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兽为邻

有时会有一个同伴来同我一起钓鱼。他从小镇的另一头,穿过村子来到我的屋子里。若正好碰上吃饭,无非就像社交活动中的请客吃饭一样。

隐士:我不知道世界此刻在做什么。一连三个小时都没听到香蕨树上的蝉鸣了。鸽子在鸽棚里睡着了——没传出振翅声。刚刚是不是有一个农民在森林外吹午号?雇工们都回来吃煮好的腌牛肉和玉米面包,喝苹果酒。人何苦要这般折磨自己?不吃就不必劳作。我不清楚他们到底能收获多少。谁愿意住在这里,狗吠声使得你永远无法安静思考?啊,还要做家务!擦亮那可恶的门把手,这大好的天气里还要为他冲洗浴缸!还不如没家的好。比如说,住在空心的树里,还可省却早上的拜访和夜里的宴会!只有啄木鸟在歌唱。啊,熙熙攘攘的人群;那里的太阳太温暖了;在我眼里,他们都涉世太深。我从泉里取水,架子上有黑面包。——听!我听见树叶沙沙作响。是某只饿坏了的猎犬出于本能在追捕猎物,还是传言中那只迷途的猪跑进森林来了?雨后我还见过它留下的脚印呢。它来得很突然;我的漆树和蔷薇花都颤抖起来了。——啊,诗人先生,是你吗?你觉得现在的世界怎么样?

诗人:看看那高悬的云!这是我今天见到的最美妙的事物。古老的油画中没有这样的云,异国的土地上也没有这样的云——除非我们离开西班牙海岸。这是名副其实的地中海的天空。我今天还没吃东西。我得养活自己。我想,我可以去钓鱼。这是诗人的真正事业。这是我学会的唯一手艺。来吧,让我们一道去!

隐士:我无法拒绝。因为我的黑面包马上要吃完了。我愿意立即同你前去,可是我正在为一次严肃的冥想作结。我想已接近尾声了。让我独处一会儿吧!然而为了不耽误进程,你可先去挖点蚯蚓。这一带极少碰到蚯蚓,因为地里没有施肥;这个物种濒临灭绝了。倘若心平气和,挖蚯蚓也跟钓鱼一样有意思;今天且把这乐趣都留给你吧。我建议你去那边的花生丛里挖,就在那个狗尾巴草飘摇的地方。如果你能像除草一样仔细地在草根间翻找,我保准每翻三块草皮便能挖出一条。或者你也可以选择去更远的地方,那也没什么不妥。因为我发现,距离的平方正好是蚯蚓增加的数目。

隐士的独白:让我看看,我都想到哪儿去了?我觉得我的思维已形成定式,世界在我眼里只有一个维度。我将上天堂还是垂钓呢?如果我快速结束这次冥想,还可能拥有如此美妙的时机吗?我差不多要跟万物的本质融为一体了,这是我一生中从未有过的体验。我担心我的思绪不会再回来。要是有用的话,我将吹着口哨唤它回来。当它涌来的时候,我们说我们考虑考虑,这明智吗?我的思绪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我寻不出它的路径?我现在在想什么?这是十分困惑的日子。还是试试孔夫子那三句话吧,它们会叫那状态重新恢复过来。我不知道那到底是个垃圾堆,还是惊喜的发源地。备忘录:机会仅此一次。

诗人:现在怎么样了,隐士,会不会太快?我已挖到十三条完整的蚯蚓,还有几条小的和断的;可以用来钓小鱼;它们不会把钩盖得太满。附近村子里的蚯蚓可肥了,够银鱼饱餐一顿都触不到钩。

隐士:好,那我们出发吧。去康科德怎么样?假如水位不太高,那里绝对是个垂钓的好地方。

为什么恰好是我们目睹的这些事物构成了这个世界?为什么人类只能和这些动物为邻?仿佛只有老鼠才能填充这个大窟窿。我想,皮尔贝公司[1]把动物利用得可真充分,因为那里的动物全都负有重载,从某种意义上说,承载着我们的部分思想。

