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词
献给卡萝,她促使了本书的写成。
献给汤姆,他过着本书中的生活。[1]
[1] 卡萝即卡萝·汉宁·斯坦贝克(Carol Henning Steinbeck),作者的第一任妻子,他们的婚姻从1930年持续到1943年。汤姆即汤姆·柯林斯(Tom Collins),美国农业安全部的联邦救济营专家,斯坦贝克在加利福尼亚州中央河谷地区对流动工人的大部分研究及实地考察在他的协助下完成。
愤怒的葡萄[1]
第一章
在俄克拉荷马州的红色原野和部分灰色原野上,刚下的几场毛毛细雨并未浇透龟裂干枯的土地。耕犁在雨水冲刷的痕迹上来回碾压。雨水让玉米飞快地生长,也让路旁的野草四处丛生,于是,灰色和深红色的原野开始消失,呈现出一片翠绿。五月的最后几天,天空变得灰白,入春以来一直高悬的浮云消散了。炙热的阳光日复一日地照射着生长中的玉米,每一片尖尖的绿叶边缘都出现了褐色的线条,并不断延展。云层出现又飘散,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完全不见踪影。野草为求自保,变成深绿色,并停止了疯狂的蔓延。土地表面结了壳,一层薄薄的硬壳。天空变得灰白时,大地也变得灰白,红色原野变成了粉红色,灰色原野变成了白色。
在雨水冲刷形成的沟壑里,灰土汇成阵阵流尘。地鼠和蚁狮的活动带来小小的土崩。在烈日一天接一天的炙烤下,新鲜的玉米叶不再坚挺。一开始,它们只是有点弯曲;紧接着,叶片中央最有力的叶脉变得越来越弱,每片叶子都耷拉下去。到了六月,日头愈加猛烈。玉米叶上褐色的线条越来越宽,一直延伸到中央叶脉。野草也枯萎了,倒向草根的方向。空气稀薄,天空越发灰白,大地也一天天变得苍白。
在路上,人群走动的地方、车轮碾轧的地方、马蹄踏过的地方,地面的薄壳裂开来,尘土飞扬。每一个移动的东西都能掀起一大片尘埃:走路的人掀起齐腰高的飞尘,马车扬起的灰土飞到栅栏顶上,汽车开过后留下铺天盖地的黄云。这些尘土要很久很久后才会重新落回地面。
六月过去了一半,厚厚的云系从得克萨斯州和墨西哥湾席卷而来,这些都是带着雨水的厚重的高空云系。田间地头的人抬起头,望着这些云朵,嗅着它们的气息,举起舔过的手指,辨别风的方向。云层翻滚,马都变得焦躁了。打头阵的乌云洒下一点稀里哗啦的雨水后,又匆匆去了别的地方。乌云飘走,天空恢复灰白,太阳重现威力。漫天尘埃中,只有雨滴溅落的地方留着一个个小小的圆坑,玉米叶上留着一点被雨水冲过的痕迹,除此再无其他。
微风紧随乌云,把它们向北吹去,日渐枯萎的玉米叶在风中摇摆。第二天,风力增强,风势渐稳,不再是一阵阵的了。路面尘土飞扬,四处弥散,落到田边的野草上,落到更远的地头间。风越刮越猛,吹向雨水过后玉米地里结了壳的地面。渐渐地,混杂的尘土让天空也变得黯淡。风拂过地面,吹松土层,卷走尘沙。风力还在增强。地面的薄壳终于裂开,田里的尘土飞扬而起,如灰色的渺渺烟雾。大风吹动玉米叶,发出干瘪而急促的沙沙声。最细小的尘埃并没有落回地面,而是消失在昏暗的天空。
风越吹越猛,从石缝底下飕飕吹过,卷起稻草和落叶,甚至还卷起小小的土块,留下从田间掠过的轨迹。天空昏暗,阴霾中的太阳成了一团红光,空气中有一种粗糙的刺痛感。到了晚上,风以更快的速度吹过大地,狡诈地将玉米的细根掀起。玉米以软弱无力的叶片与大风抗争,可最后,它们的根还是被风撬动,每根玉米秆都疲倦地歪倒在地上,直指风吹去的方向。
黎明来临,然而白昼未现。灰霾的天空中,红日升起,可那暗红色的一轮圆盘只带来些许光线,昏如薄暮。日间时光渐渐过去,薄暮遂成黑夜,大风在伏倒的玉米上呼啸呜咽。
男男女女都挤在家中,出门时用手帕盖住口鼻,还得戴上防风眼镜以保护眼睛。
夜晚再度降临,一片漆黑,星光照不透满天尘土,窗口的灯光甚至照不出自家小院。此时,尘土已均匀地分布于空气之中,如同水乳交融。家家户户门窗紧闭,门缝和窗户缝里都被塞上了布条,可尘粒还是悄悄钻进来,你看不到它的存在,但它如花粉般飘落在椅子上、桌子上、碗碟上。人们将它从肩头掸落。门槛上也出现一道道细细的灰线。
午夜,大风过境,留下万籁俱寂的大地。尘土弥漫的空气比浓雾更能彻底地隔音。躺在床上的人听到风声停止,而他们醒来时,狂风早已过去。他们静静地躺着,在沉寂的夜里竖耳聆听。过了一会儿,雄鸡报晓,可那叫声也是模糊的。人们在床上不安地辗转反侧,期盼着清晨。他们知道,要等空气中的尘沙落定,还得很长时间。早上,尘埃像迷雾般飘浮,红日如同浓稠的鲜血。整整一天,尘土都在从空中筛落。到了第二天,它还在往下落,给大地盖上一块平整的灰毯。它落在玉米秆上、堆到栅栏顶上、积在电线上、降到屋顶上,盖住了野草和大树。
人们从屋里走出来,嗅着灼热而刺痛的空气,赶紧捂住鼻子。孩子们从屋里出来,可并没有像大雨过后那样又跑又叫。男人们站在自家围栏边,看着受了灾的玉米迅速枯萎,只在灰霾中显出一丁点儿绿意。他们沉默了,也不怎么走动了。女人们从屋里出来,站在男人们身边——悄悄打量他们,看他们这一次会不会崩溃。女人们观察着男人们的脸色。只要有些东西还在,玉米没了也不要紧。孩子们站在不远的地方,用赤脚在尘土里画画,也在暗暗打量,看男人和女人会不会崩溃。他们偷瞄大人的脸色,用脚趾头小心地划拉着线条。马儿来到水槽前,用鼻子将水面的尘沙拱开。过了一会儿,察看情况的男人们脸上迷惘的表情不见了,他们变得坚毅、愤怒而倔强。这时,女人就知道他们安全了,男人不会崩溃了。接着,她们问,我们该怎么办呢?男人回答,我也不知道。可已经没关系了。女人知道,没关系了。在旁观察的孩子也知道,没关系了。女人和孩子打从心眼儿里清楚,只要家里的男人还坚持得住,那就没有什么苦难是承受不了的。女人走进屋干活,孩子开始玩耍,只是一开始还有些小心翼翼。白天的时间慢慢过去,太阳没有那么红了,阳光照耀着灰土覆盖的大地。男人坐在自家房子门口,手里拿着小树枝和小石头,忙着在地上写写划划。他们静静地坐着——思考着——盘算着。
第二章
一辆巨大的红色运输卡车屹立在路边的小餐厅前。垂直的排气管轻轻喷着气,一团淡得几乎看不见的青烟悬浮在管口上方。这是一辆崭新的红色卡车,闪闪发亮,车身上写着几个十二英寸[2]高的大字——“俄克拉荷马市运输公司”。卡车的双轮胎是崭新的,后边大大的车门搭扣上挂着一把铜锁。在装有纱门纱窗的餐厅里,收音机小声播放着舞曲,像是知道无人在听。大门上方的圆洞里,小小的排气扇安静地转着,苍蝇兴奋地在门边窗边嗡嗡作响,撞向纱门和纱窗。餐厅里,一个男人坐在高脚凳上,胳膊肘搁在吧台上,看着咖啡杯后面瘦削而孤独的女招待。此人是卡车司机。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跟女招待聊着路上发生的新闻:“三个月前我见过他。他做了手术,把什么东西切掉了,我忘记是什么了。”女招待说:“不到一周前,我还亲眼见过他。他那时候看起来挺好的。他没喝醉酒的时候,倒是个不错的人。”苍蝇时不时在纱门边轻轻作响。咖啡机喷出蒸汽,女招待看也不看,便把手伸到背后,关掉了咖啡机。
餐厅外,一个男人沿公路走来,穿过马路向卡车靠近。他慢慢走到卡车前面,把手放在锃亮的挡泥板上,看着挡风玻璃上“谢绝搭便车”的贴纸。有那么一瞬间,他像是要沿着马路继续往前走,可他并没有走,而是坐到背对餐厅一侧的卡车脚踏板上。他应该不超过三十岁。双眼深褐色,瞳孔略带几分棕黄。他的颧骨又高又宽,脸上刻着一道道深深的皱纹,皱纹到嘴角处弯成一道弧线。他的上唇很长,牙齿龅出;他总是闭着嘴巴,用紧绷的嘴唇遮住牙齿。他的手粗糙结实,手指粗大,手指甲又厚又拱,像小小的蚌壳。他的虎口和手掌都长着光亮的老茧。
他的衣服是崭新的——全是新的,但都是便宜货。灰色的帽子是新的,帽檐还很硬挺,扣子也还在,不像那些用过很久的、被拿来装东西或被当作毛巾和手帕的帽子,软塌得没了形状,变得鼓鼓胀胀。他的西装是廉价的灰色粗布料子,新得连裤子上的折痕都还在。他的蓝色条纹衬衫带衬里,又挺括又平整。他的上衣太大,而裤子太短,因为他的个头很高。上衣的垫肩耷拉到胳膊,可即便如此,袖子也还是短了,前襟松垮垮地在肚皮上晃荡。他穿着一双棕褐色的新鞋子,是那种军队款式的平头钉靴,还钉着类似马蹄铁的半圆形铁片,以保护鞋跟不受磨损。这个男人坐在脚踏板上,摘下帽子来擦脸,擦完又把帽子戴上,拉了拉,帽檐从此便开始走形。他的注意力转到脚上。他弯下腰,松开鞋带,没有再系上。他头顶柴油引擎的排气管迅速喷出一阵阵蓝色烟雾,发出轻轻的噗噗声响。
餐厅里的音乐停了,喇叭里传出一个男人的声音,可女招待并没有把收音机关掉,因为她压根儿不知道音乐已停。她用手指摸着耳朵底下的一个瘤子。她想在吧台后面的镜子里照一照,可又不想让卡车司机发现,于是,她假装要把一绺头发拨弄整齐。卡车司机说:“肖尼[3]搞了一场很大的舞会。我听说有人被杀了还是怎么的。你听说了吗?”“没听说。”女招待一边说,一边用手指轻轻摸着耳朵下面的瘤子。
餐厅外,坐在脚踏板上的男人站起身,从卡车车头上方朝餐厅望了望,仔细观察了一会儿。接着,他又坐回到脚踏板上,从侧面口袋里掏出一包烟和一叠纸。他慢慢卷着香烟,卷得相当完美,卷完后他仔细查看了一番,把纸捋平。最后,他终于将它点燃,并把燃烧的火柴戳进脚边的尘土。接近正午,日头高悬,卡车在地面投下的影子越来越小。
餐厅里,卡车司机付了账单,将找回的两枚五分硬币投进老虎机。旋转的滚筒没有给他任何奖励。“他们调过这机子了,一分钱也赢不到。”他对女招待说。
她回答:“不到两个钟头前,还有个家伙赢了头奖呢。得了三块八毛钱。你多久能回来?”
他把纱门推开一点。“七到十天左右吧,”他说,“还要去趟塔尔萨[4],反正从来没有提前回来过。”
她带着怒气说:“别让苍蝇飞进来了。要么出去,要么进来。”
“那就再见啦。”他推开门,走了出去。纱门嘭的一声在他身后关上。他站在烈日下,拆开一块口香糖的包装纸。他是个结实的壮汉,双肩很宽,腰身很粗,脸色通红,一双蓝色的眼睛又细又长,由于总在强光下眯着,所以只剩下一条缝。他穿着军装裤和系带的高筒靴。他把口香糖拿到嘴边,对着纱门大喊:“喂,你可别干出什么事儿让我知道了。”女招待朝后面墙上的镜子转过身,嘟囔着应答了一句。卡车司机慢慢嚼起口香糖,每嚼一口,都把下巴和嘴唇张得很大。他一边朝红色大卡车走去,一边嚼着口香糖,把它卷到舌头底下。
想搭便车的人站起来,隔着车窗玻璃望向他。“先生,能顺路捎我一程吗?”
卡车司机飞快地回头朝餐厅看了一眼。“你没看见挡风玻璃上的贴纸吗?‘谢绝搭便车’!”
“当然看见了。可有时候,哪怕有钱的王八蛋逼着好人贴上那样的贴纸,好人也还是好人。”
司机慢慢坐进车里,琢磨着这句回答。如果他现在拒绝了,不仅意味着他不是一个好人,还意味着他任凭有钱人摆布,贴上贴纸,路上不能有个伴儿。而如果他同意了,那他便自动成了一个好人,而且是一个不会听有钱王八蛋任意摆布的好人。他知道自己被下了套,可又不知道如何解套。更何况,他想当一个好人。他又朝餐厅瞥了一眼,说:“你先蹲在脚踏板上,等拐了弯再上车。”
搭便车的人牢牢抓紧车门把手,迅速蹲下去,消失在司机视线中。发动机轰隆隆咆哮了一阵,司机挂上挡,卡车便开动了,先是一挡,接着是二挡、三挡,最后,卡车尖声呼啸着,越开越快,司机挂到了四挡。男人紧紧攥着车门,公路在他脚下飞速掠过,变得模糊不清,也让他头晕目眩。开了一英里路,才来到马路的第一个拐弯处,卡车放慢速度。搭便车的人站起来,轻巧地拉开车门,挤进座位。司机眯起眼睛看着他,嘴里还在不停地嚼着,仿佛他的各种想法和印象都要先经过嘴巴的分类处理,才能最终归档到大脑。他的目光首先落到那顶新帽子上,然后向下转移到新衣服上,再到新鞋子上。搭便车的人舒服地靠着椅子,扭动后背。他摘下帽子,用帽子擦满是汗水的额头和下巴。“谢谢你,兄弟,”他说,“我这两只脚都快断了。”
“新鞋啊,”司机说,语气和眼神一样,充满了鬼鬼祟祟又旁敲侧击的意味,“这么热的天,不应该穿新鞋子走路。”
搭便车的人低头看了看灰扑扑的黄色靴子。“没有别的鞋了,”他说,“没有别的,只能穿它。”
司机颇识时务地眯起眼,望向前方,将卡车的速度稍微加快一点。“要出远门吗?”
“不远。要不是太累了,我倒宁愿自己走着去。”
司机的问话带着微妙的试探语气。他似乎在撒网,以问题设下陷阱。“去找工作吗?”他问。
“不是,我老头有块地,四十英亩[5]。他是个佃农,那块地我们已经租下很久了。”
司机意味深长地望向公路两旁的田地、地里倒向一旁的玉米,以及玉米上堆积的尘土。小小的碎石从灰扑扑的大地上滚过。司机像在自言自语地说:“种四十英亩地的佃农,还没被这沙土逼走?还没被拖拉机逼走?”
“我反正最近没有听说。”搭便车的人说。
“很久了。”司机说。一只蜜蜂飞进驾驶室,在挡风玻璃上嗡嗡作响。司机伸出手,小心地把它赶进一股气流,让它顺风被吹出窗外。“这会儿佃农们都走了,”他说,“一台拖拉机,就能赶走十户农民。现在到处都是拖拉机。它们来了,佃农就走了。你家老头还坚持得住?”他的舌头和下巴又忙着嚼起那块被遗忘的口香糖,翻来覆去地咬着。他每次张开嘴巴,你都能看到他的舌头在翻动口香糖。
“呃,我最近是没有听说。我从来不爱写信,我家老头也不爱写信。”他飞快地补充了一句,“不过想写的时候,我们俩都会写。”
“你一直在做工吗?”又是那种假装随意但实为打探的鬼祟语气。司机望着窗外的田野,望着微微发亮的空气,把口香糖推到腮帮一侧,朝窗外吐了一口唾沫。
“当然。”搭便车的人说。
“我猜也是。我看你的手,应该是一直拿锄头斧头的,所以手上才有那么厚的茧。我一向留意这样的小事。我觉得自己挺厉害的。”
搭便车的人定睛瞧着他。卡车轮胎在路面上发出歌唱般的声音。“你还想知道什么别的吗?我可以告诉你。这样你就不用猜了。”
“喂,你可别生气。我不是要多管闲事。”
“我什么都可以告诉你。我又没什么好隐瞒的。”
“喂喂,你别生气呀。我只是喜欢观察一些小事,打发时间而已。”
“我什么都可以告诉你。我叫乔德,汤姆·乔德。我家老头就是老汤姆·乔德。”他沉思而忧郁的目光落在司机身上。
“别生气啊。我没有恶意。”
“我也没有恶意,”乔德说,“我只想跟别人好好相处,不想惹麻烦。”他不再说话,望着窗外干枯的大地,看着远方在热浪中枯萎并即将倒下的树丛。他从侧面口袋拿出烟和纸,在两膝之间风吹不到的地方卷起香烟。
司机若有所思,像牛一样有节奏地咀嚼着。他在等待,他要等这段对话引发的不快赶紧消失并被遗忘。终于,气氛似乎再度缓和,他才开口说:“没当过卡车司机的人完全不知道我们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老板不准我们顺路捎人。所以,我们只能不停地往前开。像我现在这样捎上你,就有丢掉饭碗的危险。”
“非常感谢。”乔德说。
“我认识很多司机,他们开车的时候都会干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我还记得有个家伙喜欢开车时作诗,这样可以打发时间。”他偷偷地瞥了一眼乔德,看他是否感兴趣,又或者是否觉得惊讶。乔德沉默着,只是看着远方、看着马路,看着如浪涌般微微起伏的白色路面。终于,司机继续说了下去:“我还记得这家伙作过一首诗,写的是他和其他几个人满世界乱跑,到处喝酒撒泼、寻欢作乐的事。我不记得具体怎么写的了。这家伙写的那些话鬼都不晓得是什么意思。有一句是这样的:‘在那儿,我们发现了一个黑鬼,他的扳机比象鼻和鲸鞭还大。’这首诗里用了很多怪字,他还翻字典给我看。他走到哪儿都带着字典。他一边吃馅儿饼喝咖啡,一边作诗时,就会翻字典。”大概是一个人说了太久觉得孤单,司机便不再说了,他把诡秘的目光转向乘客。乔德继续保持沉默。司机小心地迫使他参与讨论。“你认识像他那样说大话的人吗?”
“传教士呗。”乔德说。
“哎呀,听别人说大话真是来气。当然,传教士倒是没关系,毕竟没人敢找传教士的茬儿呀。可这个家伙真的太有意思了。听他说大话,你完全不会生气,因为他就是说着好玩,并不是要摆什么架子。”司机这会儿放心了。他知道乔德至少还是在听的。他猛地把大卡车甩过一个弯,轮胎擦地,发出刺耳的响声。“我刚说了,”他继续说,“卡车司机就喜欢干些怪事。他非干不可啊。要不然整天开着车,看着车轮下面的马路,会疯的。以前就有人说过,卡车司机老是在吃——好像从早到晚都在路边的汉堡店里。”
“确实,就好像汉堡店才是他们的家。”乔德表示赞同。
“他们是会停车,但不一定是要吃东西。他们很少真的会饿,只是厌烦了——开车开得厌烦了。只有在小餐馆可以停停车呀,停了以后,就必须买点东西,才能跟柜台后面的女人吹吹牛呀。所以,点一杯咖啡,买一块馅儿饼,就算是休息一下了。”他慢慢嚼着口香糖,又用舌头把它翻过来。
“一定很辛苦。”乔德淡淡地说。
司机飞快地瞟了乔德一眼,看乔德是否在嘲讽他。“嗯,他妈的确实不轻松,”他的语气很急躁,“看起来容易,只要坐在这儿,开上八个、十个,搞不好是十四个钟头。可这一路上真是要人命啊。他必须做点什么,唱唱歌、吹吹口哨也行。公司不准我们装收音机。有人会带上啤酒,可那种人干不长,”他自鸣得意地说出最后一句,“我开车时反正是绝对不会喝酒的。”
“真的吗?”乔德问。
“真的!人总要上进。嗯,我正打算学一学函授学校的课程呢。机械工程,很简单的,只需要在家学几门简单的功课。我正在打算。学完我就不开车了。我就让别人来开。”
乔德从外套侧面口袋里拿出一瓶威士忌。“真的不来一口?”他的语气里带着嘲弄。
“不不,对天发誓,我碰都不会碰的。我还打算好好学习呢,老是喝酒怎么学。”
乔德打开瓶盖,飞快地喝了两大口,又把盖子盖好,放回口袋。威士忌的辛辣气味充斥整个驾驶室。“你很努力嘛,”乔德说,“怎么呢,是找了个姑娘吗?”
“哎呀,就是的。不过我自己也想进步。我他妈的老早就开始训练自己的头脑了。”
威士忌似乎让乔德放松下来。他又卷了一支香烟,将它点燃。“只可惜我他妈的好像没什么前途了。”他说。
司机飞快地往下说。“我不用喝酒,”他说,“我一直在训练自己的脑子。两年前,我就学过这方面的课,”他用右手拍了拍方向盘,“比方说,我在路上从一个人身边经过,就会观察他,从他身边走过以后,我就会试着回忆关于他的各种细节,他穿的什么衣服、什么鞋子,戴的什么帽子,他是怎么走路的,他有多高,有多重,有没有什么疤之类的。我在这方面挺厉害的。我能在脑子里回忆出一整幅画面来。有时候,我觉得我应该去上课,当个指纹专家。哎呀,你要是知道一个人能记住多少东西,肯定会吓一跳的。”
乔德又飞快地从酒瓶里喝了一口酒。他最后抽了一口卷得乱七八糟的香烟,用满是老茧的大拇指和食指掐灭燃烧中的烟头。他把烟蒂揉成碎屑,把手伸到窗外,让微风将碎屑从指间吹走。巨大的轮胎在路面尖声高歌。乔德盯着马路,深邃而宁静的双眼变得轻松愉快。司机等了一会儿,颇不自在地瞥了他一眼。最后,乔德终于咧开长长的上嘴唇,无声地笑了,笑得整个胸口都在抖动。“你还真是费了不少时间才想明白呢,兄弟。”
司机没有转过头来:“想明白什么?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乔德的双唇紧紧绷住龅出的牙齿,过了一会儿,他像狗一样舔着嘴唇,舔了两次,从中间向左一次,向右一次。他的语气变得严厉。“我是什么意思,你清楚得很。我刚一上车,你就把我上上下下打量了个遍。我都看到了。”司机直愣愣地盯着前方,双手紧握方向盘,手心里的肉都鼓了出来,手背也发白了。乔德继续说:“你知道我是从哪儿来的。”司机沉默不语。乔德咄咄相逼:“是不是?”
“呃……是吧。那个……可能吧。不过这不关我的事。我只管自己的事。这跟我没关系,”此时他的心里话倒是脱口而出,“我又不爱管别人的闲事。”说完,他忽地沉默了,等待乔德再次开口。他发白的双手依然握紧方向盘。一只蚂蚱跳进窗口,轻轻落在仪表盘上,坐下来,开始用弯成斜角的两只腿去挠自己的翅膀。乔德伸出手,用手指把它坚硬的脑袋捏得粉碎,让它顺着风被吹出窗外。乔德擦去指尖上小虫的残肢时,咯咯笑了起来。“你看错我了,先生,”他说,“我没打算保密。是,我在麦克莱斯特[6]坐过牢。坐了四年。是,这些都是我出来时他们给我的衣服。别人知道了,我也无所谓。现在,我要到我老头那儿去,这样我就不用靠撒谎才能找到工作了。”
司机说:“好吧——这不关我的事。我又不是爱管闲事的人。”
“去你妈的不管闲事,”乔德说,“你的闲事都管到八英里路外去了。你管我闲事的样子就跟进了菜园的羊一个样。”
司机整张脸都绷紧了。“你误会我了——”他有气无力地辩驳。
乔德对他哈哈大笑。“你是个好人。你捎了我一程。好吧,管他呢!我是坐过牢,那又怎样!你还想知道我是为什么坐牢的,是不是?”
“又不关我的事。”
“除了开这狗日的车,什么都不关你的事,可你开得一点也不上心。喂,我说,你看到前面那条路了吗?”
