人实际了解的要好,随着时代的变迁,他恐怕会成为最后一个感到失望的人。他目前没有什么计划,相对来说不被关注,可只要时机一到,大多数人没想到的法律发生作用,家长和统治者便会来征求他的意见。——
不识澄清者,是何等盲目啊![9]
他是人们真正的朋友;几乎是人类进步的唯一朋友。一个古老的凡人,毋宁说一个不朽的人,不厌其烦、诚心诚意地要将铭刻在人体上的偶像解释明白,说它们不过就是外表损坏并且有点倾斜的纪念碑之神。他以兼收并蓄的智慧拥抱孩子、乞丐、疯子和学者,吸纳所有人的思想,并且普遍给它增加广度和深度。我想,他应该在世界大道上开一家旅馆,招待全世界的哲学家,并且在招牌上写着,“招待人,不招待人的兽性。有闲情逸致、心平气和、诚心寻求正路的人有请。”也许他是头脑最清醒的人,是我所认识的人中歪心邪念最少的一个;昨天的他和明天的他是一个样。昔日,我们一起散步,一起闲谈,全然将世界抛诸脑后;因为他没向任何机构做保证,他生来自由,且纯真无邪。无论我们转向哪条路,天和地似乎都连成一体,因为他给风景增添了美丽。一个穿蓝袍的人,苍穹便是他最适合的屋顶,映照出他的清朗。我无法想见他的死,大自然离不开他。
我们把各自的思想,像在木板上晒东西那样晾出来,之后便坐下来切削它们,一面试刀锋,一面欣赏松木那黄亮的纹理。我们轻柔而虔敬地涉水,或者融洽地携手向前,思想的鱼不会被吓得从溪流中逃跑,也不怕岸上的垂钓者,它们快活地游来游去,像飘过西天的云,那珠母色的云时而在这里成形,时而在那里分散。我们在那儿工作,修订神话,给寓言添枝加叶,建立空中城堡,因为地面找不到有价值的地基。伟大的观察者!伟大的预言家!与他交谈是新英格兰之夜的一大乐事。啊,我们曾有过这样的交谈,隐士和哲学家,还有我提到的那个老移民——我们三个——谈得我的小屋子膨胀了,摇晃了。我不敢说,在大气压之上,每立方米空间要承受多少磅的重量;可是一旦裂开了缝,随后就要用许多的废话来填塞,以防渗漏——不过,我已捡到充足的填充麻絮了。
还有一个住在村子里的人,我曾经在他家中与他共度过“充实的时光”,并且久久不能忘怀。他也时常来看我;除此以外,我那里再没结交别的朋友了。
就跟在别处一样,住在那里,我有时也盼望一些永远不会到来的访客。《毗湿奴往世书》说,“黄昏时,屋主应该待在庭院里,待足挤完一头奶牛的工夫,如果乐意,还可以待更久,以等候客人的到来。”我常常履行这种好客的职责,我等待的时间足以挤完整群奶牛,但总不见人从城里走来。
[1] 这里指老加图的曾孙小加图(Marcus Porcius Cato Uticensis)。
[2] 西比奥·阿非利加努斯,古罗马将军,侵入非洲,打败迦太基统帅汉尼拔。
[3] 18世纪,殖民者用朗姆酒等商品与印第安人进行不平等交换,给印第安人带来了致命性的毁灭。
[4] 戴夫南特(William Davenant,1606-1668),英国诗人、剧作家。《根迪伯特》是他的一部史诗。
[5] 查尔默斯(Alexander Chalmers,1759-1834),英国编辑、作家。
[6] 手拉救火车。
[7] 由高热、中毒以及其他疾患而引起意识模糊、短时间内精神错乱的症状,如说胡话、不认识熟人等。
[8] 列那狐是中世纪法国民间长篇叙事诗《列那狐的故事》中的形象。
[9] 引自托马斯·司多雷的《托马斯·沃尔塞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