出没在我屋子里的老鼠,不是我们常见的那个品种,据说常见的是从国外引进的;而来我屋里的则是野生的本地鼠,在村子里是见不到的。我给一位著名的博物学家送了一只,他十分感兴趣。我盖房子那会儿,一只本地鼠在我的房子底下做了一个窝。在我铺好二楼的地板,并将刨花扫出去之前,每天午餐时间一到,它便准时爬出来舔我脚下的面包屑。此前它大概从没见过人;我们很快相熟以后,它便在我的鞋子上跑来跑去,有时还爬到我的衣服上。它很容易就可攀上屋顶,动作和松鼠像极了。后来有一天,我垂臂而坐,胳膊肘正好倚着板凳,它沿着我的袖子顺势爬到我的衣服上,绕着一个包有午餐的纸团打转。于是我将纸团拉近了些,又故意躲开它,跟它玩起了捉迷藏。最后,我用拇指和食指夹起一片干奶酪,它爬来坐在我的掌心,一口一口地吃完了。随后像苍蝇那样舔净脸和爪子,便扬长而去。

很快就有一头美洲鹟来我屋里筑巢了,一只知更鸟为了寻求庇护也在我屋侧的松树上安了家。6月里,矜持的鹧鸪鸟领着它的幼雏飞过我的窗前。它从屋后的树林飞到我的屋子前面,像母鸡那样咯咯咯地召唤着幼雏。它的一举一动都显示出森林老母鸡的风范。你一走近,母亲便发出讯号,幼雏随之一哄而散,像被旋风卷走了似的。它们的羽毛是枯枝败叶的颜色,所以常有路人踩进幼雏中间而不自知。每到这时,母鸟便嗷嗷大叫,或者扑腾翅膀,吸引路人的注意,好叫他们觉察不到脚下的幼雏。它有时还在你面前打滚翻转,弄得羽毛蓬乱不堪,令你一时间辨不出它的种性来。幼雏静静地、平直地蹲坐在地面上,常常把头藏到树叶底下,时刻倾听着母亲从远方发出的指示。你就是走到它们身边,它们也不会跑,不会暴露自己。甚至你踩到它们,盯着它们看上一分钟,还是发觉不了。有一回,我抓了一只放在自己摊开的手掌里。它还是那样蹲坐着,既不恐惧也不发抖,只关心母亲和本能的指令。多么无懈可击的本能!又一次,当我放它回树叶上的时候,另一只正好落在它身旁,十分钟以后,我发现它跟其余的同伴在一起,依旧还是那个姿势。大多鸟雀的幼雏都毛羽不丰,小鹧鸪不是,它甚至比雏鸡更加早熟,发育得更加完美。那安静而坦然的眸子里,闪烁着格外成熟又格外纯真的表情,叫人难以忘怀。一切智慧都在那里呈现。不光透露着婴孩般的纯洁,还有为经验磨砺出来的智慧。这样的眼睛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和天空一样有着悠久的历史。它是这个森林产出的独一无二的明珠。然而游客并不常注意到这井水般清澈的眸子。那些鲁莽无知的猎人,往往在这样的时期射杀了它们的父母,令这些无辜的幼雏要么沦为四下觅食的野兽或猛禽的猎物,要么缓缓融进与它们形容相似的腐叶里。据说它们刚被孵化出来的时候,一闻响动便四散而逃,于是就这样走丢了,因为根本再听不见母亲唤它们回巢的声音。这些便是我的母鸡和小鸡。

值得注意的是,森林里到底隐居着多少自由的野生动物。它们仍在城镇附近觅食,只有猎人猜得到它们的行踪。水獭过着多么隐秘的生活啊!它身长四英尺,跟小孩的个头差不多,大概没人瞅见过它。我从前在我屋后的森林里见过浣熊,夜里或许还听过它的嚎叫声。通常中午耕种完以后,我会坐到树荫底下休息一至两个钟头,吃午餐,并在泉水旁边阅读一会儿。泉水离我的田地大约半英里,是从布里斯特山下流出的,是小溪和沼泽的发源地。要到达这里须穿过一片不断倾斜的洼地,洼地上长满青草和北美油松的幼苗。然后进入沼泽地附近的一片大森林。在那里,你可以在一个僻静荫凉的地方,在枝叶舒展的白松树下,找一块干净坚实的草地坐下。我还挖出了清洌的银灰色泉水,并围成一口井,可以汲上满满一桶而不搅浑。仲夏里天气最热的时候,我天天去那里取水。山鹬有时也领着幼雏去那里啄食昆虫。幼雏们成群结队地在岸上跑,它在上面一英尺高的地方飞。后来要是发现了我,它会立即离开幼雏,在我头顶上盘旋,一点点挨近我,直至距离四五英尺,还假装成折断腿和翅膀的样子,吸引我的注意力,好使幼雏逃脱。而这时幼雏已经开始撤逃了,它们遵照母亲的指令,排成单行穿越沼泽地,并发出微弱的吱吱声。或者我只听到幼雏的叫声,却看不见母鸟。还有斑鸠,它们间或扑棱着翅膀在我头顶的白松树上飞来飞去,从一根柔软的枝条到另一根。红松鼠从最近的那根树枝上爬下来,对我格外亲切,格外好奇。你只需在森林里找个显眼的地方坐上片刻,便可看到那里的全部居民,它们会一个接一个在你面前亮相。