“看到了。”
“好,我就在那儿下车。我知道你一定急着想知道我犯了什么事,急得都快尿裤子了吧。我不会让你失望的。”引擎的轰鸣逐渐平息,轮胎的尖叫声也变小了。乔德掏出酒瓶,匆匆喝了一口。卡车在一条土路与公路垂直交叉的路口缓缓停住。乔德下了车,站在驾驶座的车窗旁。垂直的排气管噗噗喷出几乎看不见的蓝烟。乔德朝司机俯过身。“是凶杀罪,”他飞快地说,“这个罪名可大了——意思是我杀了人。我被判了七年。我从不管别人的闲事,所以只坐了四年就被放出来了。”
司机的眼神转向乔德的脸,想要记牢他的模样。“我可没问你什么,”他说,“我只管好自己的事。”
“从这儿一路到特科索拉[7],每到一个餐馆,你都可以跟别人说这件事,无所谓的。”乔德微笑着说,“后会有期了,兄弟。你是个好人。可你要知道,但凡是坐过牢的人,都能猜到别人想问但还没问出口的问题。你跟我说第一句话的时候,我就猜到了。”他用手掌拍了拍金属车门。“谢谢你捎我一程,”他说,“再见啦。”说完他转过身,走上土路。
司机盯着他看了一会儿,随后大喊:“祝你好运!”乔德没有回头,只是挥挥手。引擎咆哮起来,司机挂上挡,巨大的红色卡车便笨重地开走了。
第三章
水泥公路两旁是干枯破败的杂草,落到草尖上的燕麦须总不免粘到狗的身上,狗尾草在马蹄下缠成一团,苜蓿叶的芒刺也总是被裹进羊的毛中。沉睡的生命在等待着传播和扩散。每一粒种子都自带传播的装备,比如螺旋形状的尖头、可以随风飘散的降落伞,还有小小的长矛和小小的刺球。它们都在等着动物们的到来,等着起风,等着某个男人的裤脚或某个女人的裙边。它们是被动的,但都有活动的装备;它们是静止的,但都有原始的活力。
阳光洒在草坪上,将草晒得暖洋洋的。草坪的阴处,昆虫在活动,蚂蚁和蚁狮忙着布置陷阱,蚱蜢跃到空中,飞快地扇动一下黄色的翅膀,木虱像小小的犰狳,用许多柔软的细脚慌慌张张地走路。路边的草地上,一只陆龟正在爬行,无缘无故地转了个方向,拖着高高隆起的龟壳从草地上爬过。它用坚硬的四肢和长着黄色指甲的爪子在草上慢慢挪动。它不是真的在走,而是一路顶着自己的壳,把它往前拖。大麦须从龟壳上滑过,苜蓿的芒刺落到它身上,再滚到地上。它的尖嘴半张着,指甲壳一样的额头下,一双凶狠又可笑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前方。它从草地经过,在身后留下一道压痕,公路路堤的土丘像小山般高耸在它面前。它驻足片刻,把头高高抬起。它眨了眨眼,上下张望。最后,它终于开始攀登路堤。它伸出前爪,可还是没能够到。它踢着后脚,使劲把龟壳往前拱,那龟壳便从草地上蹭到碎石路面上。路堤越来越陡,乌龟也越来越卖力。它伸直后腿,用力顶着,可还是滑了下来。它一直拼命拱着龟壳,把脖子伸到最长。那壳终于一点点挪上路堤。然而,还有最后一道四英寸高的水泥护墙,迎面挡住去路。它的两条后腿仿佛在独立行动,将龟壳推到墙边。它高昂着头,从墙上张望,看着墙后宽阔平整的水泥路面。此时,它的两条前腿已经搭上护墙顶,用力往上抬,龟壳也慢慢向上移动,把前半截贴到墙上。乌龟休息了一会儿。一只红蚂蚁钻进龟壳,爬到壳里柔软的皮肤上,于是,乌龟猛地把头和四肢缩进壳里,尾巴也紧紧夹在一旁。红蚂蚁被挤死在乌龟的身躯和四肢间。一根野生燕麦最上面的须也被前腿夹进龟壳。乌龟一动不动地待了很久,才又伸长脖子,眯起那双沧桑又可笑的眼睛,四下张望,最后伸出四肢和尾巴。它的后腿像大象腿,绷得笔直,龟壳倾斜到一定的角度后,两条前腿怎么也碰不到水泥路面了。但两条后腿还在不断往上顶,把龟壳越顶越高。终于,它够到平衡的中心。它往前一翻,两条前腿抓住路面。它上路了。只是,那野生燕麦须还缠在它的腿上。
此时,它的行进便容易了。它四条腿都爬着,龟壳也被顶起来,左右摇晃着向前推进。一辆小轿车开过来,开车的是一位四十来岁的女人。她看见乌龟,猛地把车往右一拐,冲出马路,轮胎发出尖利的声响,掀起一片沙尘。有那么一瞬间,两个车轮甚至离开了地面,但马上又落下来。小车回到马路上,继续向前,但速度比之前慢多了。乌龟缩回壳里,可此时的路面已被晒得滚烫,于是它又急匆匆地往前爬。
一辆轻型卡车又开来,越开越近。司机看到乌龟,故意拐个急转弯来撞它。卡车的前轮撞到龟壳边缘,令它像个玩具弹片似的弹飞出去,又像个硬币滴溜溜地转起来,滚下公路。卡车回到右边的车道。乌龟仰面朝天躺在地上,缩在壳里躲了很长时间。最后,它伸出四肢在空中挥舞,拼命想要抓住什么东西,好翻过身来。它的前爪抓到一块石头,这才一点点把龟壳拉起,嘭的一声翻过来。野生燕麦须掉出龟壳,三粒箭头一样的种子插进地里。乌龟爬下路堤,龟壳带起的泥土盖住种子。乌龟爬上土路,急匆匆地爬着,龟壳在尘土中留下一条波浪般的浅浅痕迹。它苍老而可笑的双眼盯着前方,尖尖的嘴巴微微张开,黄色的趾甲在沙土里留下小小的细碎足迹。
第四章
乔德听到卡车开走,司机不断挂高挡位,地面在橡胶轮胎的碾压下微微颤抖。他停下脚步,转过身,看着卡车逐渐消失。等它驶离视线范围后,他仍盯着远方和微光闪烁的蓝色天空。他若有所思地从口袋里拿出酒瓶,拧开金属瓶盖,优雅地小口喝起威士忌。他用舌头舔着瓶颈内侧,再又舔了一圈嘴唇,惟恐遗漏一丁点儿酒味。他想说:“在那儿,我们发现了一个黑鬼——”可他只记得这一句。最后,他转过身,望着与公路形成直角的这条小路,这条满覆尘土的小路穿过田野。阳光炙热,没有一丝微风吹动天上筛落的尘土。路面上留着深深的车辙印,汽车开过时,尘土飞扬,再又落回车胎留下的轨迹中。乔德走了几步,面粉般的沙土扬到他黄色的新鞋子上,黄色的鞋面立刻蒙上一层灰。
他弯下腰,解开鞋带,先急匆匆地脱掉一只鞋,接着又脱掉另一只。他潮湿的双脚踩在燥热的灰土小路上,感觉很舒服。小小的灰团扑进脚趾缝里,脚上的皮肤也由于干燥变得紧绷。他脱下外套,裹住鞋子,夹到胳膊底下。最后,他大步向前走去,在面前踢起一片灰土,背后也留下一团久久不能消散的沙尘。
路的右边被围起来,柳树的树干之间绑着两道带刺的铁丝。这些树干弯弯曲曲的,树枝也是乱七八糟。在树杈高度适合的地方,带刺铁丝就绕在树杈上;没有树杈的地方,就用生了锈的软铁丝将带刺铁丝捆在树干上。铁丝后面,是被大风、炎热和干旱击垮的玉米,玉米茎叶连接处的凹陷里满是沙土。
乔德步履沉重,身后扬起一片灰尘。他看见前方不远处那龟壳高高拱起的陆龟。乌龟在灰尘中慢慢爬着,四条腿僵直而趔趄。乔德停下来观察它,他的影子落在乌龟身上。乌龟立刻把头和四肢缩进壳里,又短又粗的尾巴也牢牢贴到一旁。乔德拿起乌龟,把它翻过来。乌龟的背是尘土一样的灰褐色,而龟壳下方却是奶油似的浅黄色,又干净又光滑。乔德把胳膊底下的包裹往上抬了抬,用一根手指轻轻地摸了摸它光滑的底壳,又按一下,比背上的壳要软。乌龟伸出坚硬的脑袋,想看看压住自己的这根手指。它的四肢疯狂乱舞,还在乔德的手上撒了一泡尿。它徒劳地在空中挣扎。乔德把它翻过来,裹进外套,和鞋子包在一起。他能感觉到它在胳膊底下慌乱地挣扎。他加快步伐,脚跟拖起细微的尘沙。
前方路旁,一棵灰扑扑的干瘦柳树投下斑驳的树荫。乔德看到它就在前面,枯萎的枝条耷拉在路上,曾经繁茂的树叶如今像褪了毛的小鸡,稀稀拉拉、凌乱不堪。乔德这会儿已是汗流浃背,后背和腋下的蓝衬衫都被浸湿成深蓝色。他拉了拉帽檐,帽檐中间已经出现褶皱,里衬的硬纸板被完全折断,再也不可能恢复崭新的模样了。前方柳树下的树荫是他新的目标,于是,他加快脚步。他知道,柳树底下一定会有遮阴的地方,柳树粗大的树干至少会投下一片彻底的荫凉。此时,太阳升至头顶,阳光如鞭子抽打着他的后颈,让他的脑子嗡嗡作响。他看不见那柳树的树根,因为它长在一块洼地里,那儿比平地更容易长时间积水。乔德在烈日下加快步伐,向坡下走去。可他又谨慎地放慢脚步,因为他发现那片树荫已被人占据。一个男人靠着树干坐在地上。他跷着二郎腿,一只光秃秃的脚丫子抬得和头一样高。他没有听到乔德走近的声音,因为他正一本正经地吹着口哨,吹的是《是的先生,那是我的宝贝》[8]。他跷着的那只脚随着节拍慢慢地上下晃动。这不是舞曲的节拍。他忽然不再吹口哨,开始用尖细的男高音轻松地唱起来:
是的先生,那是我的救世主,
耶——稣——是我的救世主,
耶——稣——就是我此刻的救世主。
真的,
那不是魔鬼,
耶稣才是我此刻的救世主。
乔德走进零落树叶下斑驳的树荫。这时,男人才听到他走近的脚步声,停止歌唱,转过头来。他的头很长,脸上骨骼突显,皮肤紧绷,脖子细长而紧实,像一根芹菜梗。他眼珠突出、眼神呆滞;眼皮耷拉着,盖在眼睛上,眼眶是生肉般的红色。他的脸颊是深棕色的,闪闪发亮,没有胡茬儿,嘴唇丰润——显得有点滑稽,又或者可以说有点性感。他的鹰钩鼻很坚挺,鼻子上的皮肤绷得特别紧,鼻梁都发白了。他脸上一滴汗也没有,就连苍白的高高额头上也没有汗。这个额头真是高得不同寻常,两旁太阳穴上暴出细细的青筋。眼睛以上的部位就占了整张脸的一半。他粗硬的花白头发从眉毛上方乱糟糟地向后戳着,像是用手指往后梳过。他穿着工装裤、蓝衬衫和钉着铜纽扣的牛仔外套,满是污迹的棕色帽子放在他身边的地上,皱得像块猪肉馅儿饼。旁边还有一双灰扑扑的帆布运动鞋,就在他把它们踢掉的地方。
那人盯着乔德看了很久。光线似乎射进了他褐色的双眸深处,在瞳孔的最深处照映出小小的金色光点。他脖子上紧绷的肌肉很是显眼。
乔德静静地站在斑驳的树荫下。他摘下帽子,擦着汗湿的脸庞,接着又把帽子和卷成一团的外套扔到地上。
树荫下的男人把跷着的双腿放到地上,脚趾开始抠起泥地。
乔德说:“哎呀,路上真是热得要命了。”
坐着的男人用质疑的目光打量他。“嘿,你不是老汤姆的儿子——小汤姆·乔德吗?”
“哎呀,是的,”乔德说,“走了大老远,现在回家了。”
“我看你一定是不记得我了。”男人说。他微微一笑,咧开丰润的嘴唇,露出和马一般的大板牙。“啊呀,你一定不记得我了。以前我在台上讲道的时候,你总是忙着扯小姑娘的辫子呢。你一门心思想把那根辫子连根拔掉。你只怕是不记得了,可我还记得。你们两兄弟就是为了扯女孩子的辫子才来了我们教会。在水渠边上,我给你们俩一起施的洗礼。你们呀,像对野猫似的大吵大闹。”
乔德垂下双眼盯着他,接着哈哈大笑起来。“哎呀,你是传教士嘛!你就是那个传教士嘛!不到一个钟头之前,我还跟别人说起你呢。”
“我以前是传教士,”男人庄重地说,“是神父吉姆·凯西,是虔诚的信徒,高呼我主耶稣之名,大唱赞美诗。我以前在水渠边为忏悔的罪人传教,来的人多得都快要有一半挤到水里去了。可是,今时不同往日了,”他叹了口气,“现在,我就是吉姆·凯西。我再也听不到主的召唤啦。我还有了很多邪念——不过这些邪念好像都挺合情合理的。”
乔德说:“你只要开始想事情了,就一定会有各种各样的念头。我当然还记得你。你以前讲道讲得很好。我还记得有一次,你在传教的时候,双手着地,在地上爬来爬去,还一直拼命大喊大叫。我妈最喜欢你了。只是我奶奶说你讲圣灵什么的讲得很差劲。”乔德把手伸进卷成一团的外套,找到口袋,拿出酒瓶。乌龟动了动一条腿,可乔德把它紧紧裹住。他拧开瓶盖,把酒瓶递过去。“喝一点吧?”
凯西接过酒瓶,带着忧郁沉思的表情凝视着它。“我现在不传教了。人们现在心里也没有圣灵了。更糟糕的是,就连我的心里也没有了。当然,它时不时还是会出现,我也就开个布道会,或是别人家备好了饭菜,我帮他们做个祷告。可我的心并不在这上面。我之所以这么做,只是因为他们希望我这么做。”
乔德又用帽子抹了抹脸。“你总不会神圣得连酒都不能喝了吧?”他问。
凯西似乎这时才看到酒瓶。他举起瓶子,喝了三大口。“好酒。”他说。
“那是当然,”乔德说,“酒厂出的。一块钱一瓶呢。”
凯西又喝了一口,才把酒瓶递回去。“是嘞先生!”他说,“是嘞先生!”
乔德从他手里接过酒瓶。出于礼貌,他喝之前并没有用衣袖擦瓶口。他蹲下来,把酒瓶竖着靠在卷成一团的外套旁。他用手指头摸到一根小树枝,边想边在地上划拉。他拂去地上的落叶,又把灰土抹平,画起各种圈圈角角。“我好久没见你了。”他说。
“没人见过我,”传教士说,“我一个人走了以后,就坐下来思考。我心中的信仰还很坚定,只是和以前不一样了。我对很多事情都不确定了。”他靠着树干,坐得更笔挺了。瘦骨嶙峋的一只手像钻洞的小松鼠,伸进工装裤的口袋,拿出一块咬过的黑色烟砖。他小心拂去烟砖上的碎屑和在口袋里粘上的灰色绒毛,然后才咬下一个角,含在口里。他把烟砖递给乔德,乔德挥动树枝谢绝了。乌龟在卷起的外套里钻动起来。凯西朝窸窸窣窣的衣服看了一眼。“你那里面是什么——小鸡吗?会闷死的。”
乔德把衣服卷得更紧了。“是一只老乌龟,”他说,“路上捡的。像台推土机。我要带给我弟弟。小孩子都喜欢乌龟。”
传道士慢慢地点点头。“每个小孩迟早都要养只乌龟的,可谁也养不长。它们会想方设法逃走,永不放弃,终有一天会逃掉的,走得远远的——不知道去什么地方了。就跟我一样。摆在手边好好的福音书我不爱惜,偏要挑剔它、钻研它,把它翻个稀巴烂。现在在这里,我有时也会听到圣灵的召唤,可我不知道要说什么了。圣灵让我引导大家,可我不知道要引导他们去哪儿了。”
“那就引着他们绕圈子呗,”乔德说,“把他们丢到水沟里去。跟他们说,如果他们的想法和你的不一样,他们就会在地狱里被火烧。你他妈为什么非要把他们引到什么地方去呢?只要引着他们就好了。”树干在地面投下的阴影渐渐拉长。乔德心存感激地挪到树荫中,蹲下来,又弄出一块平整的地面,拿着小树枝边想边划拉。一条黄色的厚毛牧羊犬从路边跑来。它低着头,舌头耷拉,流着口水。尾巴无力地卷着,大声喘着粗气。乔德朝它吹了个口哨,可它只是把头埋得更低,朝着某个确定的目的地飞奔而去。“它这是要去什么地方吧,”乔德有些气恼地给自己打圆场,“可能是要回家。”
传教士还是没有丢开自己的话题。“是要去什么地方吧,”他把乔德的话重复了一遍,“是呀,它就是要去什么地方。可我——我不知道自己要去什么地方。告诉你吧——我以前传教的时候,也能让人家高兴得直蹦跶,大声嚷嚷着不知道说些什么,还能让他们大唱赞歌,一直唱到晕厥。我就给他们施洗礼,让他们醒过来。接着——你猜我干什么?我挑一个女孩子,带到外面草坪上,跟她睡觉。每次都是这样。干完我又感觉很糟,我就祈祷啊,祈祷啊,可祈祷也没有用。到了下一次,当我们都觉得心中充满圣灵的时候,我又会干出那种事。我看我是没指望了,我就是个该死的伪君子。可我真不是故意的。”
乔德微微一笑,露出长长的牙齿,舔了舔嘴唇。“见一次面就能搞到手,真是太爽快了,”他说,“我也干过这样的事。”
凯西兴奋地俯过身。“就是,”他大声说,“我也觉得是这样,所以,我就开始想了,”他瘦骨嶙峋、关节突出的大手上下挥动,像是在拍打什么东西,“我是这样想的——‘我在这儿给大家传教,他们又是跳又是叫的,那么认真地听我说。他们都说跟女孩子做爱是邪恶的事。可一个女孩子,她听过的传教越多,就越是迫不及待地想到外面草坪上去。’所以,我就想了,这他妈是怎么回事,不好意思我说脏话了——这是怎么回事,一个女孩子,全心全意地信仰着圣灵,连耳朵鼻子里都快要有圣灵冒出来了,那魔鬼是怎么钻到她身体里去的呢?你大概以为魔鬼无论如何不可能有任何机会,可它偏偏就有。”他兴奋得双眼闪闪发光。他鼓了鼓腮帮,往灰土里吐了一口唾沫,那唾沫不断翻滚,粘上越来越多的灰尘,变得像一颗又圆又干的小球。传道士摊开手,像看书似的看着自己的掌心。“我呢,”他继续低声说,“他们所有人的灵魂,都在我手里——我有责任,我能感觉到我的责任——可每一次,我还是要跟女孩子去做爱。”他朝乔德望了一眼,脸上写满无奈。他的表情仿佛是在求助。
乔德在沙土里小心画出一个女人的身躯,有胸部,有屁股,还有骨盆。“我从没当过传教士,”他说,“我能抓住任何机会的时候,就绝不会让机会溜走。我从来不想这些事,只要能抓到机会,我就高兴。”
“可你不是传教士呀,”凯西执拗地说,“对你来说,女孩子就是女孩子,她们不算什么。可对我来说,她们是‘圣器’。我要拯救她们的灵魂。我的责任重大,可我只是让她们说了几句和圣灵有关的废话,就把她们带到草坪上去了。”
“我大概也应该去当一当传教士。”乔德说。他拿出烟草和纸,卷了一支香烟。他把烟点燃,在烟雾中眯起眼睛,瞥着传教士。“我好久没睡过女孩子了,”他说,“得加把劲喽。”
凯西还在继续说:“我烦得睡不着觉。我去传教时,心里就会说:‘上帝为证啊,这次我不能再干那种事了。’可就在我心里这么说的时候,我就知道我还会干。”
“你应该讨个老婆。”乔德说,“以前,有个传教士和他老婆住过我们家。他们是耶和华见证人[9]。就睡在我们家楼上,在我们家的谷仓开布道会。我们小孩子也去听。每天晚上开完会后,传教士的老婆都会被狠狠干一顿。”
“你跟我说这些,我挺高兴的,”凯西说,“我以前还以为只有我一个人是这样的。后来,我实在是太痛苦了,所以就不干了,一个人走了,很认真地想了这件事。”他盘起双腿,挠着满是灰土的干干的脚趾缝。“我问自己:‘你为什么觉得痛苦?是因为滥交吗?’接着我自己会回答:‘不是,是因为罪孽。’我又问:‘一个人满脑子想的都是耶稣,应该是最能够抵御罪恶的,可为什么正是在这样的时候,他偏要解开裤裆?这是为什么?’”他把两根手指有节奏地按在掌心,像是要把自己说的每个字都整整齐齐地摆在那里。“我说:‘也许那不是罪恶。也许人都是那样。也许我们拼命责怪自己,其实什么意义也没有。’然后,我想起有些修女是怎样用三尺长的带刺鞭子抽打自己的。我想,也许她们就是喜欢自残,也许我也喜欢自残。唉,我想明白这道理的时候,正躺在树下,想完我就睡觉了。到了晚上,我醒过来,天都黑了。附近有只土狼在叫。我自己都还没反应过来,就突然大声说:‘见鬼吧!根本就没有什么所谓的罪恶,也没有什么美德,只有人们做的事。都是同一件事的两个方面。有些是好事,有些不是好事,任谁都只能这么说。’”他暂停一下,把目光从自己的掌心抬起,仿佛他把刚刚说的话都放在那儿了。
乔德咧嘴朝他嘻笑着,可眼神很锐利,流露出颇感兴趣的神色。“你确实认真想过了,”他说,“你都想明白了。”
凯西又开口了,语气里充满痛苦与迷惑。“我问我自己:‘这召唤、这圣灵到底是什么?’我说:‘是爱。我太爱世人,有时候爱到了拼尽全力。’我又问自己:‘难道你不爱耶稣吗?’哎呀,我想啊想啊,最后终于说:‘不,我不认识一个叫耶稣的人。我知道很多关于他的故事,可我只爱世人。有时候,我拼尽全力爱他们,我想让他们高兴,所以,我传教的东西都是我认为能让他们高兴的东西。’后来——我他妈的说得太多了吧。你是不是在想我为什么要说粗话?嗯,因为对我来说,它们不算是粗话。它们只是大家都会说的话,而且也没什么不好的意思。不管怎么说,我还是要告诉你我想明白了的一件事。对传教士来说,这是最背叛教义的一件事。我之所以不能再当传教士,就是因为我想明白了这件事,并且非常相信这个道理。”
“什么事?”乔德问。
凯西有点不好意思地看着他。“你如果觉得我说得不对,也不要生气,好吗?”
“除非有人对我的鼻子打一拳,否则我是不会生气的。”乔德说,“你到底想明白了什么事?”
“我想明白了圣灵和跟随耶稣的道路那些事。我想,‘我们为什么非得要上帝和耶稣?也许,’我想,‘也许我们爱的就是世间的男男女女;也许这就是圣灵——是人的灵魂——就是这么一回事。也许所有的人都共有一个大的灵魂,而每个人都是其中的一部分。’我坐在那儿想啊想啊,突然间——我想明白了。我内心深处非常明白,事实就是如此,我到现在也还是这样想。”
乔德把目光转向地面,仿佛不敢直视传教士眼中近乎赤裸的真诚。“你有了这样的想法,就不能待在教会了,”乔德说,“有了这样的想法,别人会把你赶走的。他们就喜欢又跳又叫。他们觉得这样有意思。比如我奶奶,每次她像被鬼神附了身、开始胡言乱语时,没人劝得住她,她赤手空拳就能把教堂执事打倒。”
凯西冥思苦想地打量着他。“有件事我想问你,”他说,“我一直在烦这件事。”
“那就问吧。有时候,我也会多说两句。”
“呃——”传教士慢吞吞地说,“我还在传教的时候,给你施过洗礼。那天,我满嘴说的都是耶稣之类的。你一定不记得了,因为你正忙着扯女孩的辫子呢。”
“我记得,”乔德说,“那女孩子叫苏茜·利特。一年后,她把我的一根手指打断了。”
“那……你接受洗礼后,得到了什么好处吗?你变好了吗?”
乔德想了想。“呃……没——没有吧,没有什么感觉。”
“嗯,那你受到了什么坏的影响没有呢?你认真想想。”
乔德拿起酒瓶,喝了一口。“受洗本身并没有什么,既不好也不坏。我就是乐一乐。”他把酒瓶递给传教士。
传教士叹了叹气,喝了一口酒,看了一眼所剩不多的威士忌,又喝了一小口。“那就好,”他说,“我还担心我混日子的那段时间,可能害到了别人呢。”
乔德朝自己的外套望了一眼,正好看到那只乌龟从衣服里挣脱出来,急匆匆地朝着乔德发现它时它所前进的方向爬去。乔德观察了它一会儿,才慢慢站起身,把它抓回来,又用衣服裹好。“我没给小孩子带什么礼物,”他说,“只有这只老乌龟。”
“真有意思,”传教士说,“我刚刚正想着老汤姆·乔德呢,你就出现了。我想去看看他。我以前觉得他是个不信上帝的人。他现在怎么样了?”
“我也不知道他怎么样。我四年没回家了。”
“他没给你写信吗?”
乔德颇为尴尬。“呃,爸的字写得不漂亮,也不会写。他签名倒是签得和别人一样好看,签完还要舔舔笔尖。可爸从来没写过信。他总是说,能用嘴巴跟别人说的事,不值得用笔写出来。”
“你一直在外面旅行吗?”凯西问。
乔德满腹狐疑地盯着他。“你难道没听说我的事吗?报纸上全是我的报道呀。”
“没有——从没听说过。怎么了?”他猛地把一条腿搭在另一条腿上,往后靠着树干。午后的时光过得飞快,太阳显出更饱满的光晕。
乔德高兴地说:“干脆现在就告诉你算了。可你要是还在传教,那我是不会告诉你的,我怕你要为我祈祷。”他把最后一点酒一饮而尽,随手扔掉酒瓶,扁平的棕色酒瓶在尘土上轻轻地滑出去。“我在麦克莱斯特坐了四年牢。”
凯西朝他转过身,眉头紧锁,高高的额头越发显得高耸。“你不想说这事吧?你是不是做了什么坏事?我不问你了——”
“做了就做了,也许还会再做。”乔德说,“我打架的时候打死了一个人。我们在舞会上喝醉了酒,他捅了我一刀,我顺手拿起铁锹,把他打死了。把他的脑子拍成了肉酱。”
凯西的眉毛回到正常的位置。“当时你一点不觉得愧疚吗?”
“不觉得,”乔德说,“我不觉得愧疚。因为他先捅了我一刀,所以我只被判了七年。关了四年就出来了——假释。”
“你这四年完全没有家里人的消息吗?”
“啊,还是有的。两年前,妈给我寄了一张卡片。去年圣诞节,奶奶也寄了一张。天哪,牢房里的那些人笑得要死!卡片上面印着一棵树,还有一些看起来像是雪花的亮晶晶的东西。还有一首诗呢,诗是这么写的:
“‘圣诞快乐,可爱的孩子,
耶稣仁慈,
圣诞树下,
有我送你的礼物。’
“我猜奶奶压根儿就没看过这首诗,大概是从上门推销的人那里买来,选了一张图案最亮的。牢房里的那些人都他妈快要笑死了。从那以后他们都管我叫‘耶稣仁慈’。奶奶当然不可能觉得这张卡片好笑,她只是觉得它漂亮,就懒得看上面的字了。我坐牢的那一年,她弄丢了眼镜。大概再也没有找到。”
“在麦克莱斯特,他们对你怎么样?”凯西问。
“哦,还行。一天三餐很规律,有干净衣服穿,有地方洗澡。从某些方面来说,还挺好的。只是没有女人,日子不好过。”他突然大笑起来。“有个家伙假释出去了,”他说,“大概过了一个月,又因为没遵守假释规定被送回监狱。有人问他为什么要违反规定,他说:‘呸,见了鬼了,我老头家里什么东西都没有,没有电灯,没有淋浴。连书都没有,东西也难吃。’他说他回到监狱,能享受便利的设施,到点就有饭吃。他还说,在外面他必须去想下一步该怎么办,越想越无聊。于是,他去偷了一辆车,又回监狱来了。”乔德拿出烟草,从一叠棕色的烟纸上吹开一张,卷起香烟。“那家伙是对的,”他说,“昨天晚上,我也在想我以后要在哪儿睡觉。我想着想着就害怕了。我想起我在牢房里睡的床,想起那个神经兮兮的狱友,不知道他在干什么。在牢里我还和别人组了弦乐队呢。挺好的。大家都说我们应该上电台。今天早上,我不知道该什么时候起床。于是,我就一直躺在那儿,等着起床铃响。”
凯西咯咯直笑。“就像有些人听惯了锯木厂的噪音,忽然听不到了,还舍不得呢。”
昏黄灰暗的午后阳光为大地染上一层金灿灿的光芒,玉米秆也变成金色。一群燕子从头顶掠过,向着某处的水塘飞去。乔德外套里的乌龟开始新一轮的逃跑行动。乔德折弯帽檐,那帽子现在已经像乌鸦嘴一样向外伸着了。“我看我该走了,”他说,“我最怕晒太阳,不过现在太阳没那么猛了。”
凯西打起精神。“我都好久好久没见过老汤姆了,”他说,“不管怎样,我一定要去看看他。我很早以前就给你们家布道,从来没收过钱或什么东西,只要有一口吃的就行。”
“跟我一起走吧,”乔德说,“爸见到你一定很高兴。他总是说你鸡巴长,不是个当传教士的料。”他拿起卷成一团的外套,把里面的鞋子和乌龟裹得更紧了。
凯西把帆布鞋捡起来穿上。“我可没你胆子大,”他说,“我老害怕地上会有铁丝或玻璃什么的。我最讨厌弄伤脚趾头了。”
他们在树荫边犹豫片刻便走进昏黄的阳光里,如同两个向岸边匆匆前进的游泳者。一开始,他们走得很快,后来他们放慢脚步,调整到一个更从容更适合的节奏。此时,玉米秆在路旁投下越来越长的影子,空气中弥漫着炙热灰尘刺鼻的气息。玉米地走完了,接着是深绿色的棉花田。漫天尘土中,深绿色的叶子上,棉桃正在成形。这片棉花长得参差不齐——有积水的低洼处,棉秆长得很茂密,高处棉秆却很稀疏。作物在烈日下奋力生存。远处棕褐色的天际线不断延伸,直至消失不见。眼前的灰土小路起伏不平,向前伸展着。西边的小河旁有一排柳树,西北边的休耕地长着稀稀拉拉的灌木丛。空气中充斥着灰尘燃烧般的气味,特别干燥,鼻子里的鼻涕都干成了壳,为了保持眼球的湿润,双眼始终是泪汪汪的。
凯西说:“你看,沙尘来之前,玉米长得多好,原本可以大丰收呢。”
“每一年,”乔德说,“我记得每一年,我们的庄稼一开始都长得很好,可从来没有丰收过。爷爷说,最初那五年,虽然田里有野草,但收成倒是每年都很好。”土路顺着小山下了坡,又爬上另一座小山。
凯西说:“老汤姆的房子离这儿应该不到一英里[10]了吧。是不是就在那第三个山坡后面?”
“正是,”乔德说,“除非有人把它偷走了,就像爸当初把它偷来一样。”
“你爸偷来的?”
“是呀,我们是从这儿往东一英里半的地方搬来的。原来有一家人住在那儿,后来他们搬走了。爷爷、爸爸还有我哥诺亚本来想把整座房子都搬来,可搬不了,只搬了一部分,所以那房子从另一头看样子很奇怪的。他们把房子一分为二,用了十二匹马和两头骡子把它运来。他们本来还要回去把另一半也搬来,再合到一起,可他们还没回去呢,就被温克·曼利抢了先,他带着几个儿子把另外那一半偷走了。爸和爷爷很生气,可没过多久,他们又和温克一起喝酒了,喝醉了酒,大家说起这件事都笑得要死。温克说他的房子是要留着配种的,要是我们把我们的房子带过去,让它们交配,说不定就能生出一窝小房子来。温克喝醉后是个挺好的老头。从那以后,他和爸还有爷爷就成了好朋友,一有机会就一起喝酒。”
“老汤姆确实是个大好人。”凯西表示赞同。他们拖着沉重的脚步,风尘仆仆地走到山坡的最低处,又放慢步伐,开始往上爬。凯西用袖子擦着额头,重新戴上被压瘪的帽子。“是的,”他又重复了一遍,“老汤姆确实是个大好人。在不信教的人里面,他是个大好人。有时候,我在布道会上看到他,他感受到一点点圣灵召唤的时候,也会高兴得跳十几下呢。跟你说吧,老汤姆受到圣灵感召时,你得赶紧走远点,免得被他撞倒了还踩上一脚。他就跟马厩里的种马似的。”
他们爬上第二个山坡顶,小路向下通往一条水沟。这条水沟很有些年头了,丑陋而粗糙,两旁都有新的流水冲刷的痕迹,交汇处有不少石头。乔德打着赤脚踩着碎步走过去。“既然说起了爸,”他说,“你大概没见过我约翰伯伯在波尔克牧师那儿受洗时的样子吧。哎哟,那时候他又是跳又是蹦的,从钢琴那么大的灌木丛上跳了过去。他跳过去,又跳回来,号叫得像月圆时的狼一样。嗯,爸看到了,觉得自己才是这方圆几英里最厉害、跳得最高的信徒呀。于是,爸也找了一丛灌木,比约翰伯伯的那丛灌木大两倍。爸发出一声尖叫,像是踩到了碎玻璃瓶子的母猪,向那灌木丛冲过去。他猛地一跳,摔断了右腿。爸因此失去了身体里的圣灵。传教士要给他祈祷,可爸说不要,上帝为证,他只想找个医生。哎呀,他们那儿又没有医生,只有个四处游走的牙医,他给爸治好了。不过传教士还是替他祈祷了。”
他们费力地爬上水沟另一侧的小山坡。此时,太阳西斜,威力减弱,天气依然炎热,但炙烤的阳光已逐渐黯淡。路旁扭曲的树干上还是拉着铁丝。右手边,一排铁丝围栏从棉田里穿过,两侧蒙着沙尘的绿色棉田仍然是灰扑扑、干巴巴、深绿色的模样。
乔德指着用来划分界限的围栏。“那就是我们的地界了。其实我们不需要拦个围栏,可我们有铁丝,爸还是想拉道围栏,说这样能让他感觉到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其实,要不是约翰伯伯有天晚上驾着车带来六大卷铁丝,我们也不会围这道围栏。他把铁丝给爸,换了一头小猪。我们也不知道他从哪儿弄来的铁丝。”正值上坡,两人走得很慢,脚深深地踩进柔软的尘土中,用双脚感受大地。乔德眯起眼睛,沉浸在对往事的回忆中,似乎在心里放声大笑。“约翰伯伯真是个疯子,”他说,“看看他对那头小猪做了什么吧。”他咯咯笑着,自顾自地往前走。
吉姆·凯西焦急地等待,故事却没有继续。凯西等了很久,仍然没有下文,终于,他有些气恼地追问:“喂喂,他到底对那头小猪做了什么?”
“啊?哦!对了,他当场就宰了那头小猪,让妈把炉火生上。他切下肋条,放进锅里,又把排骨和一条猪腿放进烤箱。他先吃肋条,接着排骨熟了,他就吃排骨,排骨吃完,猪腿熟了,他就开始猛吃那条腿。他切下大块大块的肉,塞进嘴里。我们一帮小孩子围在周围,口水直流,他给我们分了一些肉,但一点儿也没给爸。吃着吃着,吃得太多了,他就吐了,吐完就睡觉了。他睡着的时候,我们几个小孩和爸就把那条腿吃光了。第二天早上,约翰伯伯醒来,又把另一条腿啪地扔进烤箱。爸说:‘约翰,你是打算把一整头猪都吃了吗?’他说:‘是的呀,汤姆,我饿得要死,就想吃猪肉,可我怕还没把它吃完,剩下的就要坏掉了。要不你拿走一盘肉,还我两卷铁丝吧。’嘿,先生,我爸又不是傻瓜。他就让约翰伯伯继续吃,一直吃到他看到猪肉都恶心了。约翰伯伯驾车走了,那头猪他还没吃完一半呢。爸说:‘要不你用盐把肉腌起来吧?’可约翰伯伯不干。他想吃猪肉的时候,就要吃一整头猪,吃够了以后,就不想再看到猪了。于是他就走了,爸把剩下的猪肉用盐腌了起来。”
凯西说:“我如果还在传教,会用这件事来好好教育你一番。可我现在不传教了。你觉得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我哪儿知道,”乔德说,“他就是想吃猪肉了呗。我一想起来,也觉得饿了。这四年,我总共就吃了四块烤猪肉——每年圣诞节吃一块。”
凯西煞费苦心地说:“也许老汤姆会像《圣经》里那样,为回头的浪子杀一头肥牛呢[11]。”
乔德轻蔑地笑了笑。“你不了解我爸。要是让他杀一只鸡,叫得最凶的不是鸡,是他。他从来不吸取教训,总是要把猪留到圣诞节,结果猪总是在九月份就因为瘟病或是别的什么病死了,反正是不能吃了。可约翰伯伯呢,想吃猪肉的时候就吃,就吃到了。”
他们朝拱形的山顶走去,看见了山下乔德的家。乔德停下来,说:“不一样了。你看那房子。发生了什么事。一个人都没有了。”两人站在那儿,定睛望着那一小丛聚集在一起的房屋。
第五章
地主不常来视察土地,更多时候,来的是他们的代理人。他们坐着窗户紧闭的小汽车来,用手指头摸一摸干燥的土地,有时候还把大大的钻孔机打进地里检测土质。当窗户紧闭的小汽车开过田野时,佃农们站在日头正烈的前院,不安地观望。最后,地主派来的人把车开进前院,坐在车里,隔着车窗与佃农说话。佃农在小汽车旁站一会儿,然后蹲下来,找根树枝在灰土里写着什么。
女人们站在敞开的大门后,向外张望,孩子们躲在她们身后——他们尖瘦的脑袋像玉米棒子,一个个都睁着大大的眼睛,打着赤脚,一只脚踩在另一只脚上面,脚趾扭动着。女人和孩子默不作声,看着家里的男人和地主派来的人说话。
地主派来的人有些很和气,因为他们是被逼着做这些事。有些却很愤怒,因为他们得干这么残忍的勾当。有些很冷漠,因为他们早就发现,不冷漠是不可能成为地主的。但所有人都被一种更庞大、超越一切的力量所主宰。那就是数字。有人痛恨驱使他们的那些数字,有人感到害怕,也有人崇拜它,因为它能让人逃避思想和感受。如果土地的所有者是银行或金融公司,那代理人就会说,银行或公司需要什么——想要什么——坚持要怎样——必须得怎样,如同银行和公司是有思想、有感情的怪兽,而他们只是被捕获的俘虏。这些人是不会为银行和公司承担责任的,因为他们只是小人物,是奴隶,银行才既是机器又是怪兽。能给如此冷酷、如此强大的怪兽当奴隶,有些代理人颇为自豪。他们坐在椅子上解释。你也知道这地不肥。你种这块地种了多久天知道。
蹲着的佃农们点头思考,在尘土里划着数字。是的,他们都知道,上帝也知道。要是风沙不再漫天飞舞就好了,要是田地表层的土不再被吹走就好了,情况就不会如此糟糕了。
代理人还在继续,并引出重点:你们也知道这地越来越贫瘠了。你们知道种棉花会对土地造成什么影响,它夺走地里的养分,榨干土地的最后一滴血。
蹲在地上的人点点头——他们都知道,上帝也知道。只是,如果他们能在地里轮种各种各样的庄稼,那也许就能将血液输回给大地。
唉,一切都太迟了。代理人开始解释那个比他们都强大的怪兽是怎么行动、怎么思考的。一个人只要还能吃、还能缴税,那他就能保住土地。他能做到。
是的,他能做到,直到他的庄稼都倒下、他不得不向银行借钱的那一天。
可是——你看,银行和公司却不能那样做。因为怪兽呼吸的不是空气,吃的也不是肋条肉。它们呼吸的是利润,吃的是钱生出来的利息。如果得不到,它们就会死去,就像你呼吸不到空气、吃不到肋条肉也会死去一样。这很悲哀,可事实如此。就是这样。
蹲在地上的人抬起双眼,想要弄个明白。就不能让我们再坚持坚持吗?也许明年就能丰收了。天知道明年我们能收多少棉花。况且战事不断——天知道棉花的价格会涨成什么样。他们不是得用棉花做炸药、做军装吗?只要战争够多,棉花的价格总会涨到天上去的。也许,就是明年。他们探询着抬起头。
我们不能做这样的指望呀。银行——这怪兽必须时时刻刻都有利润。它不能等。它会死的。不行,税收还得继续缴。怪兽不再长大的时候,它就死了。它不能不长的呀。
代理人那柔软的手指头开始敲起车窗框,佃农粗硬的手指头握紧了不停划拉着的树枝。日光暴晒的佃农家中,站在门口的女人叹着气,换动双脚的位置,原本在下面的脚踩到了上面,脚趾头仍在扭动。狗跑到代理人的汽车旁,闻一闻,逐一跑到四个轮胎旁撒尿。小鸡躺在阳光照射下的灰土里,拍打着羽毛,好让灰尘沾到皮肤上去,起到清洁的作用。小小的猪圈里,猪对着余下那些黏糊糊的泔水哼哼唧唧。
蹲在地上的男人又把头低下了。你想要我们怎么办呢?我们分到的收成已经少得不行了——我们现在都只能吃个半饱。孩子们天天挨饿。我们没有衣服穿,每件衣服都是破破烂烂的。要不是左邻右舍都一样,我们连教会都没脸去了。
最后,代理人终于说到了关键。这套租田系统不能再运作了。一个人开着拖拉机,就能干十二户甚至是十四户人家干的活。我们只需付一个人的工资,庄稼所有的收成就都是我们的了。我们只能这样了。我们也不喜欢这样。可怪兽病了,没办法。它情况可不太好。
可你们种的棉花会把地毁了的。
我们知道。我们得趁着这地完蛋之前,赶快把棉花收了。然后我们就把这地卖掉。东部来的好多人就想有一块地呢。
佃农警觉地抬起头。那我们怎么办呢?我们要吃什么呢?
你们得从这儿走了。你们的院子要被拖拉机铲平了。
此时,蹲在地上的男人愤怒地站起身。从前我爷爷杀了印第安土著,把他们统统赶走,才拿到这块地。我爸爸在这里出生,他除了多少野草,灭了多少蟒蛇。后来有一年收成不好,他只能去借点钱。我们都在这里出生。就在那道门里面——我们的小孩也都在这里出生。爸只能再去借钱。后来,这地就归银行了,可我们还住在这里,我们只能分到一点儿自己种出来的东西了。
我们知道——都知道。可现在不是我们要你们走,是银行。银行和人不一样。还有那有五万亩田的大地主,他也和人不一样。那是怪兽。
佃农哭了,当然当然,可这是我们的地呀。地是我们量的,田是我们垦的。我们生在这儿,就是死,也得死在这儿呀。就算这地现在不好了,可究竟还是我们的。我们在这儿出生、在这儿干活、在这儿死去——所以它就是我们的。这才是决定土地归谁的东西,而不是让一张写着数字的纸来决定。
对不起。这真不能怨我们。是那怪兽。银行和人可不一样。
是,可银行里的也都是人呀。
不,这你就说错了——大错特错。银行和人不一样。事实是,银行里的每个人都痛恨银行做的那些事,可银行还是做了。我告诉你吧,银行是人之外的东西。它是怪兽。人创造了它,可控制不了它。
佃农们哭了。爷爷杀了印第安人,爸爸杀了蛇,才得到这块地。也许,我们可以把银行杀了——它们比印第安人和蛇更可怕。也许,我们应该像爸爸和爷爷那样,奋起抗争,保住我们的地。
这时,代理人生气了。你们必须走。
可这是我们的地呀,佃农哭了。我们——
不。这地是银行的,是怪兽的。你们必须走。
我们这就去拿枪,就像印第安人来的时候爷爷拿起枪一样。你说怎么样?
哼——首先,警察会来,接着是军队。如果你们非要赖着不走,那就是偷盗,如果你们为了赖在这里还去杀人,那就是杀人犯。怪兽虽然不是人,但它可以让人按它的意愿行事。
可如果我们走,我们该去哪儿呢?我们该怎么走呢?我们没钱啊。
对不起,代理人说,银行,还有那拥有五万亩地的人可不负这个责任。你们现在站的这地不是你们的。就算破个例,也许你们可以在秋天还来摘摘棉花。也许你们可以靠救济金生活。你们为什么不往西到加利福尼亚去呢?那边有工作,一年到头还都很暖和。哎,你们到了那里,随便一伸手就能摘到橙子。哎,总能找到庄稼活干。你们为什么不去那儿呢?说完,代理人发动汽车走了。
佃农们又蹲下去,用棍子在尘土里划拉着、盘算着、思考着。他们被晒伤的脸庞黝黑,受烈日炙烤过的眼睛发着亮。女人们小心翼翼地从门里挪出来,朝她们的男人走去,孩子们蹑手蹑脚地跟在女人后面,也是小心翼翼的,随时准备逃跑。年纪大一些的男孩子在父亲身旁蹲下,这样他们也变成了男人。过了一会儿,女人问,他想要什么?
男人抬起头看了一眼,眼神中是燃烧的悲痛。我们得走了。拖拉机和监管人要来了。就像工厂里那样。
那我们要去哪儿?女人问。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于是,女人赶着孩子们,悄无声息地迅速回屋了。她们知道,男人太伤心、太困惑的时候,可能会大发脾气,甚至迁怒于他爱的人。她们留下男人独自在尘土中盘算、思考。
过了一会儿,佃农也许会四下张望——他们看看十年前装的水泵,它的手柄像鹅的脖子,出水口上还有铁艺雕花;他们还要看看那宰过上千只鸡的砧板,看看放在工棚里的手推犁和挂在房梁上的摇篮。
屋里,孩子们簇拥在女人身边。我们要怎么办,妈?我们要去哪儿?
女人说,我们还不知道呢。出去玩吧。不过别靠近爸爸。你们要是靠近他,他可能会揍你们一顿的。接着,女人就继续干活了,可还一直观望着蹲在尘土里困惑不解、拼命盘算的男人。
拖拉机开过公路,开进田地。它们像巨大的昆虫般缓缓爬行,有着不可思议的力量。它们爬过田地,放下履带,从履带上滚过去,又把履带卷起来。拖拉机停下时,柴油发动机仍然在呼噜作响;一开动,它便发出雷鸣般的轰隆声,再慢慢降为低沉的咆哮。这些塌鼻子的怪兽扬起沙尘,噘起嘴巴,径直开向田野,开过乡村,穿过围栏,越过院子,笔直地从水沟里开进又开出。它们不是在土地上奔跑,而是在自己的行车道上奔跑。它们无视小山、峡谷和水渠,无视围栏和房屋。
坐在铁座上的男人看起来不像个人。他戴着手套和护目镜,橡胶防尘面罩把鼻子和嘴巴都遮住了。他是怪兽的一部分,是坐在座位上的机器人。汽缸的轰鸣声响彻田野,与空气和大地融为一体,于是,大地和空气也同步震动着,发出低沉吼叫。司机无法控制它——它笔直地穿过乡野,闯过十几处农场,然后又笔直地回来。只要拉一下操纵杆,就能让拖拉机改变方向,可司机的手操纵不了,因为造出拖拉机的怪兽、派出拖拉机的怪兽不知怎么的,仿佛钻进了司机的双手,钻进了他的脑子和肌肉,遮住了他的眼睛,捂住了他的嘴巴——蒙蔽了他的心灵,堵住了他的言语,影响了他的感知,消灭了他的抗议。他看不到土地真正的样子,闻不到土地本身的气息;他的双脚踩不到泥土,也感受不到大地的温暖和力量。他坐在铁座上,踩着铁踏板。他对自己力量的膨胀,既不能欢呼,也不能阻止;既不能诅咒,也不能鼓励。他对这片土地既不熟悉,也不拥有;既不依赖,也无所求。即便掉落的种子没有发芽,即便稚嫩的作物在干旱中枯萎,或被暴雨淹死,对司机和拖拉机来说,那又如何呢?
他不爱这片土地,一如银行不爱这片土地。他可以欣赏这台拖拉机——因为它有机械制成的外壳,有巨大的力量,它的汽缸能发出爆炸般的轰鸣,可它终究不是他自己的拖拉机。拖拉机的后面滚动着闪闪发亮的圆盘,它们用锋刃切开土地——不像犁地,倒像是在做手术。它们把切开的泥土掀到右边,接着第二排圆盘再次切过来,将土又拨到左边。用于切割的锋刃被泥土打磨得闪闪发亮。圆盘后面拖着铁耙,它们用铁齿梳理泥土,把小小的土块打碎,把土铺匀。铁耙后面是长长的播种机——在铸造厂里装好的十二根弯曲铁管由齿轮驱动,达到了性高潮,在有条不紊地强奸,毫无激情地强奸。司机坐在铁座上,为自己无意划出的直线感到自豪,为并非自己所有、自己也不喜欢的拖拉机感到自豪,为自己无法控制的力量感到自豪。等到庄稼生长并收获的时候,没有人会用手指去捏碎被晒热的土块,让泥土从指尖滑落。没有人碰过那些种子,也没有人期盼它们的成长。人吃着不是自己种出来的东西,与面包再无关联。土地在铁机器下受苦,并在铁机器下逐渐死去。因为不再有人爱它,也不再有人恨它,不再有人期待它,也不再有人诅咒它。
中午,拖拉机司机会在某个佃农家附近休息一会儿,打开他的午餐:包在油蜡纸里的三明治、白面包、腌菜、奶酪、斯帕姆[12]牌午餐肉,还有一块包装得像是引擎部件的馅儿饼。他毫无兴致地吃着。还没有搬走的佃农都出来看他,好奇地看着他摘下护目镜和橡胶防尘面具。他的眼睛周围留着一道白圈,鼻子和嘴巴周围还有一个更大的白圈。拖拉机的排气管还在噗噗喷气,因为柴油太便宜了,让引擎保持运转比关了它再重新启动更省钱。好奇的孩子们围过来,衣衫褴褛,一边吃着炸面团,一边观望。他们带着渴求的表情,看着司机拆开三明治的包装,他们在饥饿时变得格外灵敏的鼻子闻到了腌菜、奶酪和午餐肉的香气。他们不和司机说话,只是看着他的手拿起食物送进嘴里。他们也不看他吃东西,只是紧紧盯着他拿三明治的手。过了一会儿,还没有离开的佃农走出来,蹲在拖拉机旁边的阴影处。
“哎哟,你不是乔·戴维斯的儿子嘛!”
“正是。”司机说。
“嘿,你为什么要做这样的工作——和你的父老乡亲对着干?”
“我每天能拿到三块钱呢。我实在厌烦了每天讨东西吃——况且还讨不到。我有老婆,有孩子。我们得吃饭呀。每天有三块钱呢,每天都能拿到。”
“话是不错,”佃农说,“你是每天拿到了三块钱,可十五户、二十户人家就什么都吃不到了。就因为你每天的三块钱,差不多有一百人只能离开这里,流浪在路上。你说是不是?”
司机说:“我想不了那么多。我只能为自己的孩子着想。三块钱,而且每天都有。时代变啦,先生,你还不知道吗?除非你有两千英亩、五千英亩、一万英亩田,还有一台拖拉机,否则现在是没法靠种地过日子了。庄稼地不会再给我们这样的小人物种了。你也不能哭天抢地的,因为你造不了福特汽车,也不是电话公司。唉,庄稼现在也就是那样。没什么办法了。你只能去别的地方想办法每天赚三块钱。只能这样。”
佃农自顾自说道:“这真可笑。如果一个人有一小块地,那这地就是他的,是他的一部分,就跟他自己一样。如果他有这块田,只是为了在上面走一走,耕作耕作,收成不好的时候他会伤心,下雨的时候又会高兴,那这地就是他的,他就不会觉得自己渺小,因为他有地。即便他不成功,只要还有地,那他也不会觉得自己渺小。就是这样。”
佃农继续说道:“可如果一个人得来的地他自己都看不到,没有时间去亲手摸一摸,也不能亲自到上面走一走——嗯,那么这地就成了主人。人不能做自己想做的,不能想自己想要的。产业成了主人,比人更强大。人变得渺小,不强大了。只有他的财物是强大的——他成了产业的仆人。就是这样。”
司机用力嚼着贴有商标的馅儿饼,把外面的硬壳扔掉。“时代变了,你不知道吗?老想着这些事可不能填饱孩子的肚皮。你得每天去赚三块钱,喂饱你的孩子。你就别操心别人家的孩子了,操心自己的孩子就行。你老说那样的话,名声传了出去,就永远别想一天挣到三块钱了。你就管好自己的一天三块钱,别的什么都不要想,要不然大老板是不会每天给你三块钱的。”
“因为你的三块钱,差不多有一百个人只能去流浪。我们能去哪儿呢?”
“啊,你这倒是提醒我了,”司机说,“你们最好中午就走。我吃完饭就要来翻院子里的地了。”
“你今天早上把水井填了。”
“我知道。我得犁一条直线出来呀。我吃完饭就要来翻院子里的地了。还得犁直线。对了——呃,你认识我家老头乔·戴维斯,所以我才把这话告诉你。我接到命令,要是有人不愿意搬走,只要我弄出点小事故来——你明白吗,比如说,把拖拉机开近点,把房子撞塌什么的——呃,那我还可以多拿几块钱。我最小的孩子一直都还没鞋子穿呢。”
“我亲手建了这房子。把旧钉子敲直,才搭起外墙。用了多少铁丝,才把椽子捆到房梁上。这是我的房子。我盖的。你要是把它撞塌——我就会拿着枪在窗口等着你。你靠近了,我就会像宰兔子一样一枪崩了你。”
“这又不是我的事。我也没办法。如果我不做,那我的工作就没了。况且——你杀了我又能怎样呢?他们会绞死你,而且在你被绞死之前,马上就会有另外一个人来开拖拉机,他还是要把你的房子撞塌。你杀我可没杀对人。”
“你说得对。”佃农说,“那么,是谁给你下的命令?我去杀他。他才该死。”
“你又弄错了。他也是接到银行的命令。银行对他说:‘把那些人通通赶走,不然你就滚蛋。’”
“好吧,银行总有行长吧。还有董事会。我要把枪上满子弹,到银行去。”
司机说:“他们告诉我,银行也是接到从东部发来的命令。命令说:‘赶紧让这块地赚钱,不然我们就让你关门。’”
“这么说还有完没完了?我们应该杀谁呢?不把想饿死我的人杀了,我坚决不能先饿死。”
“我也不知道。也许根本没人可杀。也许这个问题的关键完全就不在人。也许就像你说的那样,是产业本身在做这一切。不管怎么说,我反正把我接到的命令告诉你了。”
“我得想一想,”佃农说,“我们都得想一想。一定有办法阻止的。这又不是闪电、地震。这坏事是人干的,老天为证,肯定还有挽回的余地。”佃农坐在门口,司机发动轰鸣的引擎开走拖拉机,履带起起落落,弯弯曲曲,铁耙梳过大地,播种机的铁杆插进泥土。拖拉机划过院子,原本被踩得坚实的地面成了播过种子的田地,拖拉机又开回来,没有被划开的地方只剩下十英尺[13]宽。他回来了。钢铁的护板铲进房子一角,撞倒围墙,摇动小屋的根基,使它向一侧塌去,像只甲虫似的被捏得粉碎。司机戴上护目镜和橡胶面罩,遮住鼻子和嘴巴。拖拉机继续划着笔直的线条,空气和大地都合着它的轰鸣声颤抖。佃农手里拿着枪,站在后面眼睁睁地看着它。他身边是他的妻子,身后是安静的孩子们。所有人都在后面眼睁睁看着那拖拉机。
第六章
凯西神父和乔德站在小山上,看着山下乔德家的房子。那连油漆都没刷的小屋被撞烂一个角,从根基处垮塌了,屋身倾斜,屋前的板窗直指地平线上的一抹天空。栅栏不见了,棉花在前院生长,爬上小屋,就快长到谷仓去了。屋外的厕所倒在一旁,棉花也快要长过去了。前院的空地曾被孩子们的赤脚、重踏的马蹄和宽大的马车车轮碾压得坚硬结实,此时却已种上棉花,深绿色的棉秆上满是灰土,但仍在生长。乔德久久凝视着干涸马槽旁破败的柳树和曾经装过水泵的水泥底座。“老天!”他过了很久才开口道,“这里肯定出大事了。人都不见了。”最后,他飞快地冲下山,凯西跟在他后面。他去查看谷仓,里面一片荒废,只有地上散落着一些稻草。他又去查看角落里拴骡子的地方。就在他四处观望时,地下传来一阵骚动,一窝老鼠消失在稻草底下。乔德在放农具的工棚门口停住脚步,里面没有农具——只有一个破烂的犁头,角落里一堆捆稻草的铁丝,搂草机上的一只铁轮子,一个被老鼠咬破的骡子项圈,满是灰土和油污的扁油罐,还有挂在钉子上的一条破破烂烂的连体裤。“什么都没留下。”乔德说,“我们原来有很多上好的农具,现在什么都没了。”
凯西说:“如果我还是个传教士,我会说这是上帝之手降下的灾祸。可现在,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一直在外面,什么消息都没听说。”他们穿过棉田,朝水泥井盖走去,棉球正在成形,地已经被耕过。
“我们从来不在这儿种东西,”乔德说,“我们总是让这块地空着,要不然马一经过,庄稼不就都被踩坏了吗?”他们在干涸的水槽边停下,本来应该长在水槽下的野草不见踪影,水槽上又旧又厚的木板也干得裂开了。井盖上,原本用来固定水泵的螺栓锈迹斑斑,螺帽都没有了。乔德朝井里望了一眼,往里吐了口唾沫,听了听。他又往井里扔了个小土块,又听了听。“这原来是口好井,”他说,“可现在听不到水声了。”他似乎不愿走进房子。他往井里一块接一块地扔小土块。“他们可能都死了,”他说,“可总该有人告诉我一声呀。我总会听到点消息呀。”
“他们也许在屋里给你留了封信什么的。他们知道你出狱了吗?”