我也曾目睹过一些不和谐的事件。一天,我外出去我的木柴场,确切地说是堆放树根的地方,我看见两只大蚂蚁正在进行激烈的搏斗。一只红色的,一只黑色的。黑色的个头较大,将近半英寸长。一旦抓住了对方,它们便不松手,又是厮打,又是摔跤,接二连三地在木条上滚作一团。朝稍远的地方望去,我惊讶地发现到处都是这样的搏斗者。显然那不是一次决斗,而是一场战争,是两个蚁族之间的战争。红蚂蚁老是在找黑蚂蚁较量,经常两只红蚂蚁共同对付一只黑蚂蚁。这些迈密登[2]军团遍布我的木柴场,山丘和谷地随处可见。地上覆满死者和伤者,黑的红的都有。这是唯一一场我亲眼目睹的战争,且激战之时我正好身处其间。这是一场内战,一方是红色的共和派,一方是黑色的帝国派。虽然听不到任何声音,但我知道双方都在殊死抗争,人类的士兵作战都没有这样勇武。在木片中间一个阳光洒照的小山谷里,我看见一对蚂蚁正死死抱成一团,那是正午时分,看势头它们会酣战至日落甚或生命终结。那只小个子的红色战将,像根老虎钳似的钳住对手的前额,并连番摔打,不停地噬咬对手的一根触须,而另一根已断落在木板上了;那强壮的黑蚁呢,则把红蚁从这头猛撞到那头,我走近细看,红蚁身上的好几个部位都已经脱节了。简直就是一场恶斗,比牛头犬之间的争斗还惨烈。双方都不甘示弱。显然它们的战斗口号是“不战胜,毋宁死”。这时一只红蚂蚁从这个谷地的山腰上跑来了,它显得十分激动,不知是消灭了敌人,还是尚未参战;大概是后者,因为它四肢完好,根本不像战斗过的样子;它的母亲命令它要么高擎盾牌而归,要么躺在盾牌上回去[3]。又或许它是阿喀琉斯式的英雄,曾经愤怒地在一旁观战,现在要来替好友普特洛克勒斯[4]复仇或者拯救他。它从远处观看了这场不平等的战争——因为黑蚂蚁差不多比红蚂蚁大两倍——它快速前进,到离对手半英寸远的地方便警惕地停下来;然后伺机扑向黑衣战士,在它的右前腿根周围展开攻势,全然不顾对手会攻击自己的哪个部位。这是三个为生命而战的勇士,它们好像被一种新发明的胶合剂粘住了,使得任何的锁具和水泥都相形见绌。这时若是在某个显眼的木片上发现了它们各自安置的乐队——在吹奏各自的国歌,激励落后的士兵,并给即将战死的士兵鼓气——我一点儿也不感到意外。我还会跟着受到鼓舞,因为它们太像人了。你越想越觉得它们跟人没什么差别。且不说美国历史,至少在康科德的历史中找不出一场能够与之相提并论的战争,不管是在参战人数上,还是在它所体现出来的爱国主义情怀和英雄主义气概上。就规模和死亡人数来说,它堪称奥斯特利茨战役[5]或德累斯顿战役[6]。康科德之战又算得了什么!牺牲了两个爱国者,路德·布朗夏尔受伤了!这里的每一只蚂蚁都是巴特里克——“射击,为了上帝的缘故射击!”——于是成千上万的士兵都遭遇了与戴维斯和霍斯默尔[7]相同的命运。这里没有一个雇佣兵。我相信它们是在为某个原则而战,就像当年我们的祖先不是为了免除三美分的茶叶税才战斗一样;这场战争的结果会对所有参与者产生重要的影响,并使其终生难忘,绝不亚于亲历过邦克山之战[8]