“我也不知道,”乔德说,“我猜他们大概不知道吧。我自己也是一星期前才知道可以出狱的。”
“我们先去屋里找找吧。这屋都不成个样子了。什么东西把它给撞稀烂了。”他们慢慢地朝残破的房子走去。支撑门廊屋顶的两根柱子倒了,整个屋顶垮到一边。房子的一角被压坏。透过散乱的碎木片,可以看到角落里的房间。前门敞着,大块门板朝内,下方那块结实的门板则吊在皮铰链上,向外翻。
乔德在门口一块十二英寸见方的木板台阶上停住脚步。“台阶还在这儿呢,”他说,“可人都不见了——妈只怕是死了,”他指着前门低处的门板,“如果妈还在,这门一定会关好钩上的。这件事她从来不会忘记的——她是一定要看着这块门板关好的。”他眼圈一热。“自从那次猪跑进去,到雅各布屋里把小宝宝吃了以后,妈就一直把这块门板关着。米莉·雅各布当时在外面的谷仓。她进屋的时候,猪还在吃呢。唉,米莉·雅各布还怀着孕呢,后来她就开始胡言乱语了,一直没恢复过来。从那以后她就神经兮兮的。妈从这件事吸取了教训,从来没把猪圈门敞开过,除非是她自己在家。妈从来没忘记过。不对——他们都走了——要不就是都死了。”他爬上裂开的门廊,朝厨房里望去。窗户全是碎的,地上到处是被扔进来的石块,地板和墙壁都垮了,与门脱节,木板上蒙着一层沙土。乔德指着破碎的玻璃窗和石块说:“是小孩子干的。他们为了砸窗户,愿意跑上二十英里路。我自己就干过这样的事。谁家没人,他们都知道。某家人搬走后,孩子们第一件要做的就是这事儿。”厨房里什么家具都没有,也没有炉子,只有墙壁上圆圆的烟囱洞透着光线。水槽边的架子上,放着一个旧开瓶器和一把没了木手柄的破叉子。乔德小心翼翼地踏进房间,地板在他的重压下咯吱作响。墙边的地板上有一份旧的《费城纪事报》,泛黄的纸页都卷了起来。乔德朝卧室里看了看——没有床、没有椅子,什么都没有。墙上有一幅彩色的印第安姑娘的画报,标题是“红翼”。一张床板靠墙搁着,角落里有只女式带扣高筒靴,脚趾部分翘起来,鞋面也破了。乔德捡起鞋子仔细打量。“我记得这鞋,”他说,“是妈的鞋子。现在都穿破了。妈很喜欢这双鞋。穿了好多年。不,他们是搬走了——把所有的东西也一起带走了。”
夕阳西斜,阳光透过房子尽头倾斜的窗户照进来,反射在破碎的玻璃边缘。乔德终于转过身,走出屋子,穿过门廊。他在门廊边坐下,把两只赤脚踩在十二英寸见方的木台阶上休息。傍晚的余晖铺洒在田野上,棉花秆在地面投下长长的影子,凋零的柳树也投下长长的影子。
凯西在乔德身边坐下。“他们一直没给你写信什么的吗?”他问。
“没有。我说过了,他们都不写信的。爸会写,可不愿意写。不喜欢写。一到写信的时候就打冷战。他写的订货清单一点不比别人差,可他就是不愿给家里人写信。”他们并排坐着,凝望远方。乔德把卷成一团的外套放在身边的门廊上,用空出来的两只手卷好一支香烟,把它捋平,点燃,深深地吸一口,再从鼻孔把烟喷出来。“不对劲儿,”他说,“我也说不上来到底是哪里不对劲儿。但我感觉一定是出了什么大乱子。这房子被推倒了,我家的人都不见了。”
凯西说:“以前,我就是在对面水渠那儿做洗礼的。你当时心地也不坏,就是很固执,跟条斗牛犬似的,揪住那小姑娘的辫子。我以圣灵之名,给你们俩洗礼,你还不松手呢。老汤姆说:‘把他摁到水里去。’于是,我就把你的头摁下去了,你都在水下开始吐泡泡了,才肯松开那辫子。你其实心地不坏,只是很固执罢了。有时候,固执的小孩长大以后,倒是很有信仰呢。”
一只瘦小的灰猫偷偷摸摸地从谷仓跑出来,穿过棉花田,来到门廊尽头。它悄无声息地跳上门廊,肚皮贴地,朝这两人走去。它来到两人背后中间的位置,坐了下来,把尾巴笔直地伸出去,平放在地上,尾梢轻轻摆动。它坐在那儿,也看着这两人目光所望的远方。
乔德回头瞟了它一眼。“天哪!看是谁来了。还是有人留下来了嘛。”他伸出手,可猫跳出他触手可及的范围,在远处又坐下,举起爪子,舔着掌心。乔德盯着它,露出迷惑的表情。“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他大喊,“看到这猫,我忽然想通了。”
“依我看,发生的事还不少。”凯西说。
“是!不只是我们这儿。这猫为什么不搬到邻居家去——像是兰斯他们家。为什么没人趁机来这屋里把木板拿走?这儿起码有三四个月没人住了,可竟然没有一个人来把木板偷走。谷仓里有好板子,房子里也有很多好板子,还有窗框——竟然没人把它们拿走。不对劲儿。这就是让我心里发慌的地方,我怎么也想不明白。”
“呃,那这猫又让你想明白了什么呢?”凯西弯下腰,脱掉帆布鞋,在台阶上搓动长长的脚趾。
“我也不知道。邻居们好像也都不在了?他们如果还在,这些好木板还会在这儿吗?哎呀,老天爷呀!有一年圣诞节,阿尔伯特·兰斯带着全家人,包括孩子和狗,一起去俄克拉荷马城。他们是去阿尔伯特的表兄家走亲访友的。结果,这儿的人都以为他不声不响地搬家了——都以为他可能是欠了债,或是被哪个女人给缠住了。一周后,阿尔伯特回来时,他家里什么都不剩了——炉子没了,床铺没了,窗框没了,房子南面一块八英尺长的木板都没了,可以一眼望见房子里面。他开车回家时,还正好碰上穆利·格雷夫斯要搬走三扇门和水泵。阿尔伯特花了两周时间,开车到邻居家四处转,才把自己的东西拿回来。”
凯西悠闲地挠着脚趾头。“难道就没人和他吵?所有人就这样把东西还给他了?”
“当然。他们又不是偷东西。他们只是以为他搬走了,所以才拿了他的东西。他把所有的东西都要回来了——除了一个沙发垫子,那是一个天鹅绒沙发垫子,上面还印着印第安水瓶图案。阿尔伯特说是我爷爷拿了,说我爷爷有印第安人血统,所以想要那个印着水瓶的垫子。是,还真是我爷爷拿了,可他根本不在乎那上面的水瓶。他就是喜欢那垫子。他以前去哪儿都带着它,想坐哪儿,就往哪儿一垫。他死活不肯把垫子还给阿尔伯特。他说:‘阿尔伯特要是真那么想要这个垫子,那就让他自己来拿呀。不过他最好带枪来,因为如果他敢来抢我的垫子,我就一枪打爆他的臭头。’于是,阿尔伯特最终放弃,把垫子当作礼物给了爷爷。可这又让爷爷生出新的主意。他决定攒鸡毛。他说要攒一床的鸡毛。但他一直没攒成。有一次,一只黄鼠狼跑到家里,爸气疯了。爸用木棍子去打黄鼠狼,妈把爷爷的鸡毛全烧了,我们才在屋子里住安稳。”他笑了,“爷爷是个固执的老头,就坐在那个印第安水瓶的垫子上说:‘让阿尔伯特来拿呀,哼,’他说,‘我要像拧裤衩一样,把那小兔崽子给扔出去。’”
猫又偷偷靠近,爬到两人中间,把尾巴平放在地上,胡须时不时地抖动一下。夕阳已低垂到地平线上,灰蒙蒙的天空变成红色与金色。猫试探着伸出一只灰色的爪子,碰了碰乔德的外套,乔德转过头。“见鬼!我都忘记这只乌龟了。该把它放出来了。”他打开外套,把乌龟朝房子底下一推。没过多久,它爬出来,像最初那样朝西南方爬去。猫朝它扑过去,猛打它伸长的脖子和爬动的四只脚。乌龟把苍老、坚硬又可笑的脑袋缩回去,粗大的尾巴也啪的一声缩进壳里。猫等得不耐烦,走开了,乌龟便又继续朝西南前进。
汤姆·乔德和传教士看着乌龟往前爬——它摆动四肢,顶起沉重的高壳,一路朝向西南。猫蹑手蹑脚地在它后面跟了一会儿,可不过十几码[14],它便拱起背,全身紧绷地低下头,打了个哈欠,蹑手蹑脚地朝坐着的两个人走回来。
“你猜它要去哪儿?”乔德说,“我这辈子见过多少乌龟了。它们好像都要去个什么地方。总是想去那儿。”灰猫自顾自地又在两人背后中间的位置坐下。它慢慢眨着眼。一只跳蚤叮了它一下。它的肩膀猛地往前一耸,又慢慢复原。它举起一只爪子,认真查看,试探性地将那爪子伸出去又缩回来,用贝壳一样粉红色的舌头舔着掌心。红色的夕阳触到地平线,像水母般扩散开来,夕阳上的天空似乎比之前更加明亮、更加鲜活。乔德将卷起的外套摊开,拿出黄色的新鞋,用手将脚上的灰尘拂去,穿上新鞋。
一直盯着远方田野的传教士突然说:“有人来了,你看!在那边,正走过棉花地呢。”
乔德朝凯西所指的方向望去。“是走路来的,”他说,“扬起好多灰啊,看不清是谁。到底是谁会来这儿?”他们看着那身影在黄昏的余晖中越走越近,夕阳将他扬起的沙尘映得通红。“天哪……”乔德说。那人越走越近。他走过谷仓时,乔德说:“哎呀,我认识他。你也认识他呀——他是缪利·格雷夫斯。”于是乔德大喊起来:“嗨,缪利!你好!”
来人停下脚步,显然被喊声吓了一跳,但随即又以更快的速度走来。他很瘦,相当矮。他的动作一惊一乍、急急匆匆的。他手里拿着一个粗麻袋,穿着蓝色牛仔裤,膝盖和屁股的部位都已磨白,上身穿着一件陈旧的黑色外套,污迹斑斑的,肩袖接口处开了线,手肘部位磨破了好几个洞。他戴着和外套一样肮脏的黑色帽子,一半帽圈都已脱落,随着他的脚步上下翻动。缪利的脸很光滑,没有皱纹,表情像个粗暴好斗的坏孩子。他的嘴巴很小,紧紧闭着,眼睛也很小,眼神半是愤怒,半是任性。
“你还记得缪利吧?”乔德轻声问传教士。
“谁呀?”来人大声喊道。乔德没有回答。缪利走近了,走得很近很近了,才认出面前的这两张脸。“哎呀,我真是蠢,”他说,“原来是汤姆·乔德呀。你什么时候出来的呀,乔德?”他把麻袋扔到地上。
“两天前才出来,”乔德说,“费了不少时间才搭便车回来。结果,你看我在这儿发现了什么。我家的人去哪儿了,缪利?为什么这房子全塌了,院子里还种上了棉花?”
“谢天谢地,幸好我来了这一趟!”缪利说,“老汤姆一直记挂着你呢。他们准备搬家的时候,我就坐在那边的厨房里。我告诉老汤姆,老天为证,我可不会搬走。我跟老汤姆说了,老汤姆说:‘我就是担心汤姆。他要是回家了,这儿一个人都没有,他会怎么想呢?’我说:‘那你干吗不写封信给他呢?’老汤姆说:‘也许我是该写封信。我要先想想。可我要是没有写信,你又还在这附近,能帮我留意一下汤姆吗?’我说:‘我肯定会在这附近的,我是永远不可能离开这儿的。没有人能把格雷夫斯赶走。’而且他们确实也没能把我赶走。”
乔德急切地问:“我家的人在哪儿呢?过会儿再说你是怎么对付那些人的吧,我家的人到底在哪儿?”
“哦,银行把拖拉机派到这儿来的时候,他们本来是打算坚持到底的。你爷爷拿着枪站在这儿,把拖拉机的头灯都给打碎了,可那东西照样往前开。你爷爷不想打死开拖拉机的人,就是威利·菲利呀。威利也知道你爷爷不会打死他,所以就那么往前开,把房子撞得稀巴烂。老汤姆就站在那儿骂,可有什么用呢。他看见那拖拉机开过来,把房子一下就撞垮了,整个房子抖了一下,就像耗子被狗逮住后那么抖了一下——哎,这事儿后老汤姆像丢了魂,中了邪。从那以后,他就和以前不太一样了。”
“我家的人在哪里?”乔德开始发火了。
“我正要跟你说呢。他们借你约翰伯伯的马车搬了三趟,把炉子啊、水泵啊、床铺啊全都搬走了。你是没看到搬家时的样子,他们把所有的床铺都搬走了。小孩子还有你爷爷奶奶都靠着床头板坐着。你哥哥诺亚坐在马车边上,一边抽着烟,一边唱歌。”乔德刚张开嘴想说话,缪利飞快地抢先回答了:“他们都在你约翰伯伯家呢。”
“啊!都在约翰家。呃,那他们在那儿做什么呢?先回答我这个问题吧,缪利。就先回答这个问题吧。过一会儿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他们在那儿做什么?”
“哦,他们一直忙着砍棉花呢,所有人都是,小孩子和你爷爷也在干活呢。要把钱攒起来,好搬到西边去。他们打算买辆车,搬到西边去,那边挣钱更容易。这儿什么都没有了。把一英亩的棉花砍干净才挣五毛钱,大家还得抢机会。”
“他们还没走吗?”
“还没有,”缪利说,“据我所知,还没有。我上一次听说他们的情况是在四天前。我看到你哥哥诺亚出门打野兔,他说他们计划两周后出发。约翰也收到了通知,也必须搬家了。你只要走大概八英里路,就能到约翰家。你会看到你们家的人都挤在约翰家,就跟挤在山洞里冬眠的一窝地鼠似的。”
“好吧,”乔德说,“现在你可以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了。你真是一点儿也没变,缪利。想说东的时候,偏偏要说西。”
缪利语气粗暴地说:“你也一点儿没变。你从小就自作聪明,现在还是自作聪明。你该不是还想教我怎么过日子吧?”
乔德咧嘴一笑。“不会,我才不会呢。你就是想一头扎进碎玻璃堆里,也没人跟你说个不字。你认识这位传教士吗,认识吧,缪利?他是凯西神父。”
“哎呀,当然,当然认识。刚刚没看到。我记得很清楚呢。”凯西站起身,两人握了握手。“很高兴又见到你,”缪利说,“你好久好久都没到这儿来了。”
“我到别的地方打听一些事去了,”凯西说,“这里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他们要把这里的人赶走?”
缪利突然紧紧闭上嘴巴,上嘴唇中间的唇珠盖到下嘴唇上。他面露怒容。“那些狗娘养的,”他说,“那些狗娘养的混蛋。我告诉你,兄弟,我是要留下来的。他们赶不走我。就算他们把我赶走了,我又会回来,要是他们以为把我埋在地下我就会安静,哼,我会带上两三个狗娘养的给我做伴。”他拍了拍沉甸甸的外套口袋。“我是不会走的。我爸爸五十年前就到这儿来了,所以我是不会走的。”
乔德说:“为什么要把人都赶走?”
“哼!他们说得可好听了。你知道这几年我们过的是什么日子。沙尘一来,把所有的东西都毁了,我们收的庄稼还不够塞牙缝的。人人都在杂货店里赊账。你知道这情况。哼,那些地主就说了:‘我们不能把地租给佃农了。’他们说:‘佃农拿走的那一点也是利润,我们损失不起了。’他们还说:‘就算我们把所有的地合成一块,也赚不了多少钱。’于是他们派来拖拉机,把所有佃农都赶走了。所有人都走了,除了我,老天为证,我是不会走的。汤姆,你是知道我的。你从小就知道我。”
“一点儿不错,”乔德说,“我从小就知道你了。”
“唉,你知道我不是傻瓜。我知道这地不是什么好地。这地从来就不是种庄稼的好地,只能放放牧。一开始就不该把它开垦出来。现在,地里又种上了棉花,这地就快完蛋了。他们要是没叫我走,我这会儿只怕已经去了加利福尼亚,想吃葡萄就吃葡萄,想摘橙子就摘橙子。可那帮狗娘养的说我非走不可——老天为证,这我就不能走了,一个男人可不能任由别人摆布!”
“当然,”乔德说,“我也不知道我爸怎么那么轻易就走了。我爷爷怎么没杀人呢。从来没人指使过我爷爷。还有我妈,她也不是好欺负的。有一次,我亲眼看见她用一只活鸡把卖罐头的小贩打得死去活来,就因为他跟她吵了一架。她一手抓着鸡,一手拿着斧头,正准备剁掉鸡头。她原本是想用斧头教训小贩,可忘记哪只手拿着斧头,于是拿着小鸡追上去。她用鸡打完以后,那只鸡都没法吃了。她手上除了两只鸡腿什么都没有了。爷爷都快笑死了。我们家的人怎么会那么轻易就搬走呢?”
“哼,那些来的人说话倒是挺甜。‘你们必须搬走呀。这不是我的错。’‘哦,’我说,‘那是谁的错呢?我要去打死他。’‘是肖尼地产畜牧公司。我只是接了它的命令而已。’‘谁是肖尼地产畜牧公司?’‘它谁也不是。它是一家公司。’这不是要让人气疯吗。你没法去打死谁了。很多人找不到发泄的对象,也就累了——可我没有,我恨透了这一切。我偏要留下来。”
一轮红日在地平线上徘徊一阵才落下去不见了。在它消失的地方,霞光灿烂,一片被撕裂的云朵如同鲜血染透的破布,挂在天边。灰土从东方地平线上偷偷漫过天际,夜幕也从东边悄悄盖住大地。夜空的星星在灰土中一闪一闪。灰猫悄无声息地朝谷仓敞开的工棚溜去,如影子般闪进棚里。
乔德说:“呃,我们今天晚上是不可能走八英里路去约翰伯伯家了。我这两只脚都快断了。我们去你家怎么样,缪利?你家离这儿也就一英里吧。”
“那只怕不行。”缪利看起来有点儿尴尬,“我老婆、孩子和我老婆的哥哥都去加利福尼亚了。我家现在什么吃的都没有。他们没有我这么倔,都走了。我家什么吃的都没有了。”
传教士心神不安地扭了扭。“你也应该走的。你不该和家人分开。”
“我不能走,”缪利·格雷夫斯说,“就是有什么东西不让我走。”
“哎,天哪,我饿了。”乔德说,“这四年来,我一直都是准点好好吃饭的,一分钟都不差。我的胃已经在叫救命了。那你准备吃什么呢,缪利?你最近是怎么吃饭的?”
缪利惭愧地说:“有一段时间,我吃的是青蛙和松鼠,有时候也吃犬鼠。没办法呀。不过现在,我在干了的河道里设铁丝套。能套到兔子,有时候还能套到小鸡,还套过黄鼠狼和浣熊呢。”他伸出手,拿起自己的麻袋,把里面的东西往门廊上一倒。两只白尾灰兔和一只长耳野兔掉出来,无力地打了个滚儿,软绵绵的,毛茸茸的。
“谢天谢地呢,”乔德说,“我都四年多没吃过新鲜肉了。”
凯西揪起一只白尾灰兔,把它拿在手里。“能分点儿给我们吃吗,缪利·格雷夫斯?”他问。
缪利慌张而尴尬。“我有别的选择吗?”他的语气有些粗暴,可马上改正了,“我不是那个意思。不是。我的意思是——”他结结巴巴地说——“我的意思是,如果一个人有东西吃,另一个人正在饿肚子——哎,那第一个人就没别的选择了呀。我的意思是,你们想想,我能拿走兔子,去别的地方把它们一个人吃掉吗?你们觉得呢?”
“我明白,”凯西说,“我都明白。缪利想明白了一些事情,乔德。缪利弄清楚了一些道理,这对他来说很重要,对我来说也很重要。”
乔德搓着手。“谁有刀?我们来结果了这些可怜的小兔子吧。宰了它们。”
缪利把手伸进裤子口袋,拿出一把大大的牛角手柄的折叠刀。汤姆·乔德从他手中接过刀,拉开刀刃,闻了闻。他把刀刃一遍又一遍地插进土里,又闻了闻,在裤腿上擦干净后,用大拇指摸了摸刀刃。
缪利从屁股后面口袋里拿出一夸脱[15]的水壶,放在门廊上。“这水得省着用,”他说,“就这么点儿水了。这里的井都被填了。”
乔德抓起一只兔子。“你们谁去谷仓拿一捆铁丝来?我们用房子里的木板生个火,”他看着死掉的兔子,“要把兔子准备好还不是件容易的事呢。”他把兔子背后的皮肤揪起来,割破,手指从洞里伸进去,像脱袜子一样把兔皮剥开,从身体剥到脖子,从四肢剥到爪子。乔德又拿起刀,砍下兔头和四只脚。他把兔皮放下,把兔身沿脊骨剖开,掏出内脏,放到兔皮上,又把这堆东西扔到棉花田里。这时,一身干净的兔肉就准备好了。乔德砍下四条腿,把肉乎乎的后背分成两块。他抓起第二只兔子时,凯西拿着一卷乱七八糟的铁丝回来了。“现在就生火,还得立几根木桩。”乔德说,“天哪,我都快饿死了,太想吃这几个小东西了!”他把兔子的剩余部分整理干净、剖开切好,串到铁丝上。缪利和凯西从垮塌的屋角掰下碎木板,生起火,又在两边立起木桩,把铁丝绑上。
缪利回到乔德身边。“小心别把那只长耳兔烤煳了,”他说,“我不喜欢吃烤煳的兔子。”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布袋,放到门廊上。
乔德说:“那兔子干净得跟什么一样——哎呀,你还有盐呀?你的口袋里该不会还有碟子和帐篷吧?”他把盐倒在手里,撒到串在铁丝上的兔肉上。
火焰跳动,将光影投射到房子上,干燥的木片噼里啪啦地爆裂开来。此时,天色几乎全暗下来,繁星灿烂。灰猫从谷仓里走出来,喵呜叫着朝火堆跑来,可就在快要跑到的时候,又突然转身,径直朝地上那一小堆皮毛和内脏跑去。它嚼着,吞着,嘴角还挂着肠子。
凯西坐在火堆旁的地上,不断往里面加碎木片,他把长长的木板往火里推,让火苗吞噬它们。蝙蝠扑向火焰,飞进飞出。灰猫缩着背走回来,舔着舌头,洗着脸和胡须。
乔德两只手拿着串满兔肉的铁丝,朝火堆走近。“喂,缪利,拿着那头。把你那头的铁丝拴到木桩上。对,就是这样!好了,我们把它拉紧。应该等火小一点的,可我等不及了。”他把铁丝拉紧,又找来一根棍子,翻动着铁丝上的肉块,让它们在火上均匀受热。火苗舔舐肉块,让肉的表面变得坚硬而油光发亮。乔德在火边坐下,但还是不停用棍子拨动兔肉,免得它粘在铁丝上。“大餐啊,”他说,“是的,先生们,这就是大餐啊。盐,缪利有了,还有水和兔子。真希望他口袋里还有一锅玉米粥。这就是我所有的愿望了。”
缪利在火堆对面说:“我这样过日子,你们俩一定觉得我疯了吧。”
“什么疯了,”乔德说,“要是你这样就叫疯了,那我倒希望人人都疯了。”
缪利继续说:“哎呀,先生们,说来好笑。就在他们跟我说我必须离开这里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一开始,我本来想去把那帮人全部杀光。后来,我家的人都到西边去了。于是,我就开始到处流浪。就这么到处走走,但不走远。走到哪儿,就睡在哪儿。今天晚上,我是打算睡在这儿的,所以才会来。我跟自己说:‘我要照看好这里的一切,这样大家都回来的时候,一切都还好好的。’可我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这里没有什么好照看的,大家也永远不会回来了。我只是像坟地的孤魂野鬼,到处游荡。”
“人们习惯了一个地方,是很难离开的,”凯西说,“人们习惯了一种思考方式,也是很难改变的。现在,我已经不是传教士了,可总是发现,自己连想都不想,就开始祈祷。”
乔德将火上的肉块翻过来。现在,肉上开始滴油,每有一滴油滴下,落到火里,火里就会蹿起一团小小的火苗。兔肉光滑的表面开始发皱,变成浅褐色。“闻一闻,”乔德说,“天哪,你们快低下头闻一闻呀!”
缪利继续说:“我就像坟地里的孤魂野鬼。我游荡过的那些地方,都是发生过一些事的地方。比方说,在我们家田那边有个山谷,山谷里有一处灌木丛。我第一次跟女孩子做爱就在那里。那时候,我才十四岁,像雄鹿一样跺脚,哼哼叫着横冲直撞;又像只公羊,只想着交配。最近我去了那儿,躺在地上,仿佛看到过去的一切就在眼前。还有我家谷仓旁边的那个地方,我爸就是在那儿被公牛给顶死的。他的血现在就在那里的土里面。一定还在。没人能把它冲走。我把手放在那里的地上,地里有我爸的血。”他颇不自在地停顿片刻,又说道,“你们觉得我是疯了吗?”
乔德翻了翻兔肉,眼睛并没有看任何东西。凯西盘着两只脚,只盯着火堆。在他们背后十五英尺远的地方,坐着吃饱了的灰猫,长长的灰色尾巴漂亮地盘在前脚上。一只大猫头鹰尖叫着从头顶掠过,火光照出它白色的肚皮和张开的双翼。
“不,”凯西说,“你只是孤独——但没有疯。”
缪利的小脸紧绷着,很僵硬。“我把我的手放在那里的土地上,土里还有爸的血。我看见了我爸,他的胸口有个大洞,我感觉到他就像那时候一样,靠着我发抖。我看见他往后一倒,双手双脚伸直。我还看见他的眼睛,他因为太疼翻着白眼。接着,他就不动了,他的眼睛那么清澈——看着天上。我只是一个坐在那儿的小孩,没有哭,也没有怎样,就是坐在那儿。”他使劲摇摇头。乔德把兔肉翻过来又翻过去。“我还去了乔出生的那个房间。里面没有床了,房间还是那个房间。所有在那里发生过的事情那么清晰,仿佛又发生了。乔就是在那里出生的。他先大声喘了一口气,接着哇地一叫,一英里外都能听到。他奶奶站在那儿说:‘真是个小可爱,真是个小可爱……’说了一遍又一遍。她太高兴了,那天晚上打碎了三个杯子。”
乔德清了清嗓子。“我觉得我们最好现在就开始吃。”
“再烤熟一点吧,烤成深棕色,差不多黑了就吃,”缪利的语气开始变得烦躁,“我还想说说话。我好久没跟别人说话了。我如果疯了,那就疯吧,反正要到头儿了。我就像坟地里的孤魂野鬼,到了晚上就去邻居家。皮特家、雅各布家、兰斯家、乔德家,都去过了。家家都是黑漆漆的,像破破烂烂的箱子杵在那儿。可以前,我们有热闹的聚会,还有舞会呢。以前有教会,还要大唱赞歌。家家都办过婚礼。我去过这些人家里后,就想跑到城里杀人。他们开来拖拉机,把我们从这片土地上赶走后得到了什么?他们为了保护自己那‘一点点利润’,得到了什么?他们得到了这块地。在这块地上,我爸死了,乔发出第一声哭,我在晚上的灌木丛里像公羊一样做爱。可他们得到了什么呢?天知道这地有多差。多少年来,就没人有过好收成。可他们那帮狗娘养的,坐在办公桌后面,为了自己的一点点利润,就这样把人劈成两半。他们就这样把人劈成两半。人活的地方也是人的一部分啊。他们被赶走以后,就不再完整了,他们挤在装得满满的汽车上,孤独地出发了,在路上流浪。他们不能算是活着了。是那帮狗娘养的杀了他们。”说完,他沉默了,薄薄的嘴唇还在嚅动,胸膛还在起伏。他坐在那儿,低头看着火光映照的双手。“我——我很久没跟人说过话了,”他温柔地致歉,“我像坟地的孤魂野鬼,一直在偷偷游荡。”
凯西把长长的木板推进火里,火焰席卷着将它吞噬,又跳跃着朝兔肉蹿去。凉爽的夜晚空气使木板收缩,房子发出刺耳的嘎吱声。凯西悄悄说:“我一定要去见见那些在路上流浪的人。我感觉我一定得去见见他们。他们需要帮助,可布道帮不了他们。连活都活不下去的时候,还能指望天堂吗?自己的灵魂都已经悲惨了、没落了,还能指望圣灵吗?他们需要帮助。他们在可以死掉之前,得先活下去呀。”
乔德担心地大喊:“哎呀,我们快把这肉吃了吧,要不然它就要缩成烤熟的老鼠了!你们看看!闻闻呀!”他一跃而起,把铁丝上的兔肉扯开,避开火焰,然后从口袋里拿出缪利的小刀,从铁丝上割下一块肉。“这块给传教士。”他说。
“跟你说过,我现在不是传教士了。”
“好吧,那这块给这位先生吧。”他又切下一块,“这块给缪利,你不会难过得吃不下吧?这就是那只长耳兔,比牛肉还硬。”他坐回去,用长长的牙齿咬住兔肉,撕下一大块,嚼了起来。“天哪!听听这声音!”接着,他又狼吞虎咽地咬下一块。
缪利仍然坐着,盯着分给自己的兔肉。“也许我不应该说这些,”他说,“大概应该把这样的事放在心里。”
凯西朝他望了一眼。凯西满嘴兔肉,正用力嚼着咽着,喉咙部位的肌肉绷得紧紧的。“不,你应该说出来,”他说,“有时候,伤心的人把心里的话说出来,也就把伤心的事说走了。有时候,想杀人的人把想杀人的念头说出来,也就不杀人了。你做得很对。还能控制自己的时候,就不要杀人。”说完,他又咬下一大块兔肉。乔德把骨头扔进火堆,又跳起来,从铁丝上切下更多的肉。缪利这时也慢慢地吃着,小眼睛紧张地在两位同伴间转来转去。乔德像动物一样,双眼圆瞪,狼吞虎咽,嘴角浮了一圈油渍。
缪利几乎是有些胆怯地看着他,看了很久,才放下拿兔肉的手,终于开口道:“汤姆。”
乔德抬起头,没有停止咀嚼。“什么事?”他含着满嘴的肉问。
“汤姆,我说杀人的事,你不会生气吧?你没生气吧,汤姆?”
“没有,”乔德说,“我才没生气呢。反正那事儿就那么发生了。”
“大家都知道那不是你的错,”缪利说,“特布尔老头说等你出来,他还要找你算账。他说谁也不能杀他儿子。不过,所有听到他说这话的人都劝他,让他打消了这念头。”
“我们当时都喝醉了,”乔德轻声说,“在舞会上喝醉了。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开始闹的。我只感觉自己被捅了一刀,一下子清醒了。我一眼看到赫伯拿着他的刀,又向我冲来。正好有把铲子靠在角落里,我就马上抓起来朝他脑袋拍下去。我跟赫伯从来没有过节。他是个不错的小伙子。小时候欺负过我妹妹罗莎夏[16]。唉,我还挺喜欢赫伯的。”
“是呀,大家都跟他爸这么说,最后终于让他冷静下来。有人说,特布尔老头的妈妈那边有哈特菲德家的血统,所以他得对得起自己家的名声。我反正不知道。他和他们家的人六个月前也去加利福尼亚了。”
乔德从铁丝上取下最后的兔肉,分了一圈。分完,他坐回去。这次他吃得渐慢了,平静地嚼着,用袖子擦去嘴角的油渍。他深黑色的双眼半睁半闭,望着逐渐熄灭的火堆沉思。“大家都到西边去了,”他说,“可我现在还在假释中,不能离开这个州。”
“假释?”缪利问,“我听人说过。到底是怎么回事?”
“嗯,就是我提前出狱,提前了三年。但我必须遵守一些规定,要不然他们就会把我送回去。我还得定时去报到。”
“在麦克莱斯特,他们对你怎么样?我老婆的表兄也在麦克莱斯特坐过牢,他们把他折磨得生不如死。”
“我在里面还不算太糟,”乔德说,“跟别的地方一样。你要是捣乱,他们就会整你。好好跟别人相处就是了。可要是有哪个看守看你不顺眼,那你就有的受了。我跟别人相处得都挺好的。我从不管别人的闲事,人本来就该这样。我学会写字了,写得可漂亮了。还学会画鸟啊什么的,不光是写字。我家老头要是看到我一笔就画出一只鸟,大概会气死。他看见我做那样的事一定会生气。他不喜欢花里胡哨的把戏。连写字也不喜欢。我觉得我还是有点怕他。我爸每次看到别人写字,总会被人抢走什么东西。”
“他们没打你什么的吧?”
“没有,我只管好自己的事。四年里每天都做同样的事,一天又一天,你就会做得特别好,但也会厌烦。要是你做了什么感到惭愧的事,那你可能会一直想它。但谁管那么多呢,要是现在我看见赫伯·特布尔又拿着刀子朝我冲过来,我还是会用铲子拍他的。”
“谁都会拍的。”缪利说。传教士盯着火焰,高高的额头在不断变暗的暮色中显得很白。小小火焰的闪光映照出他脖子上的条条青筋。他双手抱着膝盖,不停地扯着指关节。
乔德把最后的骨头扔进火堆,舔了舔手指头,又在裤子上擦干净。他站起身,拿起门廊上的水壶,喝了一小口,再把瓶子递出来,才又坐下。他继续说:“我觉得最烦的是,整件事没有意义。要是闪电劈死一头奶牛,或是洪水来了,你不会去想它们有没有意义。因为事情本来就是那样。可一群人把你带走,关了四年,这应该是有点意义的吧。人应该把道理想清楚吧。他们把我关起来,给我吃了四年饭,应该能让我再也不会做出同样的事吧,或者通过惩罚让我不敢再做吧……”他停顿一下——“可如果赫伯或是其他人又来找我麻烦,我还是会做那样的事呀。我可能想都没想,就会做出那样的事了。尤其是喝醉的时候。这种毫无意义的惩罚真是让我很烦。”
缪利打量着他。“法官说他轻判你,就是因为并不全是你的错。”
乔德说:“麦克莱斯特有个人——被判了无期。他总是在学习。他是监狱守卫的秘书——帮他们写信什么的。总之,他是个特别聪明的家伙,看了很多法律方面的书。嗯,有一次我跟他说起这件事,因为他看了那么多书。结果他说,读书也没用。他说,他已经看了所有关于监狱的书,包括现在的书和以前的书;他说,他现在从书里明白的道理还没有他看书之前明白的道理多。他说这事儿就像开启一扇通往地狱的门,你一旦走进去就没有出路了,没人能阻止它,也没人想到要去改变它。他说千万别看书了。因为第一,你会被搞得更糊涂;第二,你会看不起那些给政府办事的人。”
“我现在也没多看得起那些人,”缪利说,“我们只有一种政府,就是靠我们这些人‘确保利润’的政府。还有一件事我想不明白,那就是威利·菲利——他开着拖拉机,在自己亲爹亲妈耕作的田地上当起了头儿。我觉得不对。如果是别的地方来的人,对这里不熟悉,我可以理解,可威利就是这里的人啊。我越想越烦,于是跑去找他,质问他。他立马就发火了。‘我有两个小孩呢,’他说,‘我还有老婆和丈母娘。这些人都要吃饭。’他越说越火大。‘我只能先想到自己的家人,只能替他们着想,’他说,‘其他人怎么样,那是他们自己的事。’他似乎心中有愧,所以才发火。”
吉姆·凯西一直盯着逐渐熄灭的火苗,眼睛越睁越大,脖子上的肌肉越绷越紧。他突然大喊:“我明白了!感谢圣灵眷顾,我明白了!咻的一下就明白了!”他一跃而起,摇头晃脑地前后踱步。“以前我有个帐篷,每天晚上能吸引五百多人来呢。那时候你们俩都还不认识我。”他停住脚步,面向他们,继续说道,“以前我在这儿给别人传教的时候,无论是在谷仓,还是在外边,从来没收过钱,你们注意到没有?”
“确实,你从来不收钱,”缪利说,“这里人的都习惯了不给你钱,所以其他传教士伸着帽子收钱的时候,他们还有点儿生气呢。真的,先生!”
“我只拿点儿吃的,”凯西说,“我的裤子破了,我就拿条裤子,我的鞋子破了,我就拿双旧鞋子。可以前我有帐篷的时候,不是这样的。有时候,我一天能收十块、二十块钱呢。可那样我并不开心,于是我就不收钱了。有一段时间,我觉得挺开心的,我觉得自己现在又有这个念头了。我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说。我觉得还是不说的好——也许还有地方需要传教士呀。也许我还能再去传教。大家都孤单地上路了,没有土地,也无家可归。他们总得有个家吧。也许——”他站在火边,脖子上无数条筋络如浮雕般凸显,火光射到他的眼眸深处,点亮红色的余烬。他站在那儿,看着火堆,面色紧张,如在聆听,那双像在不停捣鼓各种想法的手也消停了,很快便悄悄伸进口袋。蝙蝠在黯淡的火光中飞进飞出,夜鹰温柔的咕咕叫声从田野对面传来。
乔德平静地把手伸进口袋,拿出烟草,慢慢卷好一支烟,边卷边望着火炭。他没有理会传教士的这番言论,好像那是什么不该打探的私事。他说:“在牢里,我每天晚上躺在床上,都在想我回家时家里会是什么情况。我想,也许爷爷或者奶奶已经死了,也许家里又添新丁。也许爸爸没那么顽固了。也许妈妈会稍微休息休息,让罗莎夏干干活。但我知道,反正不会和以前一样了。唉,看来我们只能睡在这儿了,天亮了再去约翰伯伯家。反正我是要去的。你想跟我一起去吗,凯西?”
传教士还站在那儿,盯着火炭。他慢慢地说:“嗯,我要跟你一起去。你们家的人都出发时,我就跟你们一起走。哪里有人还在路上,我就跟哪里的人在一起。”
“他们会很欢迎你的,”乔德说,“妈妈一直喜欢你。她说你是个信得过的传教士。那时候罗莎夏还没长大呢。”他转过头又说:“缪利,你要跟我一起走吗?”缪利正望着他们来时的小路。“你想一起走吗,缪利?”乔德重复一遍。
“啊?不。我哪儿也不去,我哪儿也不走。你们看见那边的光了吗?一上一下的。可能是这片棉花地的管理员。只怕是有人看见我们生的火了。”
乔德望过去。光亮快到山顶了。“我们又没干坏事,”他说,“我们就坐在这儿。我们什么都没干。”
缪利嘎嘎笑了。“瞧你说的!我们待在这儿就是干坏事。我们这是闯了别人的地盘。我们不能待在这儿。这两个月,他们一直想抓住我。现在你瞧着吧。如果来的真是辆汽车,那我们就跑到棉花田里去,躺下来。不用跑很远。就让他们来找找看!他们得在棉花田里一排一排地找。你只要别抬头就行了。”
乔德追问:“你这是怎么了,缪利?你以前不是个会逃跑、躲起来的人呀。你以前很厉害的。”
缪利盯着不断靠近的灯光。“是呀!”他说,“我以前比狼还厉害,现在,我比黄鼠狼还狡猾。你追猎物的时候,你就是猎人,你很强。没人能打败猎人。可是你被别人追的时候——就不一样了。有些事发生到你头上。你不强了。你也许还很凶,但不强了。我现在已经被他们追了很久。我再也不是猎人了。我也许会在暗处朝别人开一枪,但绝对不会再操起栅栏上的木板打人了。骗你或骗我自己有什么用。事情本来就是这样。”
“那好吧,你去躲起来吧,”乔德说,“我和凯西跟这些混蛋说几句。”此时光柱越靠越近,射向天空,然后消失,接着又射向天空。三个人都看着。
缪利说:“被人追还有一点。你会开始想各种各样危险的情况。你要是在追别人,就不会想这些事,不会害怕。你刚刚不是跟我说,你要是惹了麻烦,他们会把你送回麦克莱斯特,让你把牢坐完吗?”
“是呀,”乔德说,“他们是这么跟我说的,可坐在这里休息或在地上睡觉——不会惹麻烦吧。这又不是干坏事。又不是喝醉了酒或大吵大闹。”
缪利微微一笑:“你会明白的。你就坐在这儿吧,汽车马上就来了。可能是威利·菲利,他现在是副警长了。他会说:‘你们在这儿乱闯做什么?’哼,你们也知道威利总是满嘴废话,接着你会说:‘关你什么事?’威利就会生气地说:‘你们赶紧滚,不然我就把你们抓起来。’可你不愿意因为菲利发了火、吃了一惊,就被他牵着鼻子走。他是吓唬你的,可坚持演下去,于是你也倔起来,你也得坚持下去——哎呀,天哪,还是往棉花地里一躺,让他们去找简单多了,也好玩多了。因为他们会气疯的,可没办法,你可以躲在那儿笑话他们。你要是跟威利讲道理,或跟其他老板讲道理,把他们揍一顿,他们就会把你抓起来,送回麦克莱斯特,再坐三年牢。”
“你说的有道理,”乔德说,“你说的每一个字都很有道理。可是,天哪,我真的讨厌被人欺负。我宁愿揍威利一顿。”
“他有枪,”缪利说,“他会开枪的,因为他是副警长。到那个时候,要么是他杀了你,要么是你抢了他的枪杀了他。走吧,汤姆。你可以跟自己说,躺在那儿也是捉弄他们呢。和你跟自己说的那些话是一样的。”此时,强光直射天空,能听到引擎持续的嗡鸣声。“走吧,汤姆。不用走很远,就跑过十四五排棉花,然后我们就可以看他们的好戏了。”
乔德站起来。“哎呀,你说得对!”他说,“不管怎样,我反正得不到什么好处。”
“那就走吧,走这边。”缪利绕过屋子,往棉花田里跑了大概五十码。“这就好了,”他说,“现在躺下来吧。如果他们打开探照灯,你只要不抬头就行啦。挺好玩的。”三人伸直身体,手肘撑在地上。缪利突然跳起来,朝屋子跑去,很快又回来了,扔下一堆外套和鞋子。“他们找不到人,会把这些东西拿走报复我们。”他说。灯光到达山顶,照在屋子上。
乔德问:“他们不会带着手电筒跑到这儿来找我们吧?我要是手上有根棍子就好了。”
缪利咯咯笑了:“不会的,他们才不会来呢。跟你说了,我现在比黄鼠狼还狡猾。有一天晚上,威利跑过来找,我拿了根栅栏上的木桩,从背后打了他一顿,把他打得死去活来的。后来他跟别人说是五个人打的他。”
汽车开到屋前,探照灯打开了。“快躲好。”缪利说。冷冰冰的白色光束从他们头顶扫过,在田间来回扫视。看不到躲着的那三人的任何动静,可他们听到汽车车门嘭地关上,还听到说话声。“他们不敢走到有光的地方来,”缪利悄声说,“有那么一两次,我朝车前灯扔石头。威利一直很警惕。今天晚上他还带了别人呢。”他们听到木板上的脚步声,接着又看到从屋里照出来的手电筒光线。“要不我朝屋里扔块石头吧?”缪利悄悄说,“他们看不到是从哪儿扔出去的。给他们一点教训。”
“好呀,扔吧。”乔德说。
“别这样,”凯西小声说,“没用的。浪费力气罢了。我们得想想怎么做点有用的事。”
屋子旁传来刮擦声。“他们把火弄熄了,”缪利悄悄说,“把沙踢到了火堆上。”车门嘭地一响,车灯掉转方向,又照向马路。“快躲好!”缪利说。他们赶紧低下头,探照灯从他们头顶掠过,又在棉花田里扫来扫去,最后他们终于发动引擎,慢慢把车开走,开到山顶后消失不见了。
缪利坐起来。“威利总是到最后还要照一照。他经常这样,我都能算准时间了。他还觉得自己挺聪明呢。”
凯西说:“也许他们在屋子里留了人,等我们回去就抓住我们。”
“也许吧。你们俩在这儿等着。我知道该怎么办。”他悄无声息地走开了,他经过的地方,只发出轻轻的泥土摩擦的沙沙声。等待中的两人努力想要听到点动静,可他已经走远。没过多久,他在屋里大喊:“没留人。回来吧。”凯西和乔德费力地站起身,朝黑漆漆的房子走回去。缪利在冒烟的灰堆旁等他们,这是他们刚才烧的火堆。“我就知道他们不会留人,”他骄傲地说,“我揍过威利,还对着车灯扔过石头,搞了一两次后他们就很小心了。他们也不知道是谁干的,我是不会让他们抓到我的。我从来不在房子周围睡觉。你们要是愿意跟我走,我就带你们去看看我睡觉的地方,保证不会撞到什么人。”
“那就带路吧,”乔德说,“我们跟你走。没想到我如今在我老头的地盘上还得躲躲藏藏。”
缪利穿过田地,乔德和凯西跟在他身后。他们用脚踢着沿路的棉花秆。“你要躲的东西多了。”缪利说。他们在棉田里排成一列前进,来到一条流水冲刷出的沟渠,轻轻松松就滑到沟底。
“哎呀,我知道这里,”乔德大喊,“岸边是不是有个洞?”
“对啊。你是怎么知道的?”
“就是我挖的呀,”乔德说,“我和我哥诺亚挖的。我们说是要挖金子,其实就是挖个洞,孩子们都这样。”水沟的井道就在他们头顶。“应该很近了,”乔德说,“我记得应该是很近了。”
缪利说:“我用草堆把洞口遮起来了。没人能发现。”沟底逐渐变得平坦,下足之处全是沙土。
乔德坐到干净的沙地上。“我不要在洞里睡觉,”他说,“我就在这儿睡吧。”他卷起外套,脑袋枕上去。
缪利拉开用作遮掩的草堆,爬进洞穴。“我喜欢里面,”他大声说,“我感觉没人能找到我。”
吉姆·凯西坐在乔德旁边的沙地上。
“睡会儿吧,”乔德说,“天一亮我们就出发去约翰伯伯家。”
“我不睡,”凯西说,“还有好多事情要想。”他收起双脚,双腿交叉,把头往后一靠,看天上灿烂的繁星。乔德打着哈欠,脑袋枕着一只手。他们都沉默着。渐渐地,各种小动物在地面上、洞穴里、草丛中飞快跑动的窸窣声又响起了。地鼠在活动,兔子爬进绿色的植物,老鼠在泥土上蹦跳,长着翅膀的猎禽无声无息地在头顶盘旋。
第七章
镇上、郊区、田野、空地、旧车场、废车场,到处都挂着琳琅满目的广告牌——“二手车”“上好二手车”。特价运货车,带拖车三节。一九二七年福特车,干净整洁。车已检验,质量保证。附赠收音机。附赠汽油一百加仑[17]。看车请进。二手车。无销售费。
一块空地,再加上一间能摆下桌子、椅子和一本汽车行情年鉴的房间,就能做汽车生意了。一沓合同,卷着角,用回形针夹着,一叠整齐的空白合同。钢笔——得灌满墨水,要能写。有一次,就因为钢笔写不出字来,毁了一笔交易。
那边那些狗娘养的才不会买车。每个车场他们都去。他们只是看。一天到晚就是看看看。不是真想买车,就是浪费你的时间。才不管有没有浪费你的时间呢。那边,那两个人——不,是带孩子的那两个人。请他们到车里面坐坐。给他们开价两百,可以降一点。他们只肯出一百二十五。让他们滚,滚出我们的老爷车!浪费我们的时间。
卷起袖子的老板。衣着整洁的销售员:瞪着双小眼睛,专注地寻找客人的弱点。
看那个女人的脸。她要是喜欢哪辆车,我们就可以好好敲那老头一笔了。先带他们去看凯迪拉克。接着可以带他们去看那辆一九二六年的别克。要是先带他们看别克,接下来他们就只会去看福特。卷起袖子,赶紧干活。这种行情不会一直持续下去的。带他们看那辆纳什,我得去修修那辆漏油的二五年道奇了。我准备好了,会给你打暗号。
你就是要运东西嘛,对不对?实话跟你说,是,车子的内饰是挺破,椅子坐垫也不好坐,但这跟车能不能开有什么关系?
车一行行排着,紧紧靠在一起。锈迹斑斑的车头一致朝前,轮胎都是瘪的。
想坐坐那辆车吗?没问题,不麻烦。我把它开出来就是了。
要让他们觉得不好意思。让他们耽误你的时间。别让他们忘了他们耽误了你的时间。人都很善良,绝大部分人。他们不想让你生气。就让他们惹你生气,再给他们猛的一击。
排好队的车,T型车,车身高大,车头笨重,车轮吱嘎作响,皮带都磨损了。别克,纳什,迪索托。
是的,先生。这是一九二二年的道奇。有史以来最好的道奇。永远都开不坏。低压气缸。高压气缸的车一开始挺好,跑一段时间后就不行,那种金属本身就不耐用。普利茅斯,劳斯莱斯,星辰。
天哪,那辆艾柏森是从哪儿来的,就是那辆方舟?还有那辆查莫斯和那辆钱德勒呢?——都停产多少年了。我们卖的不是车——就是会跑的废品。他妈的,我得多弄些老爷车来。超过二十五、三十块钱的我都不要。卖的时候得卖五十、七十五。一转手就能赚不少。天哪,卖新车你能拿多少提成?得弄老爷车来。一拿到手我就能马上卖掉。不要超过两百五的车。吉姆,把人行道上的那个老东西喊来。从来没见过他。让他买那辆艾柏森。话说回来,那辆艾柏森在哪儿呢?卖掉了吗?要是还不弄些老爷车来,我们就没车可卖了。
旗子,红色和白色的旗子,白色和蓝色的旗子——路边全是。二手车。上好的二手车。
今日特价车——就在展台上。永远不要卖掉它。用它先把客人吸引进来。要是真按那个价格卖掉那辆特价车,我们一毛钱都赚不到。跟他们说刚刚卖出去了。交车前把大电池拿出来。装没电的电池。他妈的,七十五块钱还想买什么?卷起你们的袖子——加油干活。这种行情可不会一直持续下去。要是老爷车够多,再干六个月我都能退休了。
听我说,吉姆,我听到那辆雪佛兰后面的响声了。跟碎玻璃瓶子似的。得喷两夸脱木屑进去。往挡位里也喷点儿。我们得把那台破烂货卖个三十五块才行。狗杂种骗了我。我出价十块,他非要我十五,结果那狗娘养的还把配件拿走了。哎呀天哪!我要是有五百辆老爷车就好了。这种行情可不会一直持续下去的呀。他不喜欢那轮胎?跟他说,轮胎还能走上万英里呢,给他便宜一块五毛钱吧。
栅栏边是成堆的锈铁,后面是一排排破旧的车身和挡泥板,满是黑色油污的铁壳在地上这里一堆,那里一堆。猪草从汽缸中间长起来。刹车杠、排气管堆得像一条条蛇。机油,汽油。
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个没裂缝的火花塞。天哪,我要是能花不到一百块钱,租来五十辆拖车,那我肯定要把这里清理干净。那个人他妈的在吵什么?我们只卖车,可不负责帮他把车推回家。对!不负责把车推回家。我敢打赌他是想按月分期付款吧。你觉得他不会买吧?好,那就把他赶走。我们要做的事情太多了,没时间跟这种拿不定主意的人纠缠。把那辆格雷厄姆车的右前胎卸下来。把补过的一面转到下面去。其他的看起来好极了。胎面什么的都很好。
当然!这辆旧车还能跑个五万英里路呢。多加点油。再见啦。祝你好运。
想买车?你自己有什么想法吗?看到了喜欢的车吗?我都口干了。来点儿好酒怎么样?来吧,趁你老婆还在看那辆拉赛勒。你不会想买那辆拉赛勒的。轴承都坏了。太费油。买一九二四年的林肯吧。那才叫好车。能一直跑下去。还能改造成卡车。
炙热的阳光照在生锈的金属上。满地油污。人们漫无目的地逛来逛去,眼花缭乱,都想要辆车。
擦擦鞋底。别靠在那辆车上,脏。你打算怎么买车?要多少钱?喂,看好小孩。不知道这个多少钱?我们想问一问。问一问不花钱。我们可以问一问吧,可以吗?比七十五块钱多一分都出不起了,要不然就不够钱去加利福尼亚了。
天哪,要是我能弄到一百辆老爷车就好了。我才不管它们跑不跑得动呢。
轮胎,用过的、磨损的轮胎,堆成高高的圆柱;管子,红色的灰色的管子,像香肠一样挂着。
轮胎补丁?水箱清洗剂?火花增强器?把这粒小丸子扔进油箱,一加仑汽油能多跑十英里。就刷层漆呗——五毛钱就能换身新漆。雨刮器、风扇带、密封圈?也许是阀门。换个新阀门杆吧。花五分钱你能亏什么呢?