我捡起那块有三只蚂蚁在上面搏斗的木片,带回家放在窗槛上,并用玻璃杯罩着,以便观察战况。我用显微镜观察最先描述的那只红蚂蚁,我看见:它的胸部被撕开了,内脏暴露在敌人的牙齿前面,但它仍然拼命咬住敌人的右前腿,还咬断了敌人剩下的那根触须;然而它撕不破敌人的胸铠,因为太厚实了;这个受害者的眼睛里充满血色,放射出凶狠的光芒,那是战斗者特有的光芒。它们在玻璃罩里斗了半个小时。等我再去看时,那只黑色的士兵已经将两个对手的脑袋掰下来了。那两颗尚且活着的头颅悬挂在它两侧,就好像挂在马鞍上的两个可怕的战利品,依然咬着它不放,它无力地挣扎着。因为它已经没有了触须,腿也只剩一只,而且还是残缺的,还不知有多少其他的伤,所以很难摆脱它们的纠缠。后来又过了半个小时,它才成功。我撤去玻璃杯,它便一瘸一拐地从窗槛上爬走了。最终它是否在战争中存活下来,并在荣誉军人院中度过余生,我就不得而知了。不过我想,从那以后它再做不出什么有价值的事业了。我也不清楚它们为何而战,最终哪一方胜利了。可是在那一天剩下的时间里,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仿佛在门前目睹了一场残酷血腥的人类战争,我为此感到深深的痛苦。

科尔比和斯班斯告诉我们,蚂蚁之间的战争长期受到人们的赞许,战争的日期也有记载。然而他们说,胡贝尔[9]是唯一一个目睹过此类战争的现代作家。“埃涅阿斯·西尔维乌斯[10],”他们说,“在详尽地描述了梨树干上的大小蚂蚁之间发生的一场恶战以后,”他们补充道,“‘这场战事发生在教皇尤金尼斯四世[11]时期,目击者是著名律师尼古拉·皮斯托里恩西斯,他极其忠实地描述了整场战争的经过。’奥劳斯·马格努斯[12]也曾记录过一场类似的战事,其中小蚂蚁胜利了,据说战后它们埋葬了自己那边牺牲的士兵,而将它们那大块头的敌人弃置荒野,成为野兽的猎物。这个事件发生在暴君克里斯蒂安二世[13]被驱逐出瑞典之前。”我目睹的这场战争发生于波尔克[14]总统任期内,早在《韦伯斯特逃亡奴隶法案》[15]通过的前五年。

许多家养的牛,本来只适合在储藏食品的地窖里追土龟,可现在却背着主人,拖着笨重的躯体来森林中活动。它漫无目的地嗅嗅老狐狸穴,再嗅嗅土拨鼠洞;也许是某只瘦小的杂种狗带它进来的,这狗灵活地穿行在森林中,搅得林中的鸟兽一阵恐慌;——现在这头公牛,已经远远地落到它的导游后面了,它像狗似的朝躲在树上窥视的小松鼠吠叫,然后跑开了,把周围的灌木丛都给压弯了,还幻想着自己正在追踪一只迷路的沙鼠。一天,我在湖边的石岸上碰见一只猫。这类猫极少走到离家这样远的地方,我为此大吃一惊。它同样也为我的出现感到讶异。然而,这种整日趴在地毯上的最驯服的猫,一到森林竟像回了老家;它那狡猾而诡秘的行径,证明自己比这里的普通居民更像土著居民。有一次我在林中采浆果,一只母猫正好带着一群小猫路过,看上去野性十足的样子。见到我,小猫全都学母亲那样弓起背脊,朝我呼噜呼噜地哼唧。早在我住进森林之前的好些年,我听说在林肯区离湖最近的吉利安·贝克先生的田庄里有一只“长着翅膀的猫”。1842年6月的某天,我去拜访了她(我不知道这只猫是雄的还是雌的,所以采用更常用的代词“她”)。那天她像往常一样到森林里觅食去了。她的女主人告诉我,这只猫是一年前的那个4月里来附近的,后来被他们收留了;灰褐色的皮毛,喉咙上有个白色的斑点,脚趾也是白色的,拖一条毛茸茸的大尾巴,看着像狐狸。冬天里,毛长得尤为舒展尤为浓密,自然地垂挂在下巴两边,形成一道道十至十二英寸长、半英寸宽的条带。下巴上面的毛比较稀松,下面的则像毛毡一样缠结着,好似挂着一个暖手筒。一到春天,这些附着物就掉落下来了。离开的时候,主人送给我一对猫“翅膀”,我至今仍留存着。翅膀周围没有膜状物。一些人认为猫的部分血统来自鼯鼠或别的野生动物,这并不是没有可能,因为据博物学家说,貂和家猫交配可以生产出大量的杂种。如果我要养猫的话,这个品种就正好适合。因为诗人的猫凭什么就不能像他的马一样插上翅膀呢?