好了,乔。你先让他们动心,然后把他们都赶到里面来。我来对付他们,我来跟他们交易,或者杀了他们。别把流浪汉弄进来。我还想做生意呢。
好的,先生,请进。你在这儿能买到好车。是的,先生!八十块就能买到。
超过五十我就不买了。外面那个人说的就是五十。
五十。五十?他疯了吧。那个小东西的进价都要七十八块五呢。乔,你疯了吗,你个蠢货,你是想让我们破产吗?得炒他鱿鱼。六十我可能还会考虑一下。你看啊,先生,我可没一整天工夫可耗。我是个生意人,我可不想粘着谁不放。你有什么可以交换的东西吗?
有两头骡子,我可以用骡子换车。
骡子!嘿,乔,你听见了没有?这个家伙想用骡子换汽车。难道没人告诉你现在已经是机器时代了吗?骡子除了拿来熬胶,什么用都没有。
是很好的大骡子——一头五岁,一头七岁。我们还是到别处再看看吧。
到别处看看!我们这么忙,你们走进来,浪费了我们的时间,然后就想走吗!乔,你知道刚刚同你说话的这些人都是小气鬼吗?
我才不是小气鬼呢。我是要买车的。我们要到加利福尼亚去。我是要买车的。
哎哟,我就是个心软的人。乔都说我是个心软的人。他说我要是老这样做亏本生意,会饿死的。跟你说吧,我这样——我把骡子卖给人喂狗,每头也就能卖五块钱。
我可不想让它们去喂狗。
哎,可能能卖十块钱,或者七块钱,可能吧。跟你说,我们应该这样。你的骡子算二十块钱。骡子拉的车得一起给我,是不是?然后你拿出五十块钱,就可以签合同了,剩下的每个月再付十块。
可你刚才说的明明是八十块钱。
难道你没听说过分期付款的手续费和保险费吗?这样价格就要高一点儿了。四五个月你就能全部付清。就在这儿签上你的名字。其他的一切我们都会办好的。
呃,我还是再考虑一下——
喂,你瞧。我让你占了个大便宜,你还耽误了我这么长时间。我跟你说话这工夫都能做三笔买卖了。我快烦死了。对了,就在这儿签字。好了,先生。乔,替这位先生加满油。我们送他汽油。
天哪,乔,这笔买卖可真划算!那辆老爷车花了我们多少钱来着?三十块——三十五块,是不是?我得了这些骡子和骡车,我要是不能把它们卖个七十五块钱,就不配做生意了。我还得了五十块现金,按合同还能再得四十块。哼,我知道他们不会都那么老实,可你知道有多少人会规规矩矩地付完剩下的钱吗?你要是知道了一定会大吃一惊的。有个家伙,他的账我都注销两年了,他还付了一百块。我跟你打赌,这个家伙一定会付钱的。天哪,我要是能弄来五百辆老爷车就好了!卷起你的袖子,乔。出去哄哄他们,让他们进来找我。你从刚才这笔交易中分二十块。你干得不错。
旗子在午后的日头下慵懒地飘扬。今日特价。一九二九年福特皮卡,车况极好。
五十块你想买什么——林肯车吗?
坐垫下露出弯曲的马毛,挡泥板破烂不堪,保险杠松松垮垮地挂着。花里胡哨的福特敞篷跑车上,挡泥板、水箱盖上都挂着小小的彩灯,车身后面还有三盏。加赠防尘罩,变速杠上还有个大骰子。轮胎套上彩色喷漆的漂亮女郎名叫珂拉。午后阳光照在积尘的挡风玻璃上。
哎呀,我根本没时间出去吃饭!乔,叫个小孩去买汉堡。
陈旧的引擎发出噼里啪啦的吼叫。
那边有个蠢货正在看克莱斯勒。去看看他兜里到底有钱没有。很多农场小子都可狡猾了。先说动他们,再让他们进来找我。乔,你干得不错。
是,是我们卖给你的。保证?我们保证它是辆汽车,我们又不能保证一辈子照料着它不出问题。你听好了——你买了辆车,现在又跑来叽叽喳喳。我才不管你要不要继续付钱呢。你的合同已经不在我们这儿了。我们把它交给金融公司了。他们会对付你的,不是我们。我们手上什么文件都没有。好吧?哼,你再闹,我就叫警察来。不,我们才没有换掉轮胎呢。把他赶出去,乔。他买了辆车,现在又不满意了。我买了块牛排,吃了一半想退货,你觉得能退吗?我们是做生意的,不是搞慈善的。你能想到还有这样的人吗,乔?话说回来——你看那儿!那个镶金牙的。快点过去。让他看看那辆一九三六年的庞蒂亚克。对啦。
方车头,圆车头,锈车头,扁车头,长长的流线型曲线,还有流线型车身前面的扁平外表。今日特价。经典老车,精美内饰——能轻松改装成卡车。双轮拖车。午后阳光炙烤着锈迹斑斑的轮轴。二手车。上好二手车。干净,车况好。不漏油。
天哪,你看那辆车!有人把它保养得很好呢!
凯迪拉克、拉赛勒、别克、普利茅斯、帕卡德、雪佛兰、福特、庞蒂亚克。一排又一排,车前灯在午后阳光下闪耀。上好二手车。
去说动他们,乔。天哪,我要是有一千辆老爷车就好了!让他们做好买车的准备,我来搞定他们。
是要去加利福尼亚吗?那你需要的就是这种车。看起来旧,但还能跑好几千英里呢。
一辆挨一辆排成长列。上好二手车。特价车。干净,车况好。
第八章
繁星璀璨的天空却显得灰蒙蒙的,细长黯淡的下弦月发出微光。汤姆·乔德和传教士沿着棉田里的小道飞快地走着,这是卡车车轮和拖拉机碾压出来的一条小道。只有天空中不对称的光影显示黎明即将来临,西边看不到地平线的存在,而东边已出现一线光亮。两人一言不发地走着,嗅着脚踢起的尘埃。
“我希望你确定这条路是对的,”吉姆·凯西说,“我可不想天亮了才发现自己不知道走到什么鬼地方去了。”棉花田里的小生命已经苏醒,发出窸窸窣窣的动静,早起的鸟儿扑扇着翅膀,在地面上啄食,受到惊扰的兔子在土块上飞驰而去。两人的脚步悄悄踩在尘土中,鞋子底下发出土块被踩碎的咯吱声,与黎明前各种悄悄的声响相互应和。
乔德说:“我闭着眼睛都能走到。只有老想着路,才会走错路。忘了路,就能走到了。哎呀,兄弟,我可是在这儿出生的。我从小就在这儿到处跑。那边有一棵树——你从这里应该可以看到。嗯,有一次,我老头把死了的土狼挂到树上,直到它快烂了掉下来,就跟风干了似的。哎呀,真希望妈在做饭。我的肚子都饿瘪了。”
“我也是,”凯西说,“想嚼点儿烟叶子吗?免得太饿。他妈的,不这么早出发还好点儿。等天亮出发就好了……”他停下脚步,咬下一块板烟,“我睡得正香呢。”
“是缪利那疯子把我吵醒的,”乔德说,“把我吓了一大跳。他把我弄醒了,说:‘再见,汤姆。我要走了。我还要去别的地方。’他还说:‘你们最好也出发,这样才能天亮之前走出这片地。’他那样过日子,现在跟地鼠一样一惊一乍的。你真的会以为有印第安人在追他呢。你觉得他疯了吗?”
“呃,我也不知道。昨天晚上,我们生了一点火就引来汽车,你看到了。房子被撞得稀烂,你看到了。一定发生了很可怕的事。是,缪利疯了,好吧。像土狼一样东躲西藏,肯定会疯的呀。他很快就会杀人,他杀了人,他们就会放狗追他。我敢说,他会越来越糟。你刚刚说,他不肯跟我们一起走?”
“是呀,”乔德说,“我觉得他现在不敢见人。不知道他会不会来找我们。太阳出来的时候,我们就能到约翰伯伯家了。”他们又沉默着走了一会儿,最后归巢的猫头鹰飞向谷仓、空心的树干和水房,以躲避白昼。东方的天际越来越亮,可以看见棉花和灰蒙蒙的大地了。“哎呀,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睡在约翰伯伯家的。他家只有一个房间和一间做饭的茅屋,还有个小谷仓。现在那儿肯定挤成一团了。”
传教士说:“我记得约翰好像没有成家。到现在还是孤家寡人一个,是不是?我都不太记得他的情况了。”
“他是全世界最孤单的人。”乔德说,“这狗娘养的也是个疯子——有点像缪利,但在有些方面比缪利还疯。你走到哪儿都能看到他——不是在肖尼喝得大醉,就是去找住在二十英里外的寡妇,要不就是在自己家打着灯笼干活。大家都以为他活不长。像他那样单身的男人是活不长的。可约翰伯伯比爸还大。只是每年都变得越来越瘦,越来越刻薄。比爷爷还刻薄。”
“你看那亮光,”传教士说,“银色的。约翰从来没成过家吗?”
“唉,其实他成过家的,你从这件事上也能看出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太固执了。爸说过这事儿。约翰伯伯娶了个年轻的老婆。结婚四个月,老婆怀孕了。有一天晚上,她肚子疼起来,说:‘你最好叫个医生来看看。’结果呢,约翰就坐在那儿说:‘你就是肚子疼。你吃太多了。吃点止疼药就好了。你肚子里塞太满了,所以肚子疼。’他是这么说的。第二天中午,她就昏过去了,大概下午四点钟,就死了。”
“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凯西问,“她是吃什么东西中毒了吗?”
“不是,是肚子里的什么东西破了。阑——阑尾什么的吧。唉,约翰伯伯一直是个随和的人,那次受到很大打击。他觉得这是他的罪孽。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不跟别人说话。只是走来走去,像是什么都看不到了。而且他还祈祷。过了两年,他才走出来,但不一样了,有点儿疯了,特别讨人厌。每次我们小孩中有谁拉了蛔虫或是肚子疼,约翰伯伯就会找医生来。最后爸爸叫他别这样了。小孩子经常肚子疼的嘛。他觉得老婆的死是他的错。可笑的家伙。他一直想在别人身上弥补这过错——给小孩子们东西,把一袋吃的放到别人家门口。他差不多把自己所有的东西都送出去了,可还是不开心。有时候,他晚上一个人到处走。不过,他是个干农活的好手。地种得好。”
“可怜人啊,”传教士说,“又可怜又孤单的人啊。他老婆刚刚死的时候,他经常去教堂吗?”
“没有,他不去。他总是不愿意跟别人接近。就想自己一个人。可我从来没见过不喜欢他的小孩。有时候,他晚上到我们家来,我们都知道他来过了,因为他只要来,肯定会在我们每个人的床头放一包口香糖。我们觉得他简直就是万能的耶稣基督。”
传教士低头走着,没有回应。晨曦令他的额头仿佛在发亮,他的手在身体两侧摆动,在光线中晃进又晃出。
乔德沉默不语,仿佛说了什么太私密的事,觉得不好意思。他加快脚步,传教士紧随他的步伐。他们现在可以看到前方稍远的地方,可一切还是灰蒙蒙的。一条蛇从棉田里慢慢扭到小路上。乔德差点踩到它,赶紧停住脚步,仔细看了看。“是条土蛇,”他说,“让它走吧。”他们绕过蛇,继续前进。东方的天空出现一些色彩,孤零零的晨光几乎是在一瞬间就悄悄爬过地平线。棉田呈现出绿色,大地变成灰黄。两人的脸上也不再有那灰扑扑的光,光线越亮,乔德的脸反而越黑了。“这个时间是最好的,”乔德轻声说,“我小时候经常在这个时候爬起床,到处走走。前面是什么?”
为了一条母狗,一群公狗在小路上碰头了。公狗有五条,杂交的牧羊犬,杂交的柯利犬。由于自由的社交生活,它们的血统早已模糊不清,此时它们都加入了向母狗大献殷勤的行列。每条狗都故作优雅地闻东闻西,再绷直四条腿,趾高气扬地走到棉花田边,郑重其事地抬起一条后腿,撒泡尿,又回过头嗅一下。乔德和传教士驻足观看。突然,乔德高兴地大笑起来。“天哪!”他说,“天哪!”此时,所有的公狗都聚在一起,身上的毛都立起来,低声咆哮着,僵直地站着,等着彼此先挑起战争。有一条公狗爬到母狗身上,既然它已得手,其余公狗便放弃了,饶有兴致地看着,伸着舌头,垂着涎水。两人继续往前走。“天哪!”乔德说,“我看上面那条狗就是我们家的闪闪呀。我还以为它死了呢。快来,闪闪!”他又大笑起来。“见鬼了,要是有人这种时候叫我,我也听不到。我想起了他们说的威利·菲利小时候的一件事。那时候威利还很害羞,非常害羞。有一天,他牵着一头小母牛去找格雷夫斯家的公牛。其他人都出去了,只有艾茜·格雷夫斯在家,艾茜一点儿也不害羞。威利站在那里,脸都憋红了,就是不敢开口说话。艾茜说:‘我知道你来干吗,公牛就在后面的谷仓里。’于是,他们把小母牛牵到外面,威利和艾茜坐在围栏上看。威利很快就有了冲动。艾茜转过头,装作什么都不知道,说:‘你怎么了,威利?’威利冲动得坐也坐不住了。‘哎哟喂,’他说,‘哎哟喂,我也想做这事了!’艾茜说:‘那干吗不去做呢,威利?反正是你们家的小母牛呀。’”
传教士轻轻笑了。“你知道吗,”他说,“不当传教士也挺好的。我以前当传教士的时候,从来没人跟我讲这样的故事,就算他们讲了,我也不能笑,也不能说脏话。现在,我想什么时候说脏话,就什么时候说脏话。一个人想说脏话的时候就说脏话,是好事。”
红光从东方地平线上升起,地面上的小鸟开始尖声啾鸣。“你看!”乔德说,“就在前面。那是约翰伯伯家的水箱。风车不见了,但水箱还在。看见了吗,很高的那个水箱?”他加快脚步。“不知道全家人是不是都在那儿。”高高的水箱立在山坡上。乔德急匆匆地走着,扬起膝盖高的沙尘。“不知道妈有没有——”就在这时,他们看到水箱的支脚,看到像个小方盒子的房屋——没有刷油漆,木板都裸露在外面——还看到低矮的缩成一团的谷仓。炊烟从房子的锡皮烟囱里飘出。院子里有一堆家具、风车的叶子、马达、床头板、椅子和桌子。“天哪,他们这是准备走了!”乔德说。院子里还停了一辆卡车,一辆有着高高侧挡板的卡车,可是卡车的样子很奇怪,前半截是轿车头,车顶从中间被锯开,后面装上了卡车厢。他们越走越近,听到院子里捶打的声音,东方的天际已露出耀眼的太阳,阳光照在卡车上,他们看见一个男人和他手里的锤子起起落落折射的光芒。屋子的玻璃窗上也闪耀着阳光。风吹日晒后的木板被照得明晃晃的。反射的光芒将地面映射得如同着了火,两只红色的小鸡在地上走着。
“别嚷嚷,”乔德说,“我们悄悄走到他们那边去,像这样……”他飞快地走起来,扬起齐腰高的尘土,走到棉花田边上。此时,他们都在院子里,脚下是被踩得坚硬的土地,闪闪发亮,几丛灰扑扑的野草正在攀爬。乔德放慢脚步,像是不敢往前。传教士看到他这个样子,也放慢脚步,与他保持同步。乔德晃荡着往前走,犹豫而尴尬地朝卡车靠近。这是一辆哈德森超级六型轿车[18],车顶被凿开来,一分为二。老汤姆·乔德站在卡车车厢里,正用钉子钉着车身侧面最上层的栏板。他留着花白胡须的脸埋得低低的,正专心劳作,嘴里叼着一把大钉子。他放好钉子,再用锤子把它锤进去。屋里传来锅盖与炉子碰撞的声音和小孩的哭喊。乔德悄悄走到卡车车厢旁,靠在旁边。父亲面对着他,却没有注意到他。父亲又放好一颗钉子,把它敲进去。一群鸽子从水房的屋顶上飞起,绕了一圈,又落下来,昂首阔步走到屋檐边,四处张望。白色的鸽子、蓝色的鸽子和灰色的鸽子,它们的翅膀闪耀着五彩的光芒。
乔德用手指勾住卡车侧面最矮的挡板。他抬头看着卡车上头发花白的年迈老人。他用舌头舔了舔厚厚的嘴唇,小声喊了出来:“爸。”
“你有事吗?”老汤姆叼着满嘴的钉子,含混不清地嘟囔了一句。他戴着一顶又脏又塌的黑帽子,穿着蓝色的工装衬衫,外面套着一件没有纽扣的马甲,牛仔裤上系着一根马革宽皮带,皮带上还有大大的方形铜扣,皮革和铜扣都因年久已被磨得锃亮,他的鞋子裂着口,由于常年的阳光暴晒和雨水灰尘的浸染,鞋跟已膨胀变形得像条小船。他衬衫的袖子紧紧箍在小臂上,显出强劲有力的肌肉。他的小腹和屁股都很平坦,双腿不长,但粗壮结实。他的脸很方正,在花白胡茬儿的映衬下,下巴显得很有力量,向前挺着,下巴上的胡茬儿倒没有那么白,因此突出的下巴显得更有力了。老汤姆颧骨的位置没有胡须,那里的皮肤是海泡石一样的棕色,由于老眯着眼,眼角周围有一圈圈的皱纹。他的眼睛是棕色的,黑咖啡一样的棕色,亮晶晶的,但视力不好,每次看东西的时候都会把头往前伸。他嘴里叼着大大的钉子,嘴唇又红又薄。
他把锤子举到空中,正要敲一颗放好的钉子。他从卡车侧面伸出头,看着乔德,似乎因为受到打扰而气愤。接着,他把下巴往前伸,双眼盯着乔德的脸庞,脑子里渐渐意识到什么。他慢慢把锤子放到一边,又用左手把嘴里的钉子拿走。他惊讶地开口了,似乎是在告诉自己一个事实:“是汤姆呀——”他继续自言自语,“是汤姆回来了呀。”他又张开嘴,眼神却露出恐惧。“是汤姆呀,”他轻声说,“你该不是越狱了吧?你该不会还要躲起来吧?”他紧张地听着儿子的回答。
“才不是呢,”乔德说,“我得到假释了。我自由了。我有证件呢。”他抓住卡车侧面挡板,抬头看着。
老汤姆把锤子轻轻放到车厢地板上,把钉子装进口袋。他抬腿跨过挡板,轻松跳到地上,但站在儿子身边时,却显得不自在。“汤姆,”他说,“我们正要去加利福尼亚呢。我们准备写信告诉你的。”接着,他又难以置信地说,“可你回来了。你可以和我们一起去了呀。你可以去了!”屋里传来咖啡壶盖打翻的声音。老汤姆回头望了一眼。“我们给他们一个惊喜吧,”他兴奋得双眼一亮,“你妈总担心再也见不到你了。她那表情就跟死了人一样,差点儿就不想去加利福尼亚了,她怕再也见不到你。”屋里又传来锅盖打翻的声音。“我们给他们一个惊喜吧,”老汤姆重复一遍,“我们就这么走进去,就好像你压根儿没出过门一样。看看你妈怎么说。”最后,他终于伸手摸了摸乔德,但只胆怯地碰了碰他的肩膀,便立马把手拿开了。他又看了看吉姆·凯西。
乔德说:“你还记得传教士吧,爸。他和我一起来的。”
“他也坐牢了吗?”
“不是,我是在路上碰到他的。他一直在外面。”
爸严肃地和凯西握了握手。“欢迎来我家,先生。”
凯西说:“很高兴来这儿。儿子回家是喜事,是喜事呀。”
“回家了。”爸说。
“回到家人身边了。”传教士飞快地补充道,“昨天晚上我们住在你们原先的屋子里。”
爸把下巴往前一伸,回过头盯着小路看了一会儿。然后,他转过头问乔德。“我们怎么告诉她呢?”他兴奋地说,“要不我走进去说,‘有两个人想在我们家吃早餐’?要不,你就这么走进去,站在那儿,让她自己看到你,怎么样?”他的脸上全是抑制不住的激动。
“我们别把她吓到了,”乔德说,“别吓她一跳。”
两只瘦长的牧羊犬高兴地跑来,闻到陌生人的气味后,小心地往后退着,一边观察,一边试探性地慢慢摇着尾巴,可眼睛和鼻子对危险的敌情保持着迅速的反应。其中一条伸长脖子,慢慢往前挪动,可也随时准备逃跑。它一点点靠到乔德腿边,用力嗅了嗅,发出很大的声音。嗅完,它又退回去,盯着老汤姆,等他发出某种指示。另一条狗就没有这么勇敢了。它四下环顾,想找个理由堂而皇之地转移注意力。终于,它看到一只红毛鸡小步经过,便朝它追过去。震怒的母鸡发出咯咯尖叫,全身红色的羽毛一炸,拼命扑扇着又短又粗的翅膀,飞也似的跑掉了。狗回头骄傲地看着这几个人,趴倒在灰土中,心满意足地用尾巴拍打着地面。
“走吧,”爸说,“快进去吧。让她看看你。我一定要瞧瞧她看到你时的样子。走吧。她马上就要喊大家吃早饭了。我早就听见她在锅里翻那块咸猪肉的声音了。”他带乔德穿过积了很多灰尘的地面。这座房子没有门廊,只有一个台阶,然后就是大门。门边一块砧板,用了很多年了,表面粗糙而软塌。外墙木板上的纹理很清晰,因为尘土早已渗入松软的木板中。空气中弥漫着柳木燃烧的气息,三人走近门边时,屋里又飘来煎肋条、烤面包的气味和咖啡在壶里沸腾的浓香。爸踏进敞开的大门,站在那里,用矮胖的身体挡住妈的视线。他说:“妈,有两个家伙正好路过,问能不能分点吃的给他们。”
乔德听到母亲的声音,他还记得这个平静、温和、缓慢、友善又谦和的声音。“让他们进来吧,”她说,“我们还有很多吃的。叫他们去洗手。面包烤好了,肋条也正要出锅呢。”油脂滴到炉火上,发出滋滋的声响。
爸走了进去,让出门道,乔德朝里望,看着母亲,她正在煎锅里夹卷缩的肉片。烤箱门开着,一大盘膨得高高的黄面包就放在里面。她朝门外看了一眼,但乔德背后有阳光,她只看见被明亮的黄色阳光勾勒出的黑暗身影。她愉快地点点头。“进来吧,”她说,“幸好我今天早上做了好多面包。”
乔德站着往里看。妈身材结实,但并不肥胖。那是生儿育女、辛勤劳作的结实。她穿着宽大的灰布罩裙,上面原本彩色的花朵已被洗得褪了色,小小的花朵变成比底色略浅一点的灰色图案。裙子垂到脚踝,她光着两只有力的大脚,在地上飞快而灵活地走动着。她的头发很少,铁灰色,在后脑勺松垮垮地挽成一揪小髻,强壮的手臂满是雀斑,衣袖遮不到的手肘露在外面。她的双手肉嘟嘟的,很灵巧,像是胖乎乎的小姑娘的手。她看着外面的阳光。她饱满的脸庞并不柔和,但充满克制和慈祥。淡褐色的双眸似乎见证了所有可能的悲剧,积累的伤痛和苦难就像阶梯,使她处于一种超然、冷静而豁达的状态。她是全家的庇护所,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她似乎很清楚自己的这种地位,也接受并喜欢这样的地位。如果她不承认伤害和恐惧,那老汤姆和孩子们也不会感受到伤害和恐惧,于是,她不断练习在心里否认伤害和恐惧。当快乐的事情发生时,大家都会去看她是否快乐,于是,她遇到无足轻重的乐事也习惯开怀大笑。但比快乐更重要的是镇静。她的沉着冷静是值得信赖的。她在家里伟大又平凡的地位使她有一种高贵、纯净、平和的美。由于要抚慰他人,所以她的双手沉稳有力;由于要调解矛盾,所以她在做决定时冷静得如同完美无瑕的女神。她似乎很清楚,如果她动摇了,那整个家都会动摇;如果她在内心深处真的犹豫了、绝望了,那整个家都会分崩离析,让全家正常运转的意志力就消失了。
她看着外面阳光灿烂的院子,看着那个人黑黑的身影。爸站在旁边,兴奋得全身颤抖。“进来吧,”他大喊,“快进来吧,先生!”乔德有些不好意思地跨过门槛。
妈愉快地将目光从煎锅上抬起。接着,她的手慢慢地落到身体两侧,叉子哐当一声掉到木地板上。她双目圆瞪,瞳孔变大,张大嘴喘着粗气。她闭上了眼睛。“谢天谢地,”她说,“哎呀,谢天谢地!”突然,她又露出担忧的表情。“汤姆,你不会被通缉了吧?你该不是逃出来的吧?”
“不是的,妈。是假释出来的。我这儿还有证件呢。”他摸了摸前胸。
她轻轻朝他走去,光着的两只脚没有发出一点声音。她满脸惊奇,用小手摸着他的胳膊,摸着他结实的肌肉。接着,她把手抬起来摸他的脸,就像盲人一样。她狂喜得近乎悲伤。乔德用牙齿咬住下嘴唇。她惊讶的目光又转向他咬住的嘴唇,看见了牙齿间的一丝血痕和顺着嘴唇流下的血滴。她都明白了,自控力又回来了,放下手,像爆炸般呼了一口粗气。“哎!”她喊道,“我们差点儿就丢下你走了。我们还在担心你要怎么找我们呢。”她拿起叉子,刮开滚烫的热油,叉出一块煎得暗黑蜷缩的脆猪肉,又把沸腾的咖啡壶放到炉子后面。
老汤姆咯咯笑。“把你骗到了吧,妈?我们就是想骗你一下,果然骗到了。你刚刚站在那儿,像只被打晕的绵羊。要是爷爷也在这儿看到就好了。就跟有人用大锤子砸中了你的额头似的。爷爷会笑死的,会笑得屁股都翘起来,就像他上次看到艾尔朝军队的那架大飞机开枪一样。汤姆,有一天,飞来一架飞机,有半英里那么长,艾尔拿起枪,对着它就开火了。爷爷大声喊:‘别打小鸟啊,艾尔,等有大鸟飞过来再打。’接着他就把屁股翘起来,笑得要死。”
妈咯咯笑着,从架子上拿下一堆锡铁盘子。
乔德问:“爷爷呢?怎么没看见那怪老头?”