像往常一样,秋天潜水鸟会来湖里换羽毛、洗澡。早在我起床之前,它们的嬉笑声就回荡在整个森林里。一听说它们的到来,磨坊主、猎人便警惕起来了;他们带上特许的猎枪、圆锥形子弹、小望远镜,要么乘着轻便马车,要么步行,三三两两地赶来了。他们在森林里穿梭,发出落叶样簌簌的声响,至少每十个猎人对付一只水鸟。一些人驻守在湖的这边,一些人在那边,因为这些可怜的水鸟不可能无所不在;它们从这边潜入,就一定会从那边冒出。可是现在这仁慈的十月风吹起来了,它吹得树叶沙沙作响,吹得湖面波浪起伏,如此一来便看不到水鸟,听不到它们的叫声了。纵使用望远镜横扫湖面,纵使枪声四起,也寻不见它们的踪影。波浪愤怒地激荡着,印满整个湖面,保护着它的水鸟,使得猎人不得不望而却步,重回城镇、商店去完成他们未竟的事业。然而他们也有得手的时候,次数还不少哩。清晨我去湖上打水的时候,经常碰到这种神色庄严的水鸟,它们就在几竿远的港湾里游水。有时候为了观察它们的反应,我使劲划船追赶它们,结果它们潜入水里,消失得无影无踪。于是我再找不到它们了,直到当天下午才可能出现。在水上,我根本就不是它们的对手。它们常常在雨幕中逃跑。

10月里某个风平浪静的下午,我在湖的北岸划桨。像这样的天气里,栖在湖上的水鸟看上去就像是漂浮的水草,任你四处眺望也徒劳无获。突然间,在我前面数竿远的地方,一只水鸟正由岸边游向湖中央,还发出阵阵狂笑,这才暴露了目标。于是我赶紧操桨去追,它潜进水里。然而等它冒出水面的时候,我们离得更近了。接着,它再次潜水,可是这回我弄错了方向,它露面的时候,我们相距五十竿,距离扩大是我造成的。它又笑起来了,笑得比上次更大声,更名正言顺。它是如此的神机妙算,我连距它六竿远的地方都靠近不得。它每回浮出水面,总是左顾右盼,冷冷地看看水上再看看陆地。显然是在选择路线,以便下次能在水域最宽且离船最远的地方出水。它的决断和行动之快,简直令人难以置信。它一下子就把我引到了最宽阔的水域,而我却没有办法将它驱逐出去。它在那里思考,我在这里揣测。这是一场有趣的博弈,发生在平静的湖面上,一个人在和一只水鸟较量。一不留神,对手的棋子就潜到棋盘底下消失了;而你的任务就是估计它再次出现的位置,并把自己的棋子放到离此最近的地方。有时候,它意外地出现在我的对面——显然是直接从我的船底下钻过去的。它可以长久地憋气,且不知疲倦,所以哪怕游得再远,也能立即潜回水中。这样一来,任何智慧都无法卜测,在这个深湖里,在这片平滑的水面下,这条快若游鱼的水鸟将潜往何处,因为它有时间也有能力拜访湖底最深处。据说在纽约湖深八十英尺的地方,曾经捞起过水鸟,它们是让那些用于捕鲑鱼的鱼钩钩住了。然而,瓦尔登湖比纽约湖要深得多。水里的游鱼要是看到这个来自其他领域的不速之客,在它们中间急游,该多么惊讶!可是,它貌似对水里的路线也极为熟悉,所以游得飞快。有一两次,我看见它游近水面激起的涟漪,接着它探出头,环视一周以后又立即潜进去了。我想,与其费尽心思算计它出水的位置,还不如放下桨来静待它再度露面。因为一次又一次,当我紧盯着水面某个方向时,猛然听到它在我身后狂笑不止,叫我大吃一惊。可是,耍过那么多把戏之后,它为什么要在出水那刻大笑着暴露自己呢?难道它那白白的胸脯还不够显眼吗?真是只愚蠢的水鸟!它浮出水面的时候,我通常能听到水波的溅荡声,这样便发现了它。但是一个钟头以后,它还鲜活如初,比先前游得更欢更远。出水之后,它不紧不慢地游开了,胸前的羽毛一丝不乱,这是它在水下用足蹼抚平了的缘故。它发出的最惯常的声音便是这种恶魔般的笑声,多少还像鸟的叫声;但偶尔当它成功地甩掉我,远远地浮出水面时,就会发出一种长长的嘶鸣,听上去像是狼嚎而不是鸟叫;就如同一头野兽将口鼻触到地上,故意发出的吼叫声。这便是水鸟的叫声——也许是这里听到的最狂野的声音,使整个森林都为之震颤。我推断:它在嘲笑我的白费力气,为自己的聪明才智得意。尽管此刻天空阴沉沉的,但湖面很平静,我听不见水鸟的叫声,却能看清它出水的位置。静谧的空气,平静的湖面,外加它白白的胸脯,都对它不利。最后,它在五十竿远的地方露面了,并发出一声长啸,仿佛在向它们的神灵求助。很快东风乍起,吹皱了湖水,空中烟雨蒙蒙。在我看来,似乎是水鸟的祈求得到了回应,它们的神对我生气了;于是我赶紧离开,听凭它们消失在波涛汹涌的湖面上。

秋日里,一连几个钟头,我都在看野鸭游水,看它们如何巧妙地转换方向,始终待在湖中央,远远地躲开猎人;对它们来说,这些策略并不需要在路易斯安那的长沼上实地演练。如果迫不得已要起飞,它们有时会在湖上一个相当高的位置盘旋,犹如空中的一些小黑点。从那个高度,它们很容易就能看到别的湖泊和河流。当我以为它们早就飞到别处去了的时候,它们却斜飞而下,飞出四分之一英里的距离,落到一个不受惊扰的位置。我不知道,除了安全之外,它们游到瓦尔登湖中心还能收获什么。莫非它们也和我一样热爱这里的水?


[1] 皮尔贝公司是当时美国一家出版寓言书的公司,皮尔贝以写东印第安野兽寓言而闻名。

[2] 希腊神话中跟随阿喀琉斯参加特洛伊战争的赛萨利人。

[3] 希腊神话中,斯巴达人就是这样嘱咐要出征的儿子的。

[4] 希腊神话中,普特洛克勒斯在特洛伊战争中被赫克托耳杀害,好友阿喀琉斯替他报了仇。

[5] 1805年12月,拿破仑的军队在德国的奥斯特利茨击败第三次反法同盟的俄奥联军,又称“三皇之战”。

[6] 1813年8月,拿破仑的军队在德国的德累斯顿地区战胜第六次反法同盟的普俄奥联军。

[7] 路德·布朗夏尔、巴特里克、戴维斯和霍斯默尔都是美国独立战争中英勇善战的将士。

[8] 1775年6月17日,英军在美国波士顿附近的邦克山发动进攻。由农民、工人、渔民、手工业者等两万人组织起来的志愿民兵队英勇迎击,重创敌军。

[9] 胡贝尔(Francois Huber,1750-1831),瑞士博物学家。

[10] 教宗庇护二世(1405-1464)的原名。1458年至1464年在位,也是一位诗人、历史学家。

[11] 尤金尼斯四世,1431年至1447年任罗马天主教皇。

[12] 奥劳斯·马格努斯(Olaus Magnus,1490-1558),瑞典历史学家、地理学家。

[13] 克里斯蒂安二世,1513年至1523年任丹麦国王。

[14] 波尔克(James Knox Polk,1795-1849),美国第十一任总统。

[15] 该法案于1850年由美国国会通过。

Prev
Contents
Bookshelf
N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