妈把盘子堆在厨房桌子上,又在旁边堆了一叠杯子。她神秘地说:“哦,他和奶奶睡在谷仓里。他们晚上要起来好多次,容易绊到小孩子。”
爸插嘴说:“是的,爷爷每天晚上都要发疯。他绊到温菲德身上,温菲德大喊大叫。于是爷爷发疯了,尿在裤子里,于是更疯。没过多久,家里的每个人都开始扯着喉咙大喊。”他边说边笑,“哎呀,我们这日子过得真热闹。有一天晚上,大家都在喊着骂着的时候,你弟弟艾尔,他现在可是个机灵鬼了,说:‘他妈的,爷爷,你怎么不跑去当个海盗呢?’好啦,这话让爷爷气疯了,跑去拿枪。那天晚上,艾尔只好睡在外面的田里。不过现在奶奶和爷爷都睡在谷仓里。”
妈说:“他们想什么时候起来,就能什么时候起来,出去走走。爸,你去告诉他们汤姆回来了。爷爷最喜欢汤姆了。”
“没问题,”爸说,“早就该去告诉他们了。”爸走出门,穿过院子,两只手摆得高高的。
乔德看着他离开,接着,母亲的话吸引了他的注意力。母亲正在倒咖啡,没有看他。“汤姆……”她犹豫着,胆怯地开口了。
“怎么了?”母亲的胆怯让他也羞怯起来,有种奇怪的尴尬感。他们都知道对方很害羞,并因此而变得更加害羞。
“汤姆,我问你——你没有疯吧?”
“为什么疯,妈?”
“你没有气疯吗?你不恨谁吗?在监狱里,他们没做什么事情把你逼疯吗?”
他侧过头,仔细打量母亲,似乎是在用眼神问母亲是怎么知道这些事的。“没……没……没有,”他说,“我疯了一阵子。但我不像有些人那么傲。很多事我不去想它。怎么了呢,妈?”
此时母亲也望着他,嘴巴张着,似乎是想要听得更清楚,眼神也是似乎想知道更多。她脸上的表情在寻找往往隐藏在言辞背后的答案。她慌里慌张地说:“传说中的‘帅小伙弗洛伊德’[19],我认识。我还认识他妈妈。他们全家都是好人。他个性很要强,这是当然,好孩子都那样。”她停顿一下,接着又滔滔不绝地说下去,“我不是什么都知道,但还是知道一些事。他做了一件小小的坏事,他们把他打伤了,抓住了他还打伤了他,他就疯了,接下来他做的坏事就更疯了,于是,他们又打伤了他。很快,他就真的疯了。他们像对野兽一样对他开枪,所以他也开枪,所以他们像抓土狼一样去追他,他就躲啊跑啊,气得直嚷嚷,变得像大灰狼一样坏。他疯了。他不再是个小男孩了,也不是个普通人。他就是一个到处乱走的疯子。可那些认识他的人都没有伤害他。他也不对他们发疯。最后,他们还是抓住了他,杀了他。不管他们在报纸上说他有多坏,真正的情况就是这样。”她停下来,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整张脸上的表情仿佛在痛苦地发出疑问。“我要知道,汤姆,他们有没有像那样打你?他们有没有像那样把你逼疯?”
乔德厚厚的嘴唇紧紧绷着牙齿。他低头看了看自己扁平粗大的双手。“没有,”他说,“我没有那样。”他停住了,仔细看着手上破掉的指甲,指甲上的印痕就像蛤蜊的壳。“在牢里的时候,我一直躲着那些事。我才没有那么疯。”
她松了一口气。“谢天谢地!”她轻声说。
他飞快抬起头。“妈,我看见他们把我们家的房子弄成那样——”
母亲朝他走近,站定在他身边。她热切地说:“汤姆,千万不要一个人去跟他们斗。他们会像抓土狼一样抓到你的。汤姆,我一直在想啊,做梦都在想。他们说,有成百上千人跟我们一样被赶了出来。我们要是都发疯,那么汤姆——他们就什么人都抓不到了——”她不再说下去。
乔德看着她,慢慢垂下眼帘,只有眼皮间闪过一道光。“很多人都这么想吗?”他问。
“我不知道。他们都有点儿被吓懵了,像是没睡醒一样到处晃荡。”
院子对面传来一声苍老的哭喊:“感谢上帝啊!感谢上帝啊!”
乔德转过头,粲然一笑。“奶奶知道我回来了。妈,”他说,“你以前从来没这样子过!”
妈的脸色变得严肃,眼神也冷漠了。“我的家以前从来没被推倒过,”她说,“我的家人以前从来没有在路上流浪过。我以前从来没有把自己的东西都变卖过——哎呀,他们来了。”她回到炉子旁,把大盘子里的圆面包倒在两个锡铁盘上。她把面粉撒进深油锅里做卤酱,手上沾满白白的面粉。乔德看了她一会儿,就朝门口走去。
院子对面走来四个人。最前面的是爷爷,这个瘦削的老头衣衫破烂,行动迅速,一蹦一跳地飞快走着,右腿却没什么力气——因为这条腿脱臼了。他一边走,一边扣着裤子前裆的纽扣,可年纪大了,手不灵活了,找准扣眼儿很困难,他把最上面的纽扣扣进第二个扣眼儿,把整个顺序全打乱了。他穿着深色的破裤子和蓝色的破衬衫,衬衫全敞着,露出长长的灰色汗衫,汗衫也没有扣扣子。从敞开的汗衫可以看到他瘦削的胸膛上全是白色的胸毛。他放弃了裤裆,干脆让它敞着,又笨拙地去扣汗衫的扣子,最后彻底放弃,只用手拉着棕色的吊裤带。他瘦削的脸上全是激动的神情,亮晶晶的小眼睛邪恶得像个淘气的小孩。他是爱吵闹、爱抱怨、爱捣蛋的人,脸上却常挂着笑容。他跟人打架争吵,说下流的故事。他还是和以前一样色眯眯的。他像胡闹的孩子,恶毒、残忍又没有耐心,可全身上下洋溢着快乐的情绪。能弄到酒的时候,他就喝到大醉酩酊;有吃的的时候,他就大吃特吃,说起话来也总是喋喋不休。
在他后面蹒跚而行的是奶奶,她之所以能活到现在,完全是因为她和丈夫一样倔强。她跟爷爷能打成平手,靠的就是火爆的脾气和虔诚的信仰,她和爷爷一样邪恶,一样野蛮。有一次教会活动后,她一边说话,一边拿起猎枪,把两支枪管都对准丈夫,开了火,差点打掉丈夫半边屁股。从那以后,爷爷对她充满崇拜,再也不敢像小孩子捉弄虫子那样折磨她。她一边走,一边把长罩裙往上提到膝盖,用尖利而可怕的声音喊着:“感谢上帝哎!”
爷爷和奶奶争先恐后地走着,比赛谁能先走过宽敞的院子。他们什么都要争,喜欢也需要这种争抢。
在他们身后,不急不慢跟着的是爸和诺亚——诺亚是家里最大的孩子,个头很高,模样奇怪,走路的时候脸上总是带着惊奇的表情,显得又平静又困惑。他这辈子从来没有生过气。别人生气的时候,他就惊奇地看着,满脸思索和局促的表情,就像正常人看着疯子一样。诺亚行动迟缓,不怎么说话,说话也极慢,不认识他的人大都以为他是傻子。其实他不傻,只是怪。他几乎没有自尊,没有性欲。他工作和睡眠的节奏都很奇怪,可他自己心满意足。他爱家人,但从不会以任何方式表现出来。旁观者也许说不上来为什么,但诺亚总是给人留下一种畸形的印象,要么是他的头,要么是他的身体,要么是他的双腿,要么是他的思想,可你又说不出到底是哪里畸形。爸觉得他知道诺亚这么奇怪的原因,但爸很惭愧,所以从来不说。在诺亚出生的那天晚上,爸一个人陪着妈在家里,看到妈张开的双腿,他害怕了,看到妈尖叫痛苦的可怜模样,他恐惧了,他都快疯了。他用自己强有力的手指充当产钳,把婴儿扭着拉了出来。姗姗来迟的接生婆发现孩子的头都被扯得变了形,脖子伸长着,身体弯曲着。她把婴儿的头推回去,又用双手把婴儿的身体捏好。可爸一直记得这件事,一直很惭愧。所以他对诺亚比对其他孩子都好。从诺亚宽大的脸庞、眼距过远的双眼和脆弱的长下巴里,爸觉得他看到了当年的那个婴儿被扭曲得变形的头骨。诺亚能做所有事情,能看书写字,能工作,能算数,可似乎什么都不在乎。对别人都渴望、需要的东西,他只感到倦怠。他仿佛生活在一间怪异又安静的屋子里,用冷静的眼光看着屋外。他是整个世界的陌生人,可并不孤独。
四人穿过院子,爷爷大声问:“他在哪儿?他妈的,他在哪儿呢?”他的手指哆嗦着想去扣裤子上的扣子,可转眼就忘了这码事,转而把手插进口袋。就在这时,他看到站在门口的乔德。爷爷停下脚步,也让其他人都停下来。他的小眼睛里闪着恶狠狠的光。“你们看他,”他说,“牢犯一个。乔德家很久没人坐过牢了。”他的思维跳到了别处,“他们没有权力把他抓去坐牢。他做的不过是我也会做的事。那帮狗娘养的没有权力。”他的思维还在继续跳跃,“还有老特布尔,臭混蛋,老吹牛说等你出来了要一枪毙了你。他说他有哈特菲德家的血统。哼,我叫人给他带了话,我说:‘别惹我们乔德家的人。搞不好我还有麦克柯依家的血统呢。’我说:‘你要是敢盯着汤姆看一眼,我也跟你没完,我就把枪塞进你的屁眼儿。’我这么说,把他吓到了。”
一直懒得搭理他的奶奶喃喃嘀咕着:“感谢上帝哇!”
爷爷走过来,拍了拍乔德的胸口,眼里的笑意带着喜爱与自豪。“你还好吗,汤姆?”
“还不错,”乔德说,“你怎么样?”
“还不赖咧!”爷爷说。他的思维又跳跃了。“我说过,他们是关不住乔德家的人的。我说:‘汤姆会从监狱里出来的,就像公牛冲过围栏一样。’结果你还真跑出来了。别挡着我,我饿了。”他从众人中间挤过去,坐下来,往自己的盘子里堆满猪肉和两大块面包,再往上面倒浓稠的卤酱,其他人还没进屋,爷爷嘴里已经塞满食物。
乔德亲昵地冲着他微笑。“你真是个厉害家伙呢!”他说。爷爷的嘴里满得一句话都嘟囔不出来了,可锐利的小眼睛露出微笑,猛地点着头。
奶奶骄傲地说,“他就是个厉害角色,骂起人来谁也比不过。感谢上帝,他死了肯定是要被拨火棍赶去地狱的,感谢上帝!还想开卡车呢,”她恶狠狠地说,“哼,不可能的事。”
爷爷突然噎住了,把一满嘴面糊喷到膝盖上,有气无力地咳着。
奶奶微笑着抬头看乔德。“他最邋遢了,是不是?”她笑容灿烂地盯着乔德。
诺亚站在台阶上,面朝乔德,分得很开的两只眼睛似乎是在打量着周围。他的脸上几乎没有表情。乔德说:“你还好吗,诺亚?”
“还好,”诺亚说,“你呢?”仅此一句话足以让乔德感到欣慰。
妈挥手赶走盘旋在卤酱碗上的苍蝇。“我们没那么多坐的地方,”她说,“你自己拿个盘子,随便坐吧。外面院子或什么地方都行。”
乔德突然说:“哎哟,传教士呢?他刚刚还在这儿的。去哪儿了?”
爸说:“我刚开始看见他了,可他走了。”
奶奶尖着嗓子喊起来:“传教士?你带了个传教士来?快去找他。我们要做祷告,”她用手指着爷爷,“他等不及了——他都已经开始吃了。快去找传教士来。”
乔德走到门廊下。“喂,吉姆!吉姆·凯西!”他大声喊。他走到外面的院子里。“喂,凯西!”传教士从蓄水箱下面钻出来,先坐了会儿,然后站起身,朝屋子走来。乔德问:“你在干吗?躲起来了吗?”
“呃,没有啊。不过一家人处理家事时,旁人不该伸长脖子管闲事。我就是在这儿坐一坐,想一想。”
“快进来吃东西吧,”乔德说,“奶奶想做祷告。”
“可我已经不是传教士了。”凯西抗议。
“哎呀,进来吧。给她做个祷告。你又不会有什么损失,况且她就喜欢祷告。”他们一起走进厨房。
妈悄声说:“欢迎你。”
爸也说:“欢迎你。吃点早饭吧。”
“先祷告,”奶奶抗议,“先祷告。”
爷爷使劲瞪着眼睛,才认出凯西。“哎呀,是传教士呀,”他说,“哦,他挺好的。自从第一次看到他,我就一直很喜欢他——”他色眯眯地眨着眼睛,奶奶以为他说完了,便打断他:“闭嘴吧,你个老东西!”
凯西紧张地用手指梳理头发。“我得告诉你们,我已经不是传教士了。我很高兴能到这儿来,感谢你们的好心和大方,如果只是做做祷告,那我就做祷告。可我现在不是传教士了。”
“就做做祷告吧,”奶奶说,“顺便为我们要去加利福尼亚的事祝福祝福。”传教士低下头,其他人也都低下头。妈双手叠放在肚皮上,低下头。奶奶的头埋得那么低,鼻子都快伸进放面包和卤酱的盘子里。乔德靠着墙,一手端着盘子,僵硬地低着头。爷爷朝侧面低着头,用一只眼睛调皮地瞥着传教士。传教士脸上的表情不像在做祷告,倒像是在沉思;他的语气也不像是在祈愿,充满不确定。
“我一直在想,”他说,“我一直在山里面思考。你们也许会说,这跟耶稣到荒野去,最终想出了解决苦难的办法差不多。”
“感谢上帝!”奶奶说,传教士朝她投去讶异的目光。
“这就好像是耶稣承受了各种苦难,怎么也想不明白——开始不明白这一切到底有什么意义,抗争啊思考啊到底有什么用。他累了,非常累了,意志消沉。他差点儿就要彻底放弃了,管它呢。于是,他到荒野去了。”
“阿——门——”奶奶的声音像小羊在咩咩叫。这么多年来,她一直盘算怎么在别人说话的间隙给出回应。可这么多年来,她从没有认真去聆听和思考别人说了什么。
“我不是说我像耶稣,”传教士继续说,“只是我和他一样累了,糊涂了。于是,我和他一样走到荒野中去,什么露营的东西都没带。晚上,我躺在地上,抬头看天上的星星;早晨,我坐在地上看太阳升起;中午,我在小山上看着一望无际的干旱田野;傍晚,我看日落。有时候,我就像平常一样祈祷。只不过我也不知道自己在向谁祈祷、替谁祈祷。荒野里有山,还有我,荒野与我再也不会分开了。我们是一体的。而这一体就是神圣的。”
“哈利路亚。”奶奶说。她轻轻地前后摇晃着,像是想要进入一种陶醉的状态。
“于是,我开始思考,不过那并不是思考,比思考更深刻。我就想,我与荒野是一体的时候,就是神圣的,人类是一体的时候,也是神圣的。只要有一个可怜的小东西不服管,自己跑掉了,踢踢打打、生拉硬拽的时候,那人类就不神圣了。这样的人破坏了神圣。可当他们共同努力的时候,不是一个人给另一个人工作,而是每个人都为整个大局共同努力的时候——那就对了,那就是神圣的了。于是,我又想到,我自己都不知道我说的神圣到底是什么……”他停顿一下,可没有一个人抬起低垂的头,他们都像训练有素的狗,只有听到“阿门”才会抬起头来。“我不会像以前那样做祷告了。我很喜欢早餐这神圣的仪式。我很高兴这里还有爱。说完了。”大家仍然埋着头。传教士环顾四周。“我说太久,你们的早餐都凉了。”他说。这时,他才突然想起来。“阿门。”他说,所有人抬起头。
“阿——门。”奶奶说完,开始吃早饭,用没有牙齿的坚硬牙龈咬着松软的面包。乔德吃得飞快,爸把食物塞了满满一嘴。没有人再说话,直到食物都已吃完,咖啡都已喝光,只有咀嚼食物的声音和把咖啡在嘴里凉一凉再吞进喉咙的咕噜声。妈看着传教士吃早餐,眼神带着质疑、探究和理解。妈看着他的样子,就好像他突然变成了一个神灵,不再是人,而是一个从地下冒出来的声音。
大家都吃完早餐,放下盘子,喝光最后一点咖啡。接着,男人们都走了出去,爸、传教士、诺亚、爷爷,还有乔德,他们绕开乱七八糟的家具、木头的床头板、风车的机器和陈旧的耕犁,朝卡车走去。他们走到卡车那儿,站在车旁,抚摸着车身侧面崭新的松木板。
乔德打开车前盖,看着满是油污的巨大引擎。爸走到他身边,说:“我们买这辆车之前,你弟弟艾尔仔细检查过了。他说这车挺好的。”
“他知道什么?他只是个小屁孩儿。”乔德说。
“他在给公司工作,去年开上了卡车。他知道得不少呢。他可是个机灵家伙。他知道不少。他还会修引擎,艾尔会修。”
乔德问:“他现在在哪儿呢?”
“呃,”爸说,“他跟野马一样到处跑。到处找女人鬼混,只怕是死了才肯罢休。他现在是个十六岁的机灵小伙儿,正是精力旺盛的时候。什么都不想,只想着女孩子和发动机。绝对是个聪明小伙儿。这个星期有好多天晚上没回来。”
爷爷哆嗦的手在胸前忙活,终于把蓝色衬衫的扣子扣进汗衫的扣眼儿。他用手指头摸到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但懒得去管。他又把手往下伸,想要找个办法扣好裤子上的扣子。“我以前比他还坏,”爷爷开心地说,“比他坏多了。可以说,我以前真是该下地狱。嗯,我年轻的时候,那时候也就比艾尔大一点,去萨利索参加露营布道会。艾尔就是个小屁孩儿,瞎胡闹。可我那时候比他大。我们都去了那场露营布道会。有五百人,里面好多年轻姑娘。”
“你现在也像是该下地狱的人,爷爷。”乔德说。
“唉,算是吧。不过跟以前比,还是差远了。就让我到加利福尼亚去吧,想吃橙子的时候就摘橙子,葡萄也可以。这些东西我怎么也吃不腻。我要从葡萄藤上摘一大串葡萄下来,管它呢,我要把葡萄放在脸上揉,让葡萄汁顺着下巴流。”
乔德问:“约翰伯伯呢?罗莎夏呢?露西和温菲德呢?怎么没人说起他们呢?”
爸说:“又没有人问。约翰带了一大堆东西去萨利索卖,水泵、工具、小鸡什么的,就是我们带过来的各种东西。带着露西和温菲德一起去的。天还没亮就出发了。”
“奇怪,我怎么没碰到他?”乔德说。
“哦,你是从马路来的,是不是?他走的是后面那条路,从考林顿过去的那条路。还有罗莎夏,她现在嫁到康尼家了。哎呀!你还不知道罗莎夏嫁给康尼·瑞夫斯了吧?你还记得康尼吗?很不错的小伙子。罗莎夏还有三五个月就要生了。现在长胖了,气色很好。”
“天哪!”乔德说,“罗莎夏就是个小丫头呢。现在都要生孩子了。我这四年不在家,发生了好多事。爸,你们准备什么时候出发去西边?”
“嗯,我们得把这些东西装上车卖掉。艾尔玩够了,回来了,应该就可以把这些东西全装到卡车上去,说不定我们明天或后天就能出发。我们钱不多,有人说去加利福尼亚有将近两千英里路呢。我们越早出发,才越有把握走到那儿。一天到晚都得花钱。你有钱吗?”
“只有几块钱。你们是怎么弄到钱的?”
“哦,”爸说,“我们把家里的东西都卖了,还有,大家都去砍棉花赚钱,包括爷爷。”
“是的。”爷爷说。
“我们把所有的钱都凑到一起——有两百块。我们花了七十五块钱买了这辆卡车,我和艾尔把车锯成两截,装上后面的车厢。艾尔本来还想磨一磨阀门,可忙着到处胡混,根本没时间弄车。等到出发的时候,大概还剩一百五十块钱吧。可这车上的轮胎太他妈旧了,根本跑不远。备了几个旧车胎。我想,别的东西就在路上买吧。”
阳光直射下来,令人感到刺痛。卡车车厢向地面投下一道道暗黑的影子,车身散发着热油、油布和油漆的气味。仅有的几只鸡离开院子,去放工具的工棚乘凉了。猪圈的猪靠在栏杆边的一点点阴影里,躺着喘气,时不时抱怨地尖叫几声。两条狗在卡车下的红色尘土里伸长四肢,也喘着粗气,滴着口水的舌头上全是灰尘。爸把帽子往下拉得很低,盖住眼睛,蹲下去,好像这就是他思考和观察时的自然姿势。他挑剔地打量着乔德,看着他开始变脏的新帽子,还有他身上的衣服和新鞋子。
“你把钱用来买这些衣服了吗?”他问,“你很快就会觉得它们穿着不舒服的。”
“这些是他们给我的,”乔德说,“我出狱时他们给我的。”他摘下帽子,带着欣赏的表情看着它,然后用它擦了擦额头,潇洒地戴回头上,拉了拉帽檐。
爸评论道:“他们给你的这双鞋挺好看。”
“是的,”乔德表示赞同,“是挺好看,可是不适合天热的时候走路穿。”他在父亲旁边蹲下。
诺亚慢慢地说:“要是你真能把两边的挡板都钉好,说不定我们就可以把这些东西装上车。把车装好,这样,等艾尔回来——”
“我能开车,你们要是想找个人开车,我能开,”乔德说,“我在麦克莱斯特开过卡车。”
“太好了,”爸说,接着,他的目光朝路上望去,“要是我没看错,那儿有个机灵小伙儿拖着脚步回家了,”他说,“看起来好像也很累了。”
乔德和传教士抬起头朝路上望去。年轻气盛的艾尔发现有人注意自己,便挺起胸膛,像是准备打鸣的公鸡一样,大摇大摆、昂首阔步地走到院子里。他神气活现地走近后才认出乔德,脸上得意的神情便不见了,目光中流露出敬佩和崇拜,也不再大摇大摆了。他穿着硬硬的牛仔裤,裤脚往上卷了八英寸,露出高跟皮靴。腰上系着带铜扣的三英寸宽的皮带,蓝色衬衫外系着红色臂带,戴着帅气的斯泰森牛仔毡帽。可这一切都无法与哥哥的名气比肩。因为他哥哥杀过人,谁也不会忘记这一点。艾尔知道,哪怕是他自己,也因为哥哥杀了人这件事赢得了一些同龄男生的敬畏。在萨利索,他听到有人指着他说:“那就是艾尔·乔德。他哥用铲子打死了一个人。”
此时的艾尔,恭敬地越走越近,看到哥哥并不像他以为的那样狂妄自大。艾尔看到哥哥黝黑的双眼显出沉思的神情,监狱生活使他变得沉稳,受过训练的光滑坚毅的面孔不向监狱守卫流露出任何神色,既没有愤然反抗,也没有恭顺屈从。于是,艾尔也立马变了。他下意识地学着哥哥的样,英俊的脸上露出沉思的表情,双肩也放松下来。他不记得乔德以前的样子了。
乔德说:“你好,艾尔。天哪,你长得跟豆子一样快!我都认不出你了。”
艾尔颇为害羞地笑了笑,准备和乔德握手。乔德伸出手,艾尔赶紧伸手握住。这两人一看便是兄弟。“他们跟我说你是开卡车的一把好手了。”乔德说。
艾尔感觉到哥哥可能不喜欢自吹自擂的人,便说:“我对卡车也不是很懂。”
爸说:“你一直是个到处跑的机灵小孩儿。你看起来很累啊。哦对了,你还得带一车东西去萨利索卖呢。”
艾尔朝哥哥看了一眼。“想一起去吗?”他故作随意地问。
“不去了,我不能去,”乔德说,“我就在这儿帮忙吧。我们——到时候反正要一起上路的。”
艾尔努力控制自己不问出那个问题,可还是没控制住:“你——你是逃出来的吗?越狱了吗?”
“不是,”乔德说,“是假释出来的。”
“哦。”艾尔有一点失望。
第九章
在一间间小屋里,佃农们筛选着自己的家当和父辈、祖辈留下的财物,挑出要带到西部去的东西。男人们显得很决绝,反正过去的生活已经被毁,可女人们明白,她们永远都无法忘怀过去的一切。男人们走进谷仓和工棚。
那耕犁,那耙子,还记得我们在打仗的时候种芥菜的事吗?还记得有个家伙想让我们种那种叫银胶菊的橡胶树[20]吗?他说能赚钱。把那些农具拿出来吧——还能卖几块钱。那耕犁花了十八块钱,还得加上运费——那可是从西尔斯·罗巴克[21]百货公司买来的。
马具、拖车、播种机,还有那一小捆锄头,把它们都拿出来,堆在一起,装到车上去,运到镇上去,能卖多少钱就卖多少钱。把拉车的牲口和马车也卖了吧,都没用了。
五毛钱是买不到一副好犁的。那个播种机可是花了三十八块钱买来的,卖两块钱可不行。不能把它们再拖回去了——唉,拿走吧,把我受伤的心也一起带走。带上水泵和马具。带上缰绳、颈圈、颈轭。带上绑在马额头上的小玻璃装饰品,玻璃里面还有红色的玫瑰,是给那匹栗色的骟马买的。还记得它跑起来时是怎么抬脚的吗?
院子里堆了一堆破烂儿。
手犁现在卖不掉了。只能当废铁卖五毛钱了。圆耙和拖拉机,现在才是有用的东西。
好吧,拿走吧——所有没用的东西——给我五块钱。你买的不只是破烂儿,你还买走了破烂的生活。而且——你会发现,你还买走了生活的痛苦。买了犁,将来被犁埋在地下的就是你自己的孩子;买武器和精神,才可能拯救你们。五块钱,四块钱可不行。我不能把它们再拖回去了——好吧,四块就四块吧。但我要警告你,你买的这些东西将来是要把你自己的孩子埋在地下的。你不会明白的。你明白不了。四块钱,都拿走吧。啊,这些牲口和马车你愿意出多少钱?这些栗色的马都是好马,它们很配,颜色很配,走路的步伐也很配,齐步走着。它们用力拉车的时候,大腿和屁股绷得紧紧的,一起用力,分秒不差。早晨的阳光照在它们身上,显出浅栗色的光芒。它们把头从围栏上伸过来,看着我们,闻着我们,把笔挺的耳朵转过来,听我们的声音,还有那额头上黑色的鬃毛!我有个女儿,她喜欢给它们的鬃毛编辫子,还要扎上红色的小蝴蝶结。她就喜欢这样。以后再也编不了了。我还可以给你讲一个我女儿和右边那匹马的故事,很好笑,你一定会笑的。右边的马八岁,左边的马十岁,但它们俩一起干活时就跟双胞胎一样。看到没有?那牙齿。全身都很结实。肺活量也大。马蹄又漂亮又干净。你出多少钱?十块钱?买两匹?还有马车——天哪!我还不如打死它们喂狗呢。哎呀,拿走吧!快点拿走吧,先生。你买走的不光是马,还买走了那个会给马编辫子的小姑娘,她把自己头上的绸带拿下来给马扎蝴蝶结,扎完还要后退几步,歪着头,用自己的脸蛋去蹭蹭柔软的马鼻子。你还买走了我们多少年来在太阳底下辛苦的劳作。你还买走了说不出来的伤心啊。可你要小心啊,先生。和这堆破烂儿还有这么漂亮的马一起被买走的——是痛苦啊,它会在你的家里生根发芽,有一天还会开花结果。我们本来可以救你的,可你欺负了我们,很快,也会有人欺负你,到那个时候,没有人能救你。
卖完东西,佃农们走回家去,双手插在口袋里,把帽子拉得低低的。有人买了一瓶酒,飞快地喝完,好让酒精的刺激更猛烈、更令人眩晕。可他们没有笑,也没有跳舞。他们没有唱歌,也没有拿起吉他。他们走回农田,双手插在口袋里,低垂着头,脚上的鞋子踢起红色的沙尘。
也许我们还能重新开始,在那片富饶的土地上——在加利福尼亚,那里到处都长着水果。我们还能重新开始。
可你不能再重新开始了。只有小娃娃才能重新开始。你和我——唉,我们只能这样了。那一时的愤怒,那成千上万的回忆,就是我们了;这片土地,这片红色土地,就是我们了;那洪水泛滥的年月、灰尘漫天的年月、干旱无雨的年月,就是我们了。我们不能再重新开始了。我们把痛苦卖给了那个收破烂儿的——他是全买走了,可我们的伤心还没有完结。地主派来的人让我们走的时候,那就是我们了;拖拉机把房子撞塌的时候,那就是我们了,一直到我们死了,才算完。去加利福尼亚也好,去别的地方也好——每个人都像鼓手,后面跟着由痛苦组成的游行队伍,带着我们各自的伤心事向前进。有一天,那些伤心事队伍也会离开,会一起走,带来无边的恐惧。
佃农们拖拉着脚步,穿过红色的尘土,朝家里的农田走去。
炉子、床头板、椅子、桌子、摆在墙角的小橱柜、水盆、水槽,一切可以卖掉的都已卖掉之后,还有一堆堆的东西。女人们坐在这些东西中间,翻来覆去地挑拣,前前后后地查看,还有画呢,还有方形的玻璃片呢,这儿还有花瓶呢。
现在你很清楚,我们可以带什么,不可以带什么。我们要在外面露营——得带几个锅做饭、洗东西,带上床垫和被子,提灯和桶子,还要带一张帆布——可以用它搭帐篷。这个煤油罐子,知道它是什么吗?它就是炉子。还有衣服——把所有的衣服都带上。还有——枪?不带枪可不能出门。等到没有鞋子、没有衣服、没有食物,连希望都没有的时候,我们还有枪。当初爷爷来这里的时候——我跟你说过吧?——就只带了盐、胡椒,还有一支枪。别的什么都没有了。枪得带上。还有那个瓶子,用来喝水。应该够了。堆在拖车一边吧,孩子们可以坐在拖车上,奶奶坐在床垫上。工具、铲子、锯子、扳手、钳子,还有斧头。那把斧头我们都用了四十年了。看它都旧成什么样了。当然还要带绳子。其他的呢?就留在这儿吧——要不烧了。
这时,孩子们来了。
要是玛丽带上那个布娃娃,那个脏兮兮的破布娃娃,那我也要带上我的印第安弓箭。我必须带。还有这根圆棍子——跟我一样大哎。我可能会用得着这根棍子。这根棍子好久以前就是我的了——一个月以前,要不就是一年以前。我必须带它走。还有,加利福尼亚是什么样子?
女人们坐在那堆破烂儿中间翻来覆去地挑拣,前前后后地查看。这本书。是我爸爸的。他喜欢书。《天路历程》[22]。爸以前看过这本书。上面还有他的名字。这是他的烟斗——还有臭味呢。这幅画——画的是天使。我生头三个孩子之前,老看这幅画——好像也没什么用。你觉得我们能把这只瓷狗装进车里吗?赛迪姨妈从圣路易斯展会上买来的。看见了吗?上面还写着字呢。哦,好像没有字。这是我哥哥死前一天写的信。这是以前的帽子。这些羽毛——以后是用不到了。不行,没地方放了。
没有了以前的生活,我们要怎么活?我们没有了过去,要怎么知道我们还是我们呢?不管了。留下吧。烧了吧。
他们坐下来,看着这些东西,要把它们灼烧进记忆里。门外的世界是什么样,一无所知。该怎么办呢?半夜醒来,你知道——非常清楚地知道外面那棵柳树已经没有了,又该怎么办呢?没有了柳树,你还能活吗?唉,不能,你不能活。那棵柳树就是你。躺在床垫上的痛苦——那可怕的痛苦——就是你。
又是孩子们——要是山姆带上他的印第安弓箭和长长的圆棍子,那我也得带两样东西。我要选那个毛茸茸的枕头。它是我的了。
突然,他们紧张起来。得赶快出发了。不能再等了。我们不能再等了。于是,他们把东西堆在院子里,点了火。他们站在那儿,看着火燃烧。然后,他们狂乱地把东西装上车,开走了,在漫天的尘土里开走了。装满东西的汽车开走后很久,尘土还在空中飘浮。
第十章
卡车满载着各种沉重的用具、床铺、弹簧,和所有可以搬动、变卖的东西,开走了。乔德在周围晃荡。他逛到谷仓的工棚,走进空荡荡的马厩,又晃到放农具的小屋,踢了踢留下来的垃圾,用脚把一个坏了的刈草机耙齿翻了个遍。他去看了他还记得的那些地方——燕子筑巢的红土河岸,为猪圈遮阴的柳树。两只小猪透过围栏朝他哼哼唧唧地扭动,这是两只黑猪,正舒服地晒着太阳。朝圣之旅结束后,他坐到刚出现一片荫凉的门前台阶上。他身后,妈正在厨房里走动,洗着水桶里孩子们的衣服。她满是雀斑的手臂很强壮,肥皂泡不断从手肘滴落下来。乔德坐下时,她停住手。她盯着乔德看了很久,当乔德转过身后,她又盯着乔德的后脑勺,然后望向外面炙热的阳光。接着,她又开始揉衣服。
她说:“汤姆,我希望我们到了加利福尼亚后能一切顺利。”
乔德转过身看着她。“有什么事让你觉得会不顺利吗?”他问。
“呃——也没什么。感觉有点儿,太过美好了。我看了他们发的传单,说在那里可以找到好多的工作,工资也很高。我在报纸上看到他们希望大家都去摘葡萄、摘橙子、摘桃子。这些都是很好的工作呀,汤姆,摘桃子什么的。就算他们不让你吃,你有时候还是可以偷偷拿一个烂了的小桃子吧。而且在树底下工作多好呀,在树荫里工作。可我还是害怕。会有这么好的事吗?我不太相信。只怕不会有这么好。”
乔德说:“不让你的期望飞得像天上的小鸟那么高,你就不会像虫子一样在地里爬。”
“我知道你说得对。这话是《圣经》里的,是不是?”
“可能是吧,”乔德说,“自从看了《芭芭拉·沃斯的胜利》[23]那本书后,我就再也不记得《圣经》里写了些什么。”
妈轻声咯咯笑着,把衣服从水桶里拎出来又塞进去。她拧着工装裤和衬衫,手臂上的肌肉鼓了起来。“你爷爷老是说起《圣经》里面的话,他也都弄混了。他把《圣经》和《米尔斯医生年鉴》[24]弄混了,还要把年鉴里的每个字都大声念出来——那些睡不着觉的病人或是背痛的病人写的信什么的。后来,他教训别人时就会说:‘《圣经》里也有这个毛病。’你爸和约翰伯伯哈哈大笑,让他有点儿不高兴。”她把拧干的衣服堆在桌子上,衣服像是一垛木柴。“他们说我们要去的地方在两千英里外。你觉得那是多远啊,汤姆?我在地图上看过了,那些大山就跟明信片上的一样,我们还得翻山越岭。你觉得去那么远的地方要多久呢,汤姆?”
“我也不知道,”他说,“两个星期吧,运气好说不定十天就到了。哎呀,妈,你就别担心了。我跟你说说监狱里的事吧。你不能老想着什么时候能出去。会疯的。你只能想当天的事,然后是第二天的事,再想想星期六的球赛。得这样才行。老犯人都是这样。一个新来的年轻小伙子把头往牢房门上撞,就因为一直在想还得在牢里待多久。你为什么要那样呢?过好每一天就行了。”
“这倒是个好办法。”妈说。她用炉子上的热水把水桶装满,把脏衣服放进去,压进肥皂泡里。“是的,这是个好办法。但我还是喜欢想一想加利福尼亚有多好——也许会好吧。一年四季都不冷,到处都是水果,大家都住在最漂亮的地方,住在橙子树丛中的白色小房子里。我还想——要是,要是我们都找到了工作——也许我们也能买一栋白色的小房子。到时候,孩子们一出门,就可以直接从树上摘橙子吃。他们到时候会受不了的,会高兴地大喊大叫。”
乔德看着她劳作,眼里都是笑意。“只这么想一想也挺好的。我认识一个人,他是从加利福尼亚来的,说话和我们不一样,听他说话的口音,你就知道他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不过他说,现在那边找活儿干的人太多了。他还说摘水果的人都住在又脏又破的帐篷里,吃都吃不饱。他说工资很低,而且还根本拿不到。”
妈的脸上掠过一丝阴沉。“啊,不会吧,”她说,“你爸爸拿到一张黄纸印的传单,上面说他们需要人手去干活儿。如果没那么多活儿可干,那他们为什么要这么麻烦呢,印传单也得花不少钱吧?他们为什么要撒谎呢,而且还是花自己的钱撒谎?”
乔德摇摇头。“我也不知道,妈。我也想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也许——”他看着外面炙热的阳光照在红色的土地上。
“也许什么?”
“也许那里是很好,就跟你说的一样。爷爷去哪儿了?传教士去哪儿了?”
妈抬得高高的手臂上搭着一堆衣服,正要走出屋子。乔德挪到一边,好让她过去。“传教士说他要到周围走走。爷爷就在这屋里睡觉。白天他会到这儿来,有时候躺一躺。”她走到晾衣绳边,开始将淡蓝的牛仔裤、蓝色的衬衫和长长的灰色内衣搭到绳子上。
乔德听到窸窸窣窣的脚步声从身后传来,他转过身,看向屋子里面。爷爷正从卧室走出来,和早晨一样,还是哆嗦着手摸着裤裆上的纽扣。“我听到有人说话了,”他说,“这些狗娘养的就是不让我这个老头子睡个安稳觉。”他愤怒地想要解开裤裆上已经扣好的两个仅有的纽扣。可手伸到那儿,却忘了要干什么。他又把手往下伸,心满意足地在胯下挠了挠。妈两手湿湿地走进来,手掌因为浸泡在热水和肥皂里胀大且起了皱。
“我以为你还在睡呢。来,我帮你扣。”虽然爷爷挣扎着,但妈还是抓住了他,扣好了他的内衣、衬衫和裤裆。“你自己到外面散散步吧。”她松开他。
爷爷气急败坏说:“人总是……总是……别人给他扣扣子。我要自己扣自己的裤子。”
妈开玩笑地说:“在加利福尼亚,他们不准衣服都没扣好的人到处乱跑。”
“他们不准,嘿!哼,我倒要给他们看看,他们以为能管得着我?哼,我偏要光着膀子去街上溜达!”
妈说:“他说话是一年比一年难听了。我看就是逞能。”
老头扬起满是胡茬儿的下巴,用狡黠、锐利又快活的眼神看着妈。“得啦,”他说,“我们很快就要出发了。哎呀,那边有好多葡萄,就挂在路边的架子上。你们知道我要干吗吗?我要摘来葡萄装上满满一澡盆,然后坐进去,扭啊扭,让葡萄汁顺着裤子到处流。”
乔德笑了。“天哪,爷爷要是能活到两百岁,那你永远都别指望能打败他了……你们都打定了主意要走,是吗,爷爷?”
老人拖出一个箱子,重重地坐在上面。“是的,先生,”他说,“马上就要走了。四十年前,我哥哥也去了那儿。从那以后,再没有听过他的消息。那个家伙,是个狡猾的狗东西。大家都不喜欢他。跑的时候他还带走了我的左轮手枪。我要是碰到了他或他的孩子——要是他在加利福尼亚生了孩子,那我可要找他们要那支手枪。可我知道他那个人,他就算有孩子,那也是让人家老婆生的,人家在帮他养呢。我到了那儿肯定会很开心的。我感觉到了那里,我能变成一个新的人。要马上去果园里工作。”
妈点点头。“爷爷说的是真心话,”她说,“爷爷一直在干活儿,直到三个月前摔坏了屁股才没干。”
“是啊。”爷爷说。
乔德坐在台阶上往外看。“传教士来了,从谷仓后面绕着走过来了。”
妈说:“他今天早上做的祷告是我听过最奇怪的祷告,简直就不是祷告。就是说说话,但语气什么的还是像祷告。”
“这个家伙挺有意思,”乔德说,“说的话也一直挺有意思。不过像是在自言自语。不像是要说什么。”
“我看了他的眼神,”妈说,“他看起来像是受了什么打击。有他们说的那种看透一切的眼神。他看起来真的像是受了打击。走路的时候低着头,盯着地上不知道什么地方。受过打击的人就是那样。”说完,她沉默了,因为凯西快走到门口了。
“你这么到处走,会被晒晕的。”乔德说。
凯西说:“哦,可能吧……”他突然用请求的口吻向妈、爷爷和乔德说道:“我得去西部。我必须去。我在想要不就跟你们一起去。”他站在那里,似乎被自己的这番话弄得尴尬了。
妈看着乔德,等他开口,因为他是男人,可乔德没有开口。但她得让乔德有先开口的机会,因为这是男人的权利。乔德不开口,她便说了:“哎呀,我们很荣幸跟你一起走。当然,我说了还不算。爸说了,所有的男人今天晚上要聚在一起讨论讨论,看应该什么时候出发。我觉得,还是等男人们到齐了再决定吧,我们最好别说什么了。约翰、爸、诺亚、汤姆、爷爷、艾尔还有康尼,他们一回来就会商量的。只要坐得下,我肯定,大家一定会很高兴带你一起去。”
传教士叹了口气。“我反正是要去的,”他说,“情况发生了变化。我到处看了看,所有的房子都是空的,所有的地都荒着,整个地方都空了。我不能再待在这儿了。大家去哪儿,我就去哪儿。我也要在地里干活儿,说不定会很开心的。”
“你不传教了吗?”乔德问。
“我不传教了。”
“你不给别人施洗礼了吗?”妈问。
“我不做施洗礼了。我要在田里劳动,在绿油油的田里劳动,要和大家在一起。我不打算教他们了,我要向他们学习。要了解他们为什么在草地里散步,要听他们说话、唱歌。要听孩子们吃玉米糊的声音,听丈夫和妻子晚上在床铺上的响动。要跟他们一起吃、一起学。”他的眼眶湿了,闪闪发亮,“我要躺在草地上,谁愿意跟我在一起,我就对他敞开心扉。我还要骂人,要赌咒发愿,要听大家话里的诗情画意。这些都是神圣的,这些我以前都不明白。这些都是好事。”
妈说:“阿门。”
传教士谦卑地坐在门旁的砧板上。“不知道像我这么孤零零的人还能指望什么。”
乔德轻轻咳了几声,开口说道:“一个不再传教的人——”
“唉,可我就是爱说个不停,”凯西说,“这是改不了的。但我不会再传教了。传教就是跟别人讲道理。我以后要向别人问问题。那就不是传教了,对不对?”
“我不知道,”乔德说,“传教是一种说话的语气,传教是看事情的一种方式。传教是在别人想杀了你的时候,你还能对他们好。去年圣诞节,救世军来到麦克莱斯特,为我们做好事。他们吹了整整三个小时喇叭,我们一直坐在那儿听。他们对我们很好。可如果有人想走掉,那就会被拖去关禁闭。这才是传教。给倒霉的人做好事,而且他还不能因为这个揍你一顿。不,你不是传教士。你可千万别在这儿吹喇叭。”
妈把几根树枝扔进炉子。“我给你做点儿吃的,不过没多少了。”
爷爷把箱子拿到外面,背靠墙壁,坐在箱子上,乔德和凯西也靠在房子的外墙上。午后的光影慢慢从屋子里移出去。
傍晚,卡车回来了,在漫天尘土中吱嘎吱嘎地颠簸着,车厢上已有一层灰土,车前盖上满是尘埃,连车前灯也蒙上了红色的沙尘。卡车回来时,正是夕阳西下时分,整个大地在落日余晖中变得血红。艾尔坐在驾驶室里,俯身开车,脸上的表情既自豪又严肃,显得很能干,爸和约翰伯伯荣幸地坐在司机旁边的位子上,颇有一家之主的风范。其他人则站在卡车车厢上,抓着侧面的挡板。十二岁的露西和十岁的温菲德一副灰头土脸的野孩子模样,眼神很疲倦但也很兴奋,手指和嘴角都是黏糊糊的黑色,那是因为吃了他们在镇上哭闹着央求爸爸给他们买的甘草糖。露西穿一条粉色棉布裙子,裙摆及膝,她有点儿严肃,像个小小的淑女。温菲德是个小鼻涕虫,喜欢躲在谷仓后面发呆,总改不了到处捡烟头抽的坏毛病。露西已经感受到胸部发育的力量,也体会到相应的责任和尊严,而温菲德还是个狂野不羁的傻孩子。在他们旁边,轻轻扶着挡板站立的是罗莎夏,她用前脚掌撑地,晃来晃去的,努力保持着平衡,以膝盖和屁股承受着颠簸路面的冲击。她怀孕了,所以格外小心。她把头发编成辫子盘在头上,辫子像一顶金发做成的皇冠。她的脸圆润柔软,几个月前还那么性感撩人,此刻却因为怀孕而变得端庄,露出心满意足的微笑和洞悉一切的完美神情。她的身体胖嘟嘟的——丰满柔软的乳房和肚子,坚挺结实的屁股曾自在又挑逗地晃动着,想要引诱别人去拍一拍、摸一摸,可现在,她全身都变得矜持而严肃了。她全部的思想和行动都向着肚子里面的宝宝。此时,她为了保护孩子,踮脚站着,保持平衡。对她来说,整个世界都怀孕了,她的脑子里只想着生儿育女,只想着当好母亲。她十九岁的丈夫康尼娶她时,她还是个丰满活泼的假小子,对身上所发生的变化仍然觉得害怕和迷惑。她不再像小猫那样和他在床上打架了,不再捂着嘴咯咯笑着来咬他抓他了,也不再打完架后眼泪汪汪的了。她变成了一个四平八稳、小心翼翼、聪明睿智的女人。她羞涩但极其坚定地对康尼微笑。康尼为罗莎夏感到骄傲,可又怕她。只要一有机会,康尼就会把手放在她身上,或是紧紧挨她站着,这样他的身体才能接触到她的屁股或肩膀,他觉得只有这样才能保持他们之间很可能渐行渐远的关系。康尼尖脸,瘦高个,有种得克萨斯州人的气质,淡蓝色的眼睛有时很凶狠,有时很温和,有时又像是很害怕。他是个勤劳善良的工人,也是一个好丈夫。他喝酒,但不会喝太多;他打架,但只在需要打架的时候打。他从不自吹自擂。他安静地坐在人群中,可还是会尽量出现,并让人们知道他的存在。
如果约翰伯伯不是因为到了五十岁的年龄,因此自然而然地成为一家之主,那他宁愿不要坐在司机旁边的荣誉座席。他想让罗莎夏坐在那儿。可这是不可能的,因为罗莎夏还年轻,还因为她是个女人。约翰伯伯不安地坐着,寂寞而犹豫的眼神显得很焦躁,瘦削而结实的身体也并没有放松下来。孤独的壁垒几乎一直将约翰伯伯与世人隔绝,使他与欲望无缘。他吃得极少,不喝酒,独身,禁欲。可内心深处,他的欲望不断膨胀成压力,并最终爆发。于是,他会去大吃特吃他想吃的食物,直到呕吐;或者去喝姜汁酒和威士忌,直到酩酊大醉,摇摇晃晃,通红的双眼满是泪水;又或者,他会去萨利索找几个妓女发泄。有人说,他有一次直接跑去肖尼,找了三个妓女,睡在一张床上,在她们毫无反应的躯体上哼哼唧唧地蹂躏了一个钟头。可他满足了某种欲望后,又会再次变得伤感、羞愧和孤独。他躲着人群,又想通过礼物来弥补大家对他的坏印象。于是,他偷偷跑进别人家里,在孩子的枕头下留下口香糖;他帮人砍柴,分文不收;他把自己拥有的一切悉数送出:一副马鞍、一匹马、一双新鞋。可没有人能跟他说上话,因为他送完东西就跑掉了。如果跟人家面对面碰上了,他拔腿就跑,没跑掉时就用惊恐的眼神偷偷瞄着对方。妻子的去世,再加上其后数月的独居生活,在他身上烙下了内疚和羞耻的印记,并给他留下无法摆脱的孤独感。
可总有些事情是他无法逃避的。比如说,作为一家之主,他必须管理家庭;又比如,此刻的他必须坐在司机旁边的荣誉座席上。
他们沿着尘土飞扬的马路开车回家,座位上的三个男人一路闷闷不乐。负责开车的艾尔不停地将目光从路面转向仪表盘,看着那上面可疑地抖动着的电流指针,看着油表和温度计。他在脑子里不停想着这辆车的种种缺点和可疑表现。他听着可能是从车后传来的吱嘎声响,干巴巴的;他听着变速杆升起又落下的声音。他的手一直放在变速杆上,通过它来感受齿轮的旋转。他松开离合器,又去踩刹车,检查离合器摩擦片是否打滑。有时,他也许是浑身骚气的色鬼,可此时,这辆卡车以及运转和维护它就是他的责任。如果这车什么地方出了毛病,就是他的错,没有人会说出来,但每个人,尤其是他艾尔本人,都会知道就是他的错。于是,他细心感觉着,认真观察着,侧耳聆听着。他的表情严肃又负责。每个人都敬重他,也敬重他的责任。就连作为领导者的爸也会拿着扳手,听从艾尔的指令。
车上的人都累了。露西和温菲德累了,他们看了太多沿途飞掠而过的风景,太多人的脸,为了争甘草糖互不相让,而约翰伯伯偷偷把口香糖塞进他们口袋所带来的兴奋也是他们累的原因。
座位上的男人们又疲累,又生气,又悲哀,因为他们把农场上所有能搬走的东西都卖了,也只换来十八块钱:马匹、马车、农具,还有家里所有的家具。只换来十八块钱。他们指责买家,与他争辩,可当买家似乎失去兴趣,告诉他们不管以什么价格他都不想买那些东西的时候,他们便溃不成军了。于是,他们屈服了,相信了买主的话,并接受了比一开始的出价还低两块的价格。现在,他们疲累了,害怕了,因为他们与一个令他们捉摸不透的体系对抗,并且被打败了。他们很清楚,马匹和马车的价值远不止如此;他们也很清楚,买家转手就能赚到比这多得多的钱,可他们不知道该怎么办。销售对他们而言是一件神秘莫测的事情。
艾尔的目光从路面转到仪表盘,说道:“那个家伙,他不是本地人。说话就不像本地人。衣服也不一样。”
爸解释说:“我在五金店里的时候,跟几个认识的人聊了聊。他们说有不少人专门来这儿,买走我们准备离开前卖掉的东西。他们说新来的这些人赚了一大笔。可我们拿他们没办法。也许应该叫汤姆一起去的。也许他比我们会卖。”
约翰说:“可那个家伙差点儿什么都不买了。我们总不能把东西拖回去吧。”
“我认识的那些人跟我说,”爸说,“买家老是这么干,用这种方法吓唬人。我们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应付。妈会很失望的。她会气疯的,会很失望的。”
艾尔说:“爸,你觉得我们什么时候出发好?”
“我也不知道。今天晚上我们好好商量商量再决定。汤姆正好这时候回来,我太高兴了。我觉得太好了。汤姆是个好孩子。”
艾尔说:“爸,有人在议论汤姆呢,他们说他是假释出来的,他们还说,他不能离开这个州,要不然他们就会来抓他,抓到了就送回去再坐三年牢。”
爸大吃一惊:“他们这么说的?是确实知道这些事的人说的吗?不是瞎说吧?”
“那我可不知道,”艾尔说,“他们就在那儿聊天,我没说汤姆是我哥。我就是站在那儿听到了。”
爸说:“天哪,希望不是真的!我们需要汤姆呀。我得问问他。现在没人来追我们,都已经尽是麻烦事了。希望不是真的。我们得把这事拿出来好好谈谈。”
约翰伯伯说:“汤姆他自己应该知道。”
卡车摇摇晃晃地往前走,他们又沉默了。引擎声很吵,全是齿轮发出的小噪音,刹车杆也在砰砰作响。轮胎传来吱吱呀呀的响声,水箱盖顶的一个小洞漏出细细蒸汽。卡车后掀起一片高高飞旋的红色尘土。他们轰隆隆地开上最后一个小山头,夕阳仍有一半在地平线上;他们朝山下的小屋开去时,落日就完全消失了。艾尔停车时,刹车发出刺耳的尖叫,那声音深深刻在艾尔的脑中——那意味着刹车片已经磨光了。
露西和温菲德大叫着爬过侧面的挡板,跳到地上。他们喊着:“他在哪儿?汤姆在哪儿?”这时,他们看到他就站在门边,他们不好意思地停下脚步,又慢慢朝他走去,害羞地盯着他。
乔德说:“你们好,小家伙们,你们还好吗?”他们轻声回答:“你好!我们都挺好的。”他们俩分开站着,偷偷观察他,这就是那个杀过人坐过牢的哥哥。他们还记得以前他们也在鸡笼里玩坐牢的游戏,大家都争着要演囚犯。
康尼·瑞夫斯举起卡车后面高高的挡板,下了车,再扶着罗莎夏下车。罗莎夏优雅地接受他的帮助,露出睿智又满足的微笑,嘴角不自觉地微微上扬。
乔德说:“哎呀,是罗莎夏呀。我还不知道你也会跟他们一起来呢。”
“我们正在走路,”她说,“卡车正好开来了,就把我们捎上了。”接着,她又说,“这是康尼,我丈夫。”她说这句话时显得很郑